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深圳大學2016年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深圳大學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創辦。建校32年,深圳大學緊隨特區,銳意改革、快速發展,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體系,已經成為一所學科齊全、設施完善、師資優良、管理規范的綜合性大學。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5個,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0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省級示范教學實驗中心14個。有省級重點學科15個。具有博士授權一級學科3個,碩士授權一級學科3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博士后工作站1個。
二、招生計劃
播音主持專業在湘招生5人,僅限藝術類文。
三、 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辦法:
除廣東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設考點的報名辦法進行報名,無須通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
現場確認、考試時間與地點(或按考生當地省招辦公布的執行):
省市 |
招生專業 |
現場確認日期時間 |
考試日期、時間 |
報名與考試地點 |
湖南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2016年1月24日到25日 |
2016年1月26日到27日 |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 |
注:(1)須在我校指定的'地點報考,跨省市報考無效;(2)考生所報考專業涉及省級統考的,須按當地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四、校考考試科目和內容
播音與主持藝術:(初試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
考試科目:初試:(1)自我介紹,(2)自備稿件;復試:(1)即興評述,(2)才藝展示。
五、錄取辦法: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出檔考生,在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先按術科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劃數的50%(按四舍五入規則;如術科總分(排名)相同,則按文化課擇優錄取);再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余計劃(如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術科總分(排名)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成績將于2016年4月在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zu.edu.cn)公布,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比例為計劃數4倍以內(含4倍);合格證將請于4月底左右在本網站自行打印,不再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