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溫通知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通知,通知是一種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機關級別的限制,可用于發布規章、轉發公度文,布置工作、傳達事項等。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溫通知,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防暑降溫通知1
各分公司工會:
目前已進入盛夏季節,日照強度高,高溫天氣持續,為切實做好夏季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不斷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各分工會要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我們將適時組織檢查和慰問,故請各分工會做好如下工作:
1、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各分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氣象學將日最高氣溫大于或等于35攝氏度定義為“高溫日”,連續5天以上“高溫日”稱作“持續高溫”。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則上,氣溫超過37℃,嚴禁11:00至15:00進行室外作業。
3、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在夏季根據施工的工藝過程,特別對時間緊、任務重的項目,盡可能調整勞動組織,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4、保證現場飲水供應充足。現場應供給足夠的合乎衛生要求的飲用水、飲料、茶及各種湯類等,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5、落實防暑降溫物品。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廣大一線施工人員,加強對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藥物,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落實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溫物品。降溫費按規定標準、規定時間及時發放到位。
6、積極改善建筑工地生產生活環境。要認真落實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并為施工人員提供清涼飲料和常用防暑藥品。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宿舍和食堂必須安裝電扇,有條件的單位,應在宿舍安裝空調。
7、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要切實做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加強對食堂人員的管理和監督,避免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加強對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8、做好夏季防火防澇工作。針對夏季炎熱、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對配電房、油料(油漆)倉庫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還要注意防范臺風、雨季洪水災害的影響,確保人員、住房、設備和財產的安全。
XXX工會
20xx年6月25日
防暑降溫通知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勞動保障廳局、總工會,xx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勞動保障局、工會: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可能導致的中暑,進一步做好高溫季節勞動者防暑降溫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高溫作業分級標準》(GBT4200-1997)、《職業性中暑診斷標準》(GBZ41-20xx)等規定的各項防暑降溫措施,為勞動者供給貼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合理調整工作時間、避免高溫時段現場作業,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加班加點。
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預防控制勞動者中暑的發生。
(一)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防暑降溫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大對用人單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開展情景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及時組織查處。
(二)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高溫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工作、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作業場所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及時組織查處。
(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有高溫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景的監督檢查,如發現違法行為,要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依法嚴肅處理。
(四)各級工會組織要發揮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的作用,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制止,問題嚴重的,要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各項合法權益。
三、各級各類醫療單位要進取做好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工作,對診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四、各地要結合當地高溫季節勞動用工實際,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專項監督檢查,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第一職責人的意識,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各項防暑降溫工作。
防暑降溫通知3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23號),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相關要求,要求做好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43號)同時廢止。
勞動法關于高溫津貼的規定: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范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于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于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防暑降溫通知4
各縣(市)、區安委辦,市各有關單位:
近日來,氣溫快速上升,高溫炎熱提前來臨,中央氣象臺也連續發布高溫預警報告,全國多地出現35度以上高溫天氣,南通地區也受其影響,氣溫比往年同期都有不一樣程度的提高,所以,今年的防暑降溫形勢尤為嚴峻。為做好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及高溫作業引發的各類事故,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提前籌劃,及時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周密細致的安排部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職責落實,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高溫中暑和高溫作業引發各類事故。要大力宣傳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及防范高溫中暑的基本知識和方法,增強廣大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
二、切實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職責
用人單位要強化防暑降溫職責意識,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合理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的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供給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作業單位應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____〕89號)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的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對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要做好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發放工作,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三、加大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
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加大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景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各地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開展形式多樣宣傳活動,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增強自救互救本事。各用人單位要結合本單位高溫作業的實際,對勞動者進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自我勞動保護本事。
防暑降溫通知5
公司所屬各分公司、項目部:
隨著天氣漸漸變熱,為切實做好夏季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不斷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
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提高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意識,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氣溫超過37℃時停止一切室外作業,一旦出現人員中暑等相關的問題,應立即處理,不得延誤。
三、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
在夏季根據施工的工藝過程,盡可能調整勞動組織,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四、落實防暑降溫物資的供應
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一線施工人員,加強對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藥物,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落實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溫物品。現場應供給足量的達到衛生要求的飲用水、飲料、茶及各種湯類等,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五、做好后勤與防疫工作
要認真落實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宿舍和食堂必須安裝空調。做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與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
六、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針對夏季炎熱、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對配電房、倉庫、油漆房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防暑降溫通知6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施工、監理企業:
目前已進入夏季且正值我市建筑施工高峰期,持續的高溫酷暑天氣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防暑降溫工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保障一線作業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現將今年防暑降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注天氣變化,做好部署安排
各施工單位項目部負責人應堅持每日收聽、收看天氣預報,有條件的可定制天氣預報手機短信,并根據天氣的情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使工作措施到位、任務到人。
二、認真落實措施,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各施工企業應認真編制和嚴格落實防范高溫天氣的各項措施,同時各監理企業須加強對該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及時將未落實防暑降溫工作的工地情況報當地住建局安監機構。
1、當天氣預報發布高溫黃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接近或達到35℃或已達到35℃以上)時,應注意施工現場防暑降溫,避免工人長時間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作業,同時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
2、當天氣預報發布高溫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至37℃以上)時,中午11:00~15:00時段為防止工人因高溫疲倦乏力、勞累過度等導致意外事故發生應避免戶外施工作業,平時應多組織現場作業人員進行中暑急救知識培訓,并應在施工現場供應足夠的茶水、綠豆湯等防暑降溫飲料及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對露天作業集中和固定的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并經常灑水降溫,對生活、辦公區還應注意防范因用電量過高和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過大而引發火災。
3、當天氣預報發布高溫紅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到39℃以上)時,應特別注意防火并停止一切戶外露天作業。
三、加強監督,定期組織檢查
1、各縣(市、區)住建局應高度重視夏季一線人員防暑降溫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對各施工現場防暑降溫等工作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天氣預報記錄、防暑降溫藥品和用品及急救器材、藥品等。
2、我局將定期組織人員對市轄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暑降溫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對不重視此項工作的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企業及人員的責任。
XXX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xx年7月10日
防暑降溫通知7
各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兵團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函〔20xx〕98號)要求,現就切實做好20xx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防暑降溫工作季節性強,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勞動者和社會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督促落實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
各師要有針對性地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兵團安全監管局將對各師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xx年6月5日
防暑降溫通知8
各區建設管理委(建設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本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行業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市民正常生活和城市安全運行,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緊急通知》(滬府辦明電[2017]2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安排部署
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帶頭關心堅守崗位職工的生產、生活,尤其要加強對在基層一線、室外工作的執法執勤人員、作業人員的關心。各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結合實際,制訂有效預防和控制高溫中暑的各項措施,切實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加強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高溫天氣作業的安全防范意識,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高溫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努力保障本市住建行業高溫期間生產安全。
二、明確責任,落實防護措施
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勞動保護工作的責任主體,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市政府《緊急通知》等有關規定,制訂高溫中暑等應急預案,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作業人員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職工平安度夏。同時,要強化火災、觸電事故防范,加強臺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的應急管理,認真做好汛期防汛防臺相關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業應合理安排調整高溫天氣作息時間,除緊急搶險、搶修施工作業外,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2016]117號)相關規定;要嚴格控制和盡量避免安排夜間施工,確需進行夜間施工的,應當執行有關規定,嚴禁施工擾民;要切實做好工地食品衛生防疫工作,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制度,加強對食品和飲用水的衛生管理,避免因食品變質引發中毒事件;在高溫季節應當提供必要的含鹽清涼飲料和防暑降溫藥品;現場作業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夏季是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高發期,要加強對工地防火和用電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防護缺陷。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物業服務區域內公共部位巡視,注意用電安全,盡力消除消防安全隱患;要落實物業室外作業現場的防暑降溫措施,合理安排室外作業人員的工作時間,實施輪換作業,適當減輕勞動強度;要提示業主、物業使用人注意用電安全,防暑降溫,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各燃氣企業要切實落實措施,加強氣源監測和調度,在確保供應的同時,加強重點燃氣設施和部位的巡檢、維保工作,確保高溫條件下燃氣設備設施的運行穩定。要加強對員工的關心和慰問,做好防暑降溫等相關工作,特別是對高溫環境緊急搶修工作,嚴格遵守高溫防護措施,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三、加強監管,做好應急保障
各級管理部門要將防暑降溫工作作為夏季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建筑工地、燃氣設施設備、物業小區等方面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加大對易發生中暑事件行業領域和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責任主體落實防暑降溫措施。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嚴肅予以查處,責令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各區建管、房管等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力量,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遇到異常、突發狀況要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并按規定迅速上報。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防暑降溫通知9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有關部門,各大企業:
為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合法權益,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我省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調整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二、各類企業要切實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身體健康。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有針對性地指導督促企業制定和落實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本通知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原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勞社〔20xx〕44號)同時廢止。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安全生產
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20xx年7月28日
防暑降溫通知10
各部門、各項目部:
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員工在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從而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公司決定從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氣溫在37℃以上(含37℃,以下統稱高溫),公司將針對在高溫條件下出勤在崗作業的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具體細則如下:
一、發放對象:
1、生產一線員工,包括注塑車間、電池車間、庫房工作人員(庫管員、搬運工)、無空調環境辦公的管理人員(車間主管、巡檢、搬運、清潔工、維修工、花工);
2、高溫條件下外出辦公的非一線管理人員,包括配套業務人員(何勇、謝輝、卿勇)、駕駛員、出納;
3、所有空調環境辦公的管理人員不屬于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二、發放標準:
1、在高溫作業環境下的特殊生產工序,鉛澆鑄、燒焊、熱封工序按10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2、在高溫環境下外出辦公的配套業務人員(何勇、謝輝、卿勇)按10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3、生產一線員工(不含鉛澆鑄、燒焊、熱封工序)、車間現場管理者、巡檢、搬運、清潔工、庫房管理人員、搬運工、維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4、在高溫環境下外出辦公的駕駛員、出納按5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5、所有高溫環境下不出勤在崗作業的員工不享受此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6、公司各駐外經營機構,由各機構負責人根據當地具體作業環境自行規定具體發放細則,發放的高溫補貼支出由辦事處自行承擔,但不允許超出公司規定的發放標準。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溫通知11
盛夏將至,為進一步做好高溫天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預防高溫中暑和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實施。防暑降溫是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工會要從維護職工安全健康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高溫天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意義,把防暑降溫工作擺上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安排,狠抓任務落實。要協助和督促用人單位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實施,制定防暑降溫工作方案,做到目標明確、措施有力、方法科學,有效預防事故發生,努力減少高溫中暑對職工安全健康的危害。
二、開展防暑降溫工作的督促檢查。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工會的監督職責,及時反映職工對防暑降溫工作的意見建議。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機制,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為職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場所、個人防護用品、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藥品等,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組織高溫作業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落實高溫津貼及中暑職工工傷保險等待遇。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建筑工地、室外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
三、積極做好職工防暑降溫服務工作。要廣泛開展“送清涼”活動,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活動形式,豐富活動內容,加強工作指導。要深入基層企業,特別是室外露天作業集中、農民工集中的用人單位,走訪慰問一線職工,發放防暑降溫用品,提供防暑健康服務。利用“愛心驛站”等戶外勞動者服務站點,為高溫天氣戶外作業的職工提供避暑休息等服務,使“送清涼”活動更貼近職工的實際需要,為廣大職工送去工會組織的關心。要積極開展防暑降溫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等載體,普及有關法律法規和防暑降溫基本知識,教育引導職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營造關愛高溫天氣作業職工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圍。
請各地將開展防暑降溫工作情況及時報全總勞動保護部。
防暑降溫通知12
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現將20xx年防暑降溫費發放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
(一)20xx年6月份集團公司本部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含三化公司)在崗全民合同制員工;
(二)20xx年6月份集團公司本部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含三化公司)在崗返聘工、原頂崗勞務工、技校實習生和聘用人員。
二、發放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省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夏季防暑降溫補助費標準的通知》(閩財事〔1996〕09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20xx年職工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為:
(一)甲等:230元/人(從事高溫、露天崗位作業人員);
(二)乙等:150元/人(其它生產崗位作業人員);
(三)丙等:100元/人(兩級機關、車間職能人員);
(四)丁等:70元/人(后勤人員)。
三、發放方法
20xx年防暑降溫費全額劃撥物業公司,職工部分以溫馨卡(購物卡)方式定額充值發放,單位部分單列審批集中供給。
(一)標準審核。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應在5月31日前將符合發放范圍的職工按社保號、姓名、崗位和享受標準填表(從公司安環部網頁下載)報送安環部審核,6月30日前憑安環部審核的防暑降溫費劃撥單據在物業公司辦理充值核對。
(二)供應方法。職工憑溫馨卡在物業公司所屬超市進行選購。
(三)單列審批和品種。凡高溫、露天重點生產作業崗位,要做好作業現場防暑降溫飲品的供給工作,飲品費用單列審批,飲品供給品種有綠豆、蜂蜜、茶葉、王老吉(盒裝)、礦泉水(瓶裝、桶裝)等。安環部負責辦理單列費用等額防暑降溫物品的劃撥手續,物業公司負責上述物品的備送工作,費用納入總額控制。
(四)費用結算。防暑降溫費總額由物業公司統一開具發票,并經安環部審核后,報送財務部結算。
四、其他
(一)高溫季節時段為6月1日至10月31日;
(二)7月份至10月份新進廠職工按實際在崗月份計算。
五、本辦法由安環部負責解釋。
六、其他子公司、權屬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
防暑降溫通知13
為應對夏季高溫天氣,保障勞動者相關權益,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就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溫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職責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將夏季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確保高溫天氣期間勞動者的生產生活安全。
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增強防暑降溫主體職責意識。
一是要合理調整高溫天氣工作休息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二是要嚴格執行高溫天氣室外露天作業時間規定。日最高氣溫到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到達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到達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三是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用人單位簽訂團體合同時,異常是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條款中,應當明確高溫作業勞動保護相關資料,切實把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認真執行高溫津貼發放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一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四、統籌安排好職工帶薪年休假
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心職工健康、落實社會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用人單位要關心職工工作生活,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進取性,科學謀劃,統籌安排,認真落實好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
五、加強對各類企業的監督檢查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夏季高溫天氣期間對各類企業的監督檢查,將涉及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企業作為重點檢查對象,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景,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依法責令改正,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防暑降溫通知14
進入夏季,日照強度高,高溫天氣持續,為切實做好夏季作業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員工中暑和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特制訂本措施。
一、合理安排調整作息時間。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禁11:00—15:00上山外出作業)
二、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在夏季作業過程中,盡可能調整作業時間段,縮短一次性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三,作業場所安裝通風設施,加強作業現場通風。
四、保證現場飲用水供應充足,作業現場供給足夠飲用水,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五、落實防暑降溫物品,車間向分公司安全生產室打報告,申請配發防暑降溫藥品,如風油精、人丹 、清涼油、藿香正氣水等。
維修三車間
防暑降溫通知15
各市州、縣市區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自7月10日以來,我省出現連續高溫天氣,目前已持續14天。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周省內高溫范圍擴大、強度增強,局部地區可達40攝氏度。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和生產生活秩序,預防和控制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力確保高溫天氣安全生產。要針對高溫天氣下安全生產的特點及形勢,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易燃易爆、高溫高壓作業崗位、交通運輸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業場所的安全檢查和防護工作,嚴防事故發生。
二、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職工群眾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條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切實有效改善建筑、交警、環衛等重點領域和行業一線職工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高溫中暑事件,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認真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政策。有關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及我省有關規定,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落實好高溫津貼、防暑降溫用品發放等各項政策。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四、全力應對用水用電高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巡查和應急力量準備,確保高溫期間水電供應。一旦發現問題或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處理、搶修,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用水用電需求。
五、扎實抓好人畜飲水安全和農業抗旱工作。近期高溫天氣已導致我省部分地區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抗旱服務人員和物資準備,及時深入田間地頭,指導基層群眾科學抗旱,有效應對旱情。
六、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對前段洪澇災害中的受災群眾,特別是采取臨時安置的受災群眾,要切實強化防暑降溫工作,加強食品安全、衛生防疫、醫療保障等工作,保障基本生活。
七、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領導,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準備,確保人員、措施、責任“三到位”。遇到異常狀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上報。
20xx年7月17日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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