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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廣場工作守則
美食廣場工作的員工需要遵守什么工作守則?那么,下面請看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美食廣場工作守則,供大家閱讀參考。
美食廣場工作守則【一】
儀容儀表
1.員工上班統一著工作服,著裝應整潔,大方。保持服裝紐扣齊全,無掉扣,無破洞。不佩戴過分夸張地首飾,不可戴戒指、手表、手鏈等飾品。
2.上班時間內保持頭發梳理干凈、無異味,員工不允許穿拖鞋上班。
工作紀律
1.員工要廉潔奉公,遵守紀律,不損公肥私和收受賄賂;
2.員工必須服從分配,聽從指揮,服從崗位調動和工作班次安排;
3.員工上班期間,應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公司胸卡;
4.員工工作時間進出餐廳一律走指定的通道;
5.餐廳營業前,須做好公司規定的準備工作,營業結束后應做好業務管理和重要物品的交接和保管;
6.員工要有成本意識,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7.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工作時間不得私自會客,若實在無法避免,需事先取得店經理批準;
9.不得將公司財務挪作私用或占為己有;
10.更衣柜內嚴禁存放貴重財務;
11.員工不得向外泄露公司相關機密;
考勤細則
1.考勤需由專人負責,確保考勤表整潔完整、信息準確。考勤負責人在考勤表上簽字確認,其上一級負責人應對考核記錄進行審核。
2.由店經理做好考勤記錄,并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安排員工的班次和作息時間;
3.員工需嚴格執行作息制度,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工,工作時間內不干私活,不脫崗、串崗;
4.嚴格準守考勤制度,請事、病假或調休等須按規定手續辦理;
5.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做曠工處理: A凡在考勤和假期中,有弄虛作假現象的'; B未經上級部門批準或未辦理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 C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調配,在指定時間內不到崗位報道者; D因違反法律法規而被司法機關拘留或因打架斗毆受傷而不能出勤的;
財務紀律
1.嚴格遵守財會制度,會計數字要真實可靠,原始憑證須合法賬簿記載要遵守規則,賬簿、貨卡要經常核對是否相符,解繳銷貨款要雙人復核,換零款須雙人復核,防止差錯。
2.各項費用及開支票要按規定辦理,不準擅自提高標準,亂派亂攤,多提少發,不得做陰陽單。
3.各類銷貨款(劵)必須按規定全部上繳,任何人不準挪用和兌換。
4.不得違反收銀管理操作規定。
安全責任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制度,切實做好以“防火、防盜、防詐騙、防爆”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國家、公司和人身安全。
2.餐廳在營業前后,不得有外部人員在餐廳逗留,營業時不得有閑雜人員進入內倉及辦公地區,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各項管理制度,不準隨意進入庫和嚴禁外部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餐廳,嚴禁亂扔煙頭,餐廳區域嚴禁吸煙。
4.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堅決杜絕出售霉爛及過期食品。
5.發送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服從命令聽指揮。
獎罰制度
1、檔口內設備設施及墻面要清潔干凈,地面清潔,玻璃光亮達到無蠅、無異味。
2、不銷售變質、過期、發霉、生蟲等食品。
3、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4、檔口內工作人員要著裝上崗,佩戴工牌,使用禮貌用語,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5、食品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銷售工具。
6、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涂艷色指甲,不準濃妝艷抹。
7、餐具要無缺口、無裂縫、無破損、無污漬、清潔完好,保持光亮。
8、廢棄垃圾要在分離后清倒在指定地點,不準隨地亂扔垃圾,不準將檔口內垃圾倒入大廳;不準在檔口內的下水處清倒熱水,設施如有損壞自行負責,按價賠償。
9、前臺服務員在飯口時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務,各業戶不準帶小孩上崗,用規范語言、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10、要遵守商廈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商廈執行突發事件。
11、工作人員在清理時,不得亂動和私拿顧客東西或公共物品,不準向顧客索要物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請交工。
12、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要及時檢查水、電、燃氣等,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13、抹布、掃把、水桶等清潔用品,應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廳內。
處罰條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約定繳納租金達十五天的(扣除質保金并清場)。
2、不準與顧客或其他檔口業主發生矛盾。不準再經營市場內打架斗毆或與業戶及消費者之間打罵,擾亂市場秩序,不服從監督管理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業整頓。處以200-1000元罰款。
3、經營后營業狀態經協調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場(扣除相應管理費)。
4、不服從商廈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場)。
5、水、電費結清后,辦理退場。合同終止后,各檔口自行采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6、各檔口裝修不得拆卸,商廈不負責賠償。
7、任何時候不得動用公共設施(水、電、桌椅)等,各檔口業戶應以動線以里為“家”不得逾越,串崗等出現,如有違規罰款50元。
8、員工上班時間為早上9:00——營業結束,不得遲到早退,上班遲到、早退(罰款每分鐘1元)。
9、如有吸煙者。(罰款100元)
10、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的。(罰款50元)。
11、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如人員無健康證)(罰款100元)。
12、上班時間看書、閱報、吃零食、喝飲料、打瞌睡(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4、不按指定員工通道出入,著便裝進入工作崗位(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5、餐含異物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6、違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隱患(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7、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8、抗拒領導、態度惡劣;工作不當造成,停水、停電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廈)。
19、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清除商廈)。
20、故意損壞公物;對外界發表有關商廈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商廈名譽等言論者(清除商廈)。
21、經營者不得出售腐爛變質食品,不得進假冒偽劣商品,以次充好。食品衛生和環境衛生要達標。(視情況輕重處以罰款。)
美食廣場工作守則【二】
本著向廣大商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使商戶能夠享受良好運用及效益,根據現代商場管理要求,大唐西市商業管理公司特制訂本管理規定。望各商戶切實遵守。
一、目的
通過對商戶的管理與指導,保證商戶具有提供滿足顧客要求的商品和服務的能力。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外包的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場地商戶的控制和管理。
三、職責
1、招商部:負責對商戶進行選擇、引進。
2、營運部:
1) 負責對商戶履約、經營活動進行跟蹤監控;
2) 負責對商戶經營活動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考核;
3) 負責向商戶提供公司相關管理服務與要求;
4) 負責整體經營環境維護與提升;
5) 負責租金及物業費等費用催繳;
6) 負責調整不合格商戶。
3、物業部職責:
4、安保部職責:
1) 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
2) 負責商場的秩序維護;
3) 負責商戶、營業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4) 監督管理商戶、營業員的出入場秩序;
5) 監督管理商戶、營業員的貨品出入秩序;
6) 監督管理商戶、營業員的違規行為等。
四、管理規程:
1、日常管理規定
商戶必須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或合同規定的應付費用。
商戶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公司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商戶在租賃場所開展經營業務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并在店鋪開業前向商場營運部提供各項證件及復印件一份,以便商場備案。商戶必須確保所持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在租賃期限內完全有效,其經營行為在各方面亦符合上述規定。
商戶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用途。
商戶不得利用經營場地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商戶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或承包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
商戶必須按照公司劃定的場地進行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場地面積和結構,或私自占用商場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
商戶必須遵守本公司規定的營業時間,不得擅自停止營業;不得隨意推遲營業時間或提前結束營業,違者每次處罰200元。
商戶專柜裝修、改造、維修必須按照公司制度辦理相關手續,嚴禁未經同意進行上述工作,違者每次處罰200元。
商戶如需進行裝修改造或需在租賃場地內展示商號、廣告或布告,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申請,經過本公司同意方可進行。
商戶不得擅自使用本公司的名稱、標志、商號、圖片、聲明或文字,我公司保有法律訴訟權。
不得隨意在商場任何公共區域張貼廣告,懸掛標志或本店相關宣傳文字,違者每次罰款50 元。
商戶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必須明碼標價,(應使用物價部門規定的商品標價簽或
收費價目表),價簽填寫使用必須符合物價部門相關規范要求。
提供給商戶單獨使用的設備設施,商戶必須負責保養、維修或更新,不得損壞。如發生故障或運行異常時,商戶必須及時通知公司處理。
商戶必須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對商品或服務提出投訴時,由各商鋪先行解決,若不能及時解決或在自行解決過程中遇到問題由營運部出面幫助商戶進行解決,商戶進行配合、并接受公司的處理方法和決定。
營運部有權對商戶提出整改意見、處罰、處理或決定,商戶必須服從處理方法或決定。
商戶派駐的服務人員名單應在運營部登記備案,并遵守公司規定的上崗時間和著裝要求:有統一服裝和工卡的,并經營運部確認。
商戶派駐的服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出現違紀行為,運營部應予以責令改正和處罰。
商戶遇有不安全隱患(滴水、異味、吊頂、墻面、地面受損等)及時向營運部告知,并及時進行處理。
商戶應積極參加由大唐西市主辦的各類商業推廣活動。
商戶不得強買強賣,欺詐顧客,損害顧客利益;不得與顧客爭吵,消極應對,惡語傷人,打架斗毆,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罰款,后果嚴重者取消經營資格。 商戶經營行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
商戶不得在商品質量、性能、技術標準上欺騙顧客,不得使用未經校準和檢定的計量器具,不得短斤少兩;不得發布虛假廣告欺騙顧客。
商戶不得使用客、扶梯、觀光電梯作運貨之用,運輸貨品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
使用貨梯運貨(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在非運貨時間運貨,必須向運營部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執行)違者每次處罰100元。
商戶不得在賣場內拖拉貨物,違者罰款50元,造成地面和公共設施損壞的照價賠償。
商鋪進食物、原料等有液體或者氣味大的貨品,需要有容器盛放,不能直接暴漏在外,更不能將其灑在公共區域。若造成地面嚴重污染和破壞的,每平方米處以200元罰款(不足一平方按一平方計算)。
商戶員工嚴禁乘坐觀光電梯、扶梯、客梯、貨梯,違者每次處罰20元。
商戶不得在公共通道、店鋪門口及外立面張貼宣傳海報,招聘啟事及擺放易拉寶等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商戶未按規定安裝,或未定期清理灶具油煙分離設施、排油煙管道,導致存在嚴重火災隱患,每次處罰500元。
商戶員工嚴禁在商場、店鋪內,衛生間,后廚等公共區域吸煙,違者每次處罰500元。
必須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堆放物品,違者將沒收違規物品并處罰金500元。 不得在消火栓前和防火卷簾下方堆放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多次勸說無效者,沒收堆放物品,并扣除違約金2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經營資格。 商戶應定期維護店鋪內相關設施,保證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清理經營區域的排污、排煙設施,諸如隔油器、煙道等)
商戶嚴禁在店鋪門口或公眾地方擺設固定神位及燃點香爐等, 違者將處以罰金20元。
商戶在營業時間結束后,必須配合商管部對商鋪內用水、電、天然氣及排油煙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認水、電、氣及排油煙設備設施已經關閉或清洗干凈,如商戶不配合或拒絕檢查的,每次處罰500元。
商戶員工不得在商場營業期間著工作服在營業大廳內會客,竄鋪,購物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每次處罰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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