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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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學校每季度召開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全體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學校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學校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學校要堅持24小時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規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熟悉消防重點部位的布局、建筑特點、防火區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設備的配置情況;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做到不脫崗、不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值班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確保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五)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報警時,要進行實地查看,并及時將著火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撲救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做好詳細記錄。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指示標志。
(四)使用期間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負責實施對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2、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四)消火栓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占、埋壓。
2、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3、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4、消火栓箱內配器材應配置齊全,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情況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六、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學校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以減少火災危害。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義務消防隊負責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二)學校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分工: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指揮員由學校在場的職務最高者擔任;
2、義務消防隊: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程序: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 119” 報火警,同時,向學校領導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報警應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組織人員疏散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幫助無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員疏散。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現場指揮員組織滅火行動組人員,切斷有關電源,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通,禁止占用疏散火災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4、通訊聯絡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5、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組織救護傷員,保證急需醫藥用品供應,有序開展救護工作。
6、善后處置程序: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五)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六)演練結束,應做好演練情況記錄,總結經驗,寫出演練小結和評價,根據實際修訂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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