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深圳個人房屋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千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第八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九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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