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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檢查等各項校內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
第六條 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檢查,提高學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教育讀本》和《服務手冊》等教材,落實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意識,防止學生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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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退宿制度
1、寄宿生須在學校政教處的統一管理下入、退宿,并填寫相關申請表;
2、不準擅自調換床位和宿舍,有特殊要求,需經生管老師同意方可調整;
3、實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住宿區。
二、日常管理制度
1、請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須履行相關手續并填寫請假條,方可離校,否則視為違紀;
2、點名制度:寄宿生每天進行點名工作,每晚就寢前30分鐘為生管人員固定點名時間,其余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人員進行隨時檢查,以強化寄宿生考勤工作;點名超過三次無理由不歸宿的,又不辦理退宿手續的視為自動離宿;
3、晚自習制度:全體寄宿生須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到班級參加晚自習,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遲到、曠課或早退。
三、衛生工作制度
1、個人衛生:全體寄宿生應講究個人衛生,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在宿舍內用膳;個人物品應按學校要求整齊擺放,被褥應每天疊放整齊,地上物品應整齊有序,懸掛物品應按要求懸掛,;寄宿生應認真履行值日生職責,不得因個人原因導致宿舍衛生工作受損;
2、宿舍、衛生責任區衛生:各宿舍每天應安排值日生對宿舍及衛生責任區進行衛生保潔工作,每天一次保潔,及時傾倒當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工作,要求全員參與,做到門窗無灰塵、地板無污跡、垃圾無殘留;學生會定期對衛生考評成績進行公布,獎優罰劣。
四、安全制度
1、寄宿生應遵守學校各種安全規定,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2、凡損壞宿舍器物的,按學校有關賠償制度賠償;如無法找到責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擔責任;
3、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不得使用電爐、電熱壺、電熱棒等有礙安全的電器產品,不得帶打火機入校,不得點蠟燭;
4、寄宿生不在舍區喧嘩、吵鬧,嚴禁打撲克、賭博、抽煙、喝酒、盜竊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即予退宿及紀律處分;
5、應養成及時鎖門的習慣,無人在宿舍時,要及時鎖門,平時要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包,加強安全防范意識。
凡違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停宿直至校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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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寄宿生守則
1、寄宿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許可不擅自調換。
2、寄宿生按規定攜帶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對各類貴重物品及現金要提高防盜竊意識,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因病或準假除外)學生不得留在宿舍內。寄宿學生平時及雙休日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將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假條交宿舍管理員后,方可離校。周日必須回校參加夜自修。
4、雙休日白天要離校的寄宿學生,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登記后,方可離校。當晚9時前必須回校。
5、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熄燈,按時就寢。
6、按規定要求自覺整理宿舍內務,保持宿舍衛生和清潔,不允許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場所潑水、吐痰、拋棄雜物。不將飯菜帶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絕不能在宿舍內酗酒、吸煙。
7、愛護生活設施,不擅自移動、調換室內家具;節約用電、用水;設備自然損壞時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修。
8、在宿舍內不私接電源,不使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熱毯、酒精爐等器具。不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或焚燒雜物。
9、保持宿舍區安靜,嚴禁大聲喧嘩、起哄。不允許在宿舍區內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要及時關鎖箱柜。隨手關閉門窗。在宿舍接待來客必須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并登記。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1、為防止廁所下水道堵塞,應使用軟手紙,不允許隨地大小便和將雜物丟入大小便池內。
二、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每個宿舍推選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內務衛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監督,并定期組織本舍同學進行衛生大掃除。
2、宿舍內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職責為打掃宿舍地面衛生及門窗玻璃衛生,將垃圾倒入指定地點,督促本舍同學按時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規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負責本舍當日的安全保衛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地按衛生標準檢查、評定成績。
4、學生違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檢查不衛生(低于60分),由校區分管主任向班主任發“協助教育通知書”,班主任接通知后,須盡快處理并將結果填好“回復單”上,報校區主任室。
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向班主任簽發“協助教育通知書”后即取消其本學期參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資格。若對該同學發出三次“協助教育通知書”,則將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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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絕對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長及監護人有效聯系電話號碼或提供假號碼的行為。家長及監護人的.電話號碼如有改換,必須主動及時到舍務管理老師處更改。否則,校方和舍務管理老師將不承擔可能由此導致的相關后果。
2.宿舍區內絕對禁止黃毒賭盜:包括攜帶、傳閱、租售黃色淫穢音像、圖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偷竊行為。
3.宿舍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酗酒;嚴禁將打火機、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與化學藥品、炊具(含酒精爐、煤氣爐、煤油爐等)電器(吹風機、熨板熱寶等)帶入宿舍。在寢室內嚴禁出現燃點蠟燭、蚊香、焚燒紙屑等危險行為。
4.嚴禁移動、更換插座和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搬弄電閘和使用電熱器具。平時不得隨意打開和動用消防設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或床位。睡上鋪的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夜間上下床位時的安全,頭睡在有護欄的'一面,盡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發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親友等)來訪要向生活管理老師報告;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將外客帶入寢室,絕對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個人錢財、貴重及隱私物品,反對學生將貴重用品(手機和數碼相機等)帶進宿舍,堅持帶入者,要求其家長出具書面保證,出現遺失、被他人用損壞及被盜等意外時學校方面不承擔相應責任;晾曬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盜、防墜,盡可能避免丟失、墜物等意外事故發生。
8.嚴禁在正常住宿期間擅自離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課期間憑班主任批條向生活管理老師通報方可離校,住宿時間段內必須在生活管理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假畢返回時必須及時向批假老師銷假。
9.雙休日、節假日和非學習日,應按照學校規定及年級組要求離宿返家,休假結束時按時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況或事故苗頭發生時不慌亂、不恐懼、不隱瞞、不假飾,不急躁、不掉以輕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時向管理老師報告。
二、寢室紀律制度
1.嚴禁吸煙、酗酒和一切黃、賭、毒行為,發現他人有此類意圖、行為時要及時規勸制止,并向老師報告。
2.保持寢室安靜與整潔。進入寢室后,不喧嘩、不說臟話、不追逐打鬧。
3.不準隨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4.宿生進入寢室。熄燈后嚴禁私開照明設施,燃點蠟燭等,以保證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時離舍,按時回舍,上課和學校開展各類活動期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有特殊情況需要返回寢室須憑班主任老師的親筆批的正式住宿生臨時回寢單。
6.男女寢室學生之間不允許串室,反對把異性住宿生帶入自己寢室,嚴禁男女學生在寢室內一對一關門相處,絕對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無正當理由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要受到宿舍管理處分或校紀處分。
8.早6:30前、晚自習前15分鐘時,必須離開寢室,及時參與早晚自習和各種班級、學校活動。
9.在宿期間做到不戴飾品,不化妝,女不燙發、留披肩發等。參與學校組織的一切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必須以校服著裝,自由活動時間著裝要大方得體。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服從管理,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學校住宿生管理領導、老師、員工、寢室長和值日學生履行管理職責。
三、寢室內務、衛生制度
1.寢室內務衛生總要求必須做到整潔、統一、有序。使用學校印制下發的床單、苫簾。床鋪鋪法整齊劃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層面向外,背靠床頭欄,不允許平鋪床面或疊成長條狀;床單(席子)要鋪設平整。
2.衣服須疊置放在箱柜內,不準亂掛放。臟衣服鞋襪要及時洗凈,晾曬;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內整齊成排,床下不許凌亂塞放箱包及零雜物品。及時把不用物品帶回家中,不在學校大量儲物。寢室內不得從事球類及其它器械和體能鍛煉活動。
3.個人洗滌用品不能隨意置放,臉盆、水桶等應擺放整齊劃一。毛巾折疊后 與香皂、牙具規矩擺放在臉盆 內,放在床底。各床底擺放 成一條美觀直線。
4.各種學習資料應放入個人柜、箱中。
5.寢室門口、窗臺上不允許隨意堆放物品,打掃用具一律擺放門后,水壺擺放窗臺右側。務必要保持窗臺、走廊和樓梯的整潔。
6.寢室內不準亂涂寫、亂張貼,不準隨意釘釘、拉繩。所有住宿生都有義務保持門窗、墻壁及桌椅整潔。
7.寢室環境應適當美化,可以營造一定文化氛圍(小心粘貼、懸掛和擺放字畫、小掛件或盆景等)。
8.垃圾雜物須及時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應隨時注意將垃圾清理出寢室,任何人不得將本室垃圾向門外、走廊、廁所、窗外、墻外等校內、外公共場地棄置、拋灑,更不允許在樓上向下拋棄。
9.每周五中午進行一次清潔衛生大掃除,大掃除行動由生活管理老師統一指揮,寢室長負責,值日生具體安排,全體住宿生必須共同參與。大掃除最終效果由管理老師組織寢室長共同評價計分。住宿生報告寢長檢查合格方可離校,寢室長報告生活片教師,經老師檢查全寢合格方可離校。
10.注意飲食衛生,不在街頭無證流動小食檔處購買食品,在商店、超市購買食物時認真查驗保質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裝密封狀況,嚴防食物中毒。
四、寢室長和值日生工作職責
l.寢室長負責組織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寢室輪流值日表,管理、維護寢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與其它寢室的聯絡工作,接受、傳達、并帶領、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學校、舍務管理老師布置的具體任務。
2.寢室長負責檢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寢室的內務衛生的整理打掃工作,值日生請假離宿時應及時安排好替補人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寢室環境衛生清潔。
3.負責檢查督促本寢室同學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時起床、洗漱、整理內務、就寢;抓好就寢紀律工作。
4.協助生活管理老師做好夜間查鋪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員在本寢室就寢時立即向老師如實匯報。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舍務管理老師匯報。 6.在寢室內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帶領全室住宿生積極創建 “文明寢室”。
7.團結同學,關心同學生活,有事及時向生活管理老師反映,以便盡快解決。
五、 值日生職責
1.寢室實行輪流值日制,值日生負責一日的寢室衛生打掃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掃寢室兩次,每天拖地、通風、擦拭窗臺、門等處灰塵。每星期五宿舍要組織好寢室衛生大掃除。
3.協助寢室長檢查督促寢室同學搞好當天個人衛生,保證床鋪整潔和室內學習、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六、住宿生獎罰制度
1.每學期末評選 “文明寢室”、“文明住宿生”和“優秀寢室長”。
2.對違紀的住宿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寢處分并記入住宿生管理檔案。
七、住宿生時間制度
注: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兩次以下進行批評教育,不聽勸阻、違紀情節嚴重者作退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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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寄宿生要服從生管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宿舍內公物不得隨意損壞。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燈具破損要請電工維修。
4、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5、未經生管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師。
8、各室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工作。室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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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須保持整潔、安寧的舒適環境,嚴禁在宿舍區喧嘩、打鬧。
2、宿舍內床、桌、椅應按規定擺放合理、整齊,室內設備、物品也應統一、規范擺放。
3、宿舍區(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掃除次,每天應清掃(擦抹)地面、桌、椅、臺等。
4、宿舍要經常開窗透氣,保持新鮮的室內空氣。
5、學生床上物品應統一、規范擺放,床上無零亂現象,床下也應注意擺放整潔。
6、寄宿生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規定作息就餐,杜絕睡懶覺現象。
7、注意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勤換衣褲,不留長指甲,男生不留長發。
8、注意防、滅老鼠、蚊、蠅等,注意關紗窗和進出關紗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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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本宿舍人員一律不得隨便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
2、女生宿舍嚴禁男生進入,男生宿舍嚴禁女生進入。
3、來人來訪(家長)人員要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履行登記手續,經宿舍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但不得攜帶無關的.物品進入宿舍區(室)內。
4、寄宿生放假(外出)攜帶行李包箱等出宿舍要報告室長,要有宿管員批準簽發出門證。
5、嚴格遵守宿舍管理條例,堅決服從宿管員和室長的管理。
6、嚴格按宿舍內務管理標準的要求,放好自己的物品,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水瓶應放在窗下排列整齊;毛巾在臉盆上疊成塊狀放齊;腳盆放在床下,鞋子放大鞋架上。宿舍內不得堆放書籍、懸掛衣物等,物品擺放物品柜,書籍放入書箱,換季物品帶回家。對不能按照要求擺放的物品一律清理,不得向宿管員索回(由班主任簽名領回)。廢紙及瓜皮果殼主動放入紙簍內。
7、課間、晚自修期間,寄宿生不得進入宿舍區,情況特殊,必須經宿管員同意后方可出入。寄宿生不得隨意串門,更不得在其它宿舍無人時進入他人宿舍。
8、嚴禁在宿舍內打球、踢球、下棋、打撲克、吸煙、喝酒等。
9、宿舍區應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晚自習結束后,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外逗留。
10、嚴禁與社會閑散人員聯系,發現形跡可疑人員及時向宿管員報告。
11、每晚按規定時間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打鬧。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12、宿舍接待日為每周六晚、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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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創立一個禮貌健康、積極向上的學校禮貌宿舍環境,促使我校生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在生管工作中體現一切為了學生的特點,特頒布我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按編定的床位號入位。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5:30起床,嚴禁學生早起,要堅持宿舍區的安靜。
三、寢室內的被子、毛巾等日常用品擺放統一、整齊、規范。
四、認真做好寢室及個人的衛生工作,每星期一次大掃除,每一天值日輪流。
五、要團結友愛,互幫互助,說下流話,打架,得拉幫結派。
六、損壞東西按價賠償,得偷竊學校或教師、同學的東西。
七、遇到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匯報。
八、愛護學校財產,節儉用電用水,在墻壁上亂涂亂畫。
九、住宿生得亂撒米粒、飯粒及剩菜等,堅持公共場所的衛生整潔。
十、加強安全防范,得帶外人住宿,做到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發生,按時關鎖寢室門窗,遇到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
十一、熄燈以后嚴禁說話、打手電筒,禁止到外打水等其它活動。
十二、宿舍管理人員對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首先進行批評教育,對履教改的(兩次以上)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學校要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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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離校,周日回校時必須到管理教師處簽名,遵守《寄宿生周日回校管理制度》。周五由管理員、值日、值周教師四人分四個方向組織學生離校;在校期間嚴禁隨意離校,出校門必須向管理教師請假,遵守《寄宿生離校請假制度》。
二、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睡覺,遵守《寄宿生就寢制度》,學校安排巡夜教師管理夜間學生就寢,給學生蓋被,處理學生生病等突發事件。
三、室內外不準玩火,不準亂摸亂動電線、電器等,不準到危險的地方玩,注意自身安全。
四、每天做好室內外清潔,保持室內外和個人清潔衛生。做到每天起床疊好被、漱口、洗臉、服裝整潔,飯前便后洗手,每晚洗臉、洗腳,不踏入別人床鋪,不亂扔果皮紙屑,值日生按時做好寢室、餐廳衛生,遵守《寄宿生衛生管理制度》。
五、寄宿生就餐有序,由班主任組織分班排隊洗手,之后方可用餐,遵守《寄宿生就餐制度》。
六、愛護公私財物,不準隨意借、拿別人的'錢物用品,需用別人物品必須經別人同意。不倒飯、菜,愛惜糧食。
七、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到男生宿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管理教師同意后,隨管理教師一同前往。
八、家長探望學生,必須經管理教師同意后,方可同管理教師一道進入學生寢室。
九、團結互助,關心同學。養成自主管理、自主生活的習慣。尊敬師長,嚴禁打架斗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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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按時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生活教師準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使用電爐、電熱等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內清潔衛生,堅持每天打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墻壁無腳印,無蛛網、污垢,無亂張貼、亂涂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
8、床上、桌面物品擺放有序,床下、桌下無雜物。
9、講究個人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0、按時起床、出操、就餐、早讀、就寢。
11、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嬉戲、打鬧,熄燈后不講話。
12、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在生活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3、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
14、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生活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5、寄宿生要服從生活教師和學生干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生活老師必須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竭誠盡職為學生安全負責。
二、每天起床、早餐、午餐、晚餐、進出寢室、學生活動、晚自習、睡覺前必須準時清查人數,并做好登記;嚴格實行住校生親屬接送登記及與班級交接登記,不得出現空檔和失誤。
三、每日管理好學生生活、學習,防止做危險活動。
四、切實做好查夜工作,隨時鎖好門,嚴格要求學生夜間不許給任何人開門,確保學生夜間安全,尤其是女生。
五、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嬉戲打鬧、躥床跑跳;禁止兩人合睡一床,特別是上鋪,防止學生從床上掉下。
六、嚴禁住校生將非住校生帶入宿舍,嚴禁家長在宿舍留宿。
七、嚴禁學生私自出校門購物和離校。
八、嚴禁學生在校內玩火,放鞭炮和進行攀高跳低的危險活動,不準到校建工地周圍玩耍。
九、嚴禁學生攜帶刀具和危險品進宿舍,一旦發現,立即收繳學校,從嚴處理。
十、冬季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內外生火和插電,做好“兩防”。
十一、提醒學生在宿舍要小心走路,不許互相追逐疾走。十二、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及錢物,不許隨意動用他人財物。一經發現、及時查處。
十三、生活老師要扎實有效地抓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做到嘴勤眼勤腿勤,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確保學生平安。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寄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按時起床、就寢、做操、滅燈息談,遵守住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在校學習、生活、活動必須聽從生活管理教師的`指揮安排,遵守紀律和規定,用餐上活動課等要統一行動。
三、同學之間要相互關心,團結互助,相互謙讓,不準打架罵人,不準以大欺小。同學之間發生糾紛,及時報告,由教師解決。
四、愛護學校公物,愛護花草,不準任意損壞踐踏花草,開、關房門要輕,不得踢、撞、撬門,不準在墻壁上亂刻亂畫。
五、住校期間不準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須經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及值周領導審批同意交由監護人領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險的游戲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欄桿,寢室區內嚴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隨意翻越。
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寢室內毛巾、臉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皂、衣物、被子、床單、枕頭均要擺放整齊。
八、不準帶非住校生到寢室玩耍,平時未到開寢室時間,不得隨意進出,未經別人同意不準隨意翻拿東西。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要勤儉節約,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費糧食。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3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進出宿舍不帶火具等危險物品。
3、按指定的寢室、床號就宿,不得擅自調換寢室、床位。
4、晚上就寢信號打響后,所有同學必須到自己床位準備就寢,保持安靜,不得外出,不得串門。
5、 午休和晚休時間必須保持寢室安靜, 不得干擾他人休息。 嚴禁在寢室或走道上打鬧、 追趕、大聲喧嘩等。
6、寢室生活必須文明、健康。嚴禁學生打牌,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7、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
8、禁止私自外出或不按時回宿舍就寢。
9、嚴禁帶非住校生進入寢室,不得留外人住宿。
10、 不許隨便進入他人寢室(除執行公事, 經老師同意外) 。
11、住校生在上課期間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寢室。
12、愛護公物,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寢室要做到隨手關燈。
13、不允許學生在沒有大人陪同下私自到河邊玩耍,游泳;
14、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生宿舍。
15、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產,離開寢室隨手關門。
16、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私自外出游蕩。
17、不準攀爬走廊、扶手、窗戶。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4
1、凡經學校批準寄宿在校的學生,須按學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政教處批準,不得自由遷動和調換。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睡覺。起身前和熄燈后,必須保持肅靜,不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講究個人衛生和集體宿舍衛生,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個人衣服、日用品要放整齊,勤換洗。
4、愛護室內一切公共財物,室內規定用物不得隨便增減。注意安全,特別要保護電器設備,不得私接電燈和燃點蠟燭。節約用電,不點無人燈。無故損壞公共財物,除批評教育外,應照價賠償。
5、熄燈前由生管組負責檢查人數,如有學生缺席,要及時向負責老師匯報,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須得到班主任老師同意,生活管理老師批準。
6、同宿舍同學要互相關心,團結友愛,講文明,有同學生病不能起身上課時,室長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師或教務處報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門窗隨時注意關鎖,晚自休和上課時間不得自由進入寢室。個人貴重物品和錢物應加強保管,換洗的衣服鞋襪當天晚上應放進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屬和校外人員,攜帶物件外出時,須有出門證,傳達室檢查后,方得帶出。
8、遵守用膳時間,用膳鈴響后,方得進入飯廳用膳,依次排隊,不得爭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愛惜糧食,注意衛生,不掉飯粒,不將菜屑骨頭拋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對伙食方面的'意見,要有組織地向生活委員或班長及有關領導反映,不得到廚房吵鬧。
11、尊重生活管理人員和值日老師的管理和教育。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5
1、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要規范操作,又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學生出入校門時由兩名門崗負責學生的常規檢查,特別是走讀證佩帶,無走讀證者須驗明身份,非本校人員不得入內。負責維護學生進、出校門的秩序。對校外人員進行清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3、學校門衛肩負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執勤。對門崗及大門周邊環境進行保潔,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4、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如有教師打電話預約者不填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或來訪者打電話給被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不明身份者不得入內。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的會客單予以確認。如被訪者遇到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閑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5、學校門衛不得讓學生在上課期間及晚自習期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請假條)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無關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6、學校門衛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7、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
8、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報警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9、學校門衛交接班制度要完整,門衛接班時,必須相互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準并安排好接替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10、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口左右2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支持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文明窗口。
1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走讀學生(走讀卡底為紅色)上午5:30—6:00憑走讀卡進入校門,放學憑走讀卡離校,晚上21:10放學后憑走讀卡離校。寄宿生周日下午五點后入校至周六(節假日除外)下午放學前不準離校。上課、晚自習期間學生一律不得出校門,特殊情況應持有請假條方可放行,門衛要保存好學生的`請假條。
12、在發生校外來人員入侵學校和危害教職工及學生安全事件時,要及時制止并報警。
13、在崗時不得從事喝酒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14、要服從領導,團結協作,不做有損團結安全的事情。
15、周日學生入校園時要重點排查,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16、門崗值班處不得讓無關人員逗留。
17、學校配備的物資要保管好。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6
(1)入宿及退宿
1、學生入宿必須填寫入宿申請登記表經班主任或學校簽字同意,由學生公寓審批后到公寓財務部門繳納規定的住宿費,學生公寓查驗繳費收據后安排床位,學生方可入住。
2、學生住宿的房間、床位、床上用品由學生公寓部統一安排,學生不能自行變動。
3、學生公寓不辦理中途退宿、退費。學生畢業或休、退學時,經公寓工作人員驗收房間配套設施并簽字蓋章后,持手續單到指定地點辦理退宿手續。因違反學生公寓管理規定中途被取消入宿資格者一律不退費。辦好手續后應立即搬離寢室。
4、凡有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和不良習慣,不能自覺接受教育管理者嚴禁入宿。
5、寒、暑假期間不準留校住宿,學校統一安排的補課除外。
(2)日常管理
1、任何寄宿生不得私自帶家長、朋友等非寄宿生進入公寓。
2、不得擅自占用他人物品,嚴禁將他人私有財產、物品竊為己有。
3、宿舍內不得存放現金,少量現金隨身攜帶,多余現金存放銀行,隨用隨取,貴重物品不得帶至宿舍和教室,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其他物品。
4、嚴禁組織和煽動鬧事、擾亂學校和社會秩序。嚴禁偷竊、搶奪、詐騙行為。嚴禁策劃、組織和指揮群毆,肇事或參與打架的行為。嚴禁流氓、道德敗壞及其它舉止不文明行為。嚴禁賭博。嚴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影碟片。嚴禁搞迷信活動或影響他人休息的各項活動。
5、嚴禁私自轉讓、轉賣床位。嚴禁留宿非本寢室成員。
6、嚴禁破壞公共財務。嚴禁學生經商。嚴禁亂貼標語、廣告及亂寫亂畫。嚴禁在走廊溜冰、玩球、潑臟水。嚴禁飼養貓、狗、雞、兔、鴨等動物(小盆花、小金魚除外)。熄燈后不準玩牌、大聲喧嘩、怪叫、高聲播放音響。公寓區嚴禁燃放鞭炮、摔瓶子。嚴禁向寢室外亂扔煙蒂、紙屑、瓜皮、果殼和倒臟水。
7、要服從公寓工作人員管理,嚴禁侮辱、威脅、毆打工作人員。
(3)寄宿生請假與接待
1、雙休日、節假日寄宿生離校,應履行請假手續。請假程序為:寄宿生填正規請假單注明原因,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后每周四晚7點前(節假日在請假回去的前一天交請假條。如:10月1日放假,30日晚上要離校,請在29日晚7點前交請假條)交所在樓層的生活老師登記存檔,過期交假條無效,視同沒有履行請假手續。
2、寄宿生不得隨意離校。確有需要離校處理個人事宜必須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并填寫請假單交生活老師方可離校。雙休日、節假日留校寄宿生按正常作息時間安排學習、休息和活動,不得私自外出。請假回家的同學必須按要求回家,不得在外上網等。節假日、雙休日經批準回家的.同學必須于上課前一天下午6:00前返校。
3、因病不能上課要臥床休息的寄宿生,必須事先出具醫生病情證明或有老師簽字,方可進入寢室,否則不予批準。
4、寄宿生白天上課時間、晚自習其間沒有特殊事由不得回寢室,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同意并履行登記手續。
5、家長與學生見面一般在公寓一樓接待處,家長確需要進入寢室必須經公寓值班人員登記同意后方可入內。
6、為保證學生安全中午靜校及晚間就寢后概不會客。
(4)寄宿生內務衛生要求
1、每個寢室要有值日制度,由寢室長負責本宿舍的內務管理,由當天值日生具體負責室內衛生工作。
2、床上用品保持干凈,疊放整齊。衣物折疊好放在衣柜里,不能堆放在桌椅及床上。
3、擦拭窗臺、口杯架、洗漱臺、鏡面等各處灰塵,保持臺面物品擺放統一。
4、房間、洗漱間、廁所地面每天擦拭,保持地面光亮;便池沖洗干凈,垃圾及時清理。
5、門窗常開,保持空氣流通清新,最后離宿的同學關燈關門,水電要做到人走即關,杜絕浪費。
6、所有寢室成員必須參加每周五12:30寢室大掃除。
(5)寄宿生紀律要求
1、按時作息,規定的時間內進出寢室、起床、關燈、安靜就寢。(早7:30前離開公寓樓去上課;中午12:30-1:40在寢室午休;晚7:00前離開公寓樓去晚自習,高三和體育生8:00離開公寓樓去晚自習;晚10:40前回寢室;高一、高二晚11點熄燈就寢、高三晚12點熄燈就寢)
2、愛護公共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3、不準帶違禁品(危險器具、管制刀具、貴重物品、球類、電熱毯、熱得快、燒水壺等)進入寢室,不得在寢室內抽煙、打牌、喝酒等。
4、講文明,不講粗痞話、衣冠不整不得在走道上穿行,進出宿舍配帶好校牌,穿好校服。
5、不準串寢,不準在寢室內高聲大叫、追跑打斗。
6、不得在寢室內亂貼亂畫,不得隨意更換寢室及床位。
7、嚴格遵照學校制度,按時熄燈,按時就寢,就寢后不得到處走動、講話、吵鬧、打電話、玩電游或玩手機(高一、高二晚11點熄燈就寢,高三晚12點熄燈就寢),查寢前不準自行鎖門,查寢后生活老師統一鎖門。
8、尊重老師,不提無理要求,不耍脾氣,時刻謹記“樸實沉毅”的校訓。
(6)寄宿生晚自習要求
1、全體寄宿生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在指定教室指定位置參加晚自習,不準遲到及早退。
2、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病(或因特殊事件)不能到教室上晚自習的,應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
3、遵照晚自習紀律,不得在教室隨意走動,不離開教室,不準看與學習無關的書籍,課間不準走出校門或在校門附近叫買等。
4、要保持教室內的安靜,不準講小話,不準討論問題,不準玩手機。
5、要保持教室內的整潔,不亂扔亂丟。
6、晚自習時間段不得在任何地方玩球,晚自習后要馬上進入寢室。
7、不準損害學校財物,未征得他人同意不準動用他人物品,晚自習結束后要及時關好門、窗、電器等然后落鎖。
(7)寄宿生違紀處理
1、違反以上任一條例將通報到班級并視情況扣除班級常規分。
2、違反以上條例三次以上通報到班級,視情況扣除班級常規分并給予停宿一周到兩個月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同時給予相應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
3、違反以上條例五次以上通報到班級,視情況扣除班級常規分并取消寄宿資格(不予退費)情節嚴重者同時給予相應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8
安全工作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在日常生活和所從事的各種活動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種不安全的因素。因此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是公眾教育,也是世紀教育。學校安全檔案的管理也必須加強,實行制度化管理。
一、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檔案,并設專人管理。
二、各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學校安全工作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編碼及歸檔備查。
三、學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計劃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領導機構等材料都要編碼裝訂歸檔。
四、學校自查安全隱患、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等材料必須及時歸檔。
五、對于突發安全事故,應同步介入收集相關材料歸檔備查。
六、學校和各部門及每一個教職員工層層簽訂的責任書,學校和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書都要裝訂歸檔管理。
七、學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記錄要裝訂好后歸檔管理。
八、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實行借還登記制度,按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九、管理人員隨時搞好安全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蛀、防潮濕、防遺火。
十、管理人員隨時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時歸檔。若發生遺漏和失誤要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十一、管理人員有權向安全事故處理小組提供有關方面的材料依據和被認可的證明材料。
(一)為使師生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為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校領導中務必確定專人抓好安全保衛工作。全校設置小組,在校黨支部、校長領導下工作。校內各處、室、組、班設置保員1-3人,治保員為各處、室、組、班,主任及班干部,治保員在治保小組的具體指導下工作。
(二)門衛要加強進出校門的檢查。來客進門履行登記手續,不準外人隨便進出;師生在上課期間及職工在上班時間一律不會客,師生在上課期間不傳呼電話;課間學生外出要經班主任批準,并在規定時間返校;任何人攜帶物資出校門須經有關人員同意,門衛有權檢查;外單位機動車輛未經同意不得駛入校園。
(三)教室、宿舍要按時關鎖門窗;不準私自安裝電器;教室里概不會客;宿舍里要嚴格做好防火、防電、防盜工作,外人住宿務必到門衛處登記。
(四)食堂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潔工作,經常檢查電路、爐膛殘火和煤氣罐,按時關鎖門窗,加強值班保衛。
(五)實驗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并隨時關鎖,實驗時嚴格遵守操作規定,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嚴格保管,科學使用,室內應有勞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滅火器具等消防器材。
(六)財務室要嚴格現金管理,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會計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貼合安全要求,保險柜鑰匙和密碼嚴格保管,財務檔案妥為保存,不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銷毀。
(七)配電室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嚴禁違章操作,電工不得帶電作業,保證人身安全,設備安全;電路維修要經常化、制度化,并由專人負責;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機器設備要加強保養,配電室閑人免進,要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送電,使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八)廣播室不準播放不健康的音樂和錄音,自編資料要經過團委審查,宣傳櫥窗及板報不準書寫、張貼政治觀點錯誤的文章和圖片,要加強檢查,防止亂寫亂畫,造成不良后果。
(九)做好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材料完好無缺。借用檔案要履行借還手續;嚴禁涂改、圈畫、批注、撤換檔案材料。
(十)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大聲喧嘩及玩游戲等影響他人身心和工作的不良行為。
(十一)在電腦室內,嚴格規范化操作程序,不得私接電源,不得看不健康光碟,人走機停,隨時關好門窗,做好安全防范。
(十二)圖書室內嚴禁吸煙,不得私拉電線及亂接電源,做好安全防水、防火、防盜工作。
(十三)醫療室內嚴禁吸煙,嚴格按照醫療機制程序操作,做好藥品檢查工作,杜絕進假藥、過期藥品,嚴格執行校價格規定標準,做好校安全衛生和健康防預工作。
(十四)小賣部禁止購買劣質食品,做好進貨渠道及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十五)后勤做好校園基建安全工作,制定基建安全工作制度。
(十六)治保小組要經常組織檢查,記載校內各處的安全保衛工作狀況;堅決制止和打擊校外人員來校滋擾;安排寒暑假學校值班事宜;加強節日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監督;表揚獎勵先進個人和群眾,發現不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者要批評教育,對造成事故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和紀律處分。
總則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范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并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匯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后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后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嚴禁打架斗毆、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并協助調查處理。師生發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私自占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后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設備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并經法定檢驗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后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工、木工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圍觀干擾,后勤員工修剪綠籬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半徑為15米以內,水泵開機時,學生不準進入半徑15米范圍內,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園內點燃明火焚燒垃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不要超負荷用電。
自然、勞技等科目的教師在實驗、勞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步驟進行;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和公物財產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9
學校的安全工作必須常是抓不息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隱患,防患于未然。確保師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學校必須認真努力做好的工作。因此我校特制定:
1、學校的安全工作會議必須認真做到三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時間落實,并認真做好記錄。
2、安全工作會議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小組人員參加,有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領導主持。
3、每月的最后一天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參加會議對象,安全小組人員。
4、例會內容
(1)學習上級文件和相關精神和要求,提高認識,協調工作。
(2)匯報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實情況,找出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求及時解決的安全問題,布置檢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實情況,布置階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討有關活動的安全防患預案等。
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認真落實上級關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校安全。
二、加強安全工作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歐桂成校長為組長(第一責任人),陳論發副校長為副組長(直接責任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值日教師負責學校的日常安全工作,班主任負責本班日常安全工作,科任負責本學科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三、經常開展安全檢查(每學月一次,期初、期終大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不留死角。
四、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五、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值班人員責任。
六、值日領導及教師要加強校園的巡視,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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