有關調研報告怎么寫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有關調研報告怎么寫,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既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身心健康,也關系到糧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更關系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和穩定,對構建和諧社會有著不可估量的貢獻。加強對流通過程中糧食質量的監督檢查,是保證糧食符合質量標準及相關技術規范的重要措施之一。為此,《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建立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的抽查、監測制度。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可以進入糧食經營者經營場所檢查糧食的收購、儲存活動中糧食質量及原糧衛生。《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收購、儲存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抽查和監測。
根據目前現狀,縣(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是最基層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是對糧食質量進行抽查監測的直接執行者,也就是說,監測把關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是否到位,縣(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作用至關重要。然而,糧食質量、原糧衛生監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須要有強有力的技術保障和必要的經濟投入。
糧食質量監測內容雖然較多,但比較容易,對儀器設備沒有特殊要求。然而對原糧衛生監測所包涵的內容較廣,概括起來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對收獲期的糧食(原糧)進行農藥污染監測;二是對收獲、儲存過程中微生物毒素的污染狀況進行監測;三是對原糧儲存過程中用于防、治蟲、霉熏蒸劑殘留的監測;四是對其他化學物品對原糧污染的監測。要對糧食(原糧)進行以上內容的監測,就必須要有很專業的檢測技術、性能可靠的檢測設備和工作認真負責的專業檢測人員,這些對目前的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來說,的確是一大難題。就本人了解,目前xx地區各縣(市)能開展這項工作的糧食局確實很少,原計劃經濟時期功能齊全并為糧食質量、衛生監測做出貢獻的縣級糧食局中心化驗室在糧改時先后被撤掉,檢測人員也先后被裁減掉,即使保留下來的也因儀器設備老化、人員減少而很難開展這項工作。因此,本人認為,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履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賦予的對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監測的職能,就必須要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一、必須盡快落實“建立和完善糧食質量檢測機構”的規定
根據《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十八條規定: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監管機構,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糧食質量、衛生法律、行政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履行糧食質量、衛生監管與服務職責。建立健全質量監管機構是《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賦予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使命,是做好對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抽查和監測的基礎。對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抽查和監測具有很強的技術性,因此,本人認為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該必須盡快落實《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十八條規定,建立和完善糧食質量檢測機構,恢復或加強縣(市)級糧食局中心化驗室或糧油檢測站,要用中心化驗室或糧油檢測站的技術力量來開展這項工作。
二、必須配備相應的監測人員
糧食質量及糧食衛生檢測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就質量檢測而言,既有物理檢測,也有化學檢測;既有常規檢測,也有專項檢測;既有原糧檢測,也有成品糧檢測。特別是原糧衛生檢測、農殘檢測、微生物毒素檢測、薰蒸劑殘留檢測的技術性較強,其中專有名詞多達上千個,檢驗項目多達近千種。因此沒有專業的檢測人員很難開展這項工作。因此,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不斷充實和培訓檢化驗技術人員,充分調動糧油檢測人員的積極性,發揮專業檢測人員的作用,并通過多種途徑培養和培訓糧油檢測人員,以提高檢測人員的業務素質,把糧食檢測工作引向科學、便捷、準確的方向,并使之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充分吸收引進使用現代科技成果,提高糧食檢測的科學水平,以適應不斷發展的社會需求。
三、必須添置相應的監測設備
對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監測,必須憑借必要的檢驗檢測儀器和設備,必需要按照國家質量標準、衛生標準、標準檢測方法等進行取樣、檢測;因此,為確保對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監測這項工作能順利進行,保證檢測結果的公正性、準確性,就必需要利用最新科研成果,應用最新標準,添置最新檢測設備。目前,各縣(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既沒有專職檢測機構,更談不上擁有分析儀器和檢測設備,因此,建立檢測機構、配備必要的檢化驗設施、設備,及時更新舊的儀器設備,配齊檢測需要的各類化學試劑、藥品應是當務之急。
四、必須落實相應監測經費
想要對糧食的質量進行監測,就必須要對糧食進行抽樣、分樣、包裝、檢測、報告,有些檢測項目還需要消耗大量的水、電和特殊的試劑等材料,因此,要做好糧食的檢測工作,就必須有與之相配套的專項檢測資金,這樣才能確保這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眾所周知,糧食質量及糧食衛生監測既是維護糧食商品正常流通的需要,同時也是確保糧食安全的需要,更是加強糧食行政執法的需要。所以說,糧食質量及原糧衛生檢測屬政府行為,是政府為民辦實事、確保放心糧工程的重要舉措,糧食質量及衛生監測費用應由政府列入財政支出,這也是《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第16條所明確規定的。
強化糧食質量檢測工作,不僅可以充分發揮質量檢測工作對糧食流通進行監督的基礎性作用,有效貫徹國家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更好地實施《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執行各項糧油質量標準、衛生標準,而且可以有效指導國家糧食儲備,確保國家糧食質量安全,最終實現保障人們身體健康這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