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倡議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倡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倡議書具有公開性的特征,是一種廣而告之的書信。為了讓您在寫倡議書中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城市道路交通倡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城市道路交通倡議書1
尊敬的家長、孩子們:
生命對于我們每一個人只有一次,請珍視和關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社會高速發展交通面貌日新月異、交通路網四通八達、交通車輛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尤為重要。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尤其需要廣大家長、孩子的密切配合,積極協作。為此,我們希望廣大家長、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一、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無證駕駛無牌照機動車,不將機動車交與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未戴頭盔不駕駛或乘坐摩托車,不坐超載機動車,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告別交通陋習,爭做遵章守法好公民。
二、文明交通、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不搶車道,不闖紅燈,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管理。
三、行人自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或人行天橋,不貪圖方便翻越、鉆跨交通隔離護欄;不再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車、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四、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做到不闖紅燈,不走快車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牽引、攀扶車輛,不雙手離把;騎自行車過機動車道時,應下車推行;不騎車帶人,不違章載物;不打傘騎車;步行或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要確保自行車閘、鈴、鎖、牌齊全有效,要在劃有停車區域停放車輛,不亂停、亂放。
五、駕駛機動車接送子女上下學要服從交警指揮和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不逆向行車、停車,不阻塞校門、馬路。
六、駕駛摩托車不搭載未滿12周歲兒童,不在摩托車前排搭載兒童。
七、家長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子女樹立榜樣,教育和引導學生子女遵守交通法規。
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今天做起,為了家庭的幸福、社會的安定,積極行動起來,珍惜彼此寶貴的生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一個講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規的良好氛圍,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倡議人:
日期:
城市道路交通倡議書2
全鎮廣大群眾及駕駛員同志: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在社會高速發展、交通面貌日新月異,道路四通八達,車輛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對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很重要。我鎮處于旺蒼至鼓城、旺蒼至國華兩線交匯之處,道路通暢至關重要,作為我鎮安全生產工作重中之重,必須強化全鎮每一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架起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單位與人民群眾密切聯系的橋梁。
平安是每個家庭的期盼,預防交通事故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鎮黨委、政府決定借助全縣超限超載專項整治的契機,深入貫徹落實全鎮城鄉清潔行動的安排部署,努力構建安全、文明、暢通、和諧的交通環境,特向全鎮人民群眾及駕駛員發出如下倡議:
一、崇尚禮讓的交通行為。
行車走路,各行其道;禮讓在先,得理讓人;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積極開展車讓車、車讓人、人讓車的"三讓"活動,自覺養成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相互禮讓的良好交通習慣。
二、崇尚文明的交通行為。
告別不文明交通行為,不開超速車、不開超員車、不開疲勞車、不開霸王車、賭氣車、不酒后駕駛、不違法停車。
三、崇尚模范的交通行為。
行車走路,爭做遵守交通法規的模范,注重自身形象,倡導交通文明行為,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以機動車駕駛人應有的素質和品德來感染、帶動交通參與者遵章守法,安全交通。
四、崇尚安全的交通行為。
精心養護車輛,做到勤檢查、勤保養、防患未然,確保車輛時刻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杜絕故障車、無牌車上路行使和無證駕駛行為。
遵規守法,關愛生命,讓我們攜起手來,為你、為我、為他、為大家,共同營造“倡導文明交通,構建和諧XX”的良好氛圍。
倡議人:
日期:
城市道路交通倡議書3
同學們: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遵守交通規則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社會高速發展、交通面貌日新月異、交通路網四通八達、交通車輛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尤為重要。為了增強同學們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意識、交通文明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鄭重地向全體同學提出以下幾點倡議:
一、認真學習、宣傳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增強社會公德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樹立文明交通新風。自覺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路口要遵守“紅燈停、綠燈行”。
二、文明走路。
必須在人行道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右邊行走。不闖紅燈,不三五成群并肩走,不貪圖方便翻越、鉆跨交通隔離護欄,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不在馬路上使用劃板,旱冰鞋,不要穿越、倚坐在馬路邊的護欄、花臺上;在路口不要急拐猛跑;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三、文明騎車。
未滿12周歲、未經家長及學校同意不準騎自行車;做到不闖紅燈,不走快車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牽引、攀扶車輛,不雙手離把;騎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時,應下車推行;不騎車帶人,不違章載物;不打傘騎車;步行或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要確保自行車閘、鈴、鎖、牌齊全有效,要在劃有停車區域停放車輛,不亂停、亂放。
四、文明乘車。
坐家長的摩托車請戴好頭盔。坐公交車請在站臺指定地點等候,做到車輛停穩后有序上下車,遵守“前門上車,后門下車”的規則,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五、教育學生不得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和黑車;
不得乘坐超員超載車輛和病車;嚴禁乘坐二輪、三輪摩托和未取得運營資格的車輛;嚴禁中小學生駕駛機動車;嚴禁學生家長用摩托車接送學生;提高學生交通意識,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六、做文明交通的宣傳者和實踐者,
勸告你的家人、親戚也要遵守交通規則,珍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同學們,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交通安全進萬家,幸福全靠你我他。學習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是我們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養成文明交通的良好習慣,為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倡議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