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精選1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勤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后,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課后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干凈,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并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后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情況,作為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參考。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
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并經經理批準后,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批準。休假時間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于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設備管理、員工信息采集及電子注冊、考勤數據匯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數據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信息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于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匯總表,在集團范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員工必須遵照店內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提前離崗且無正當理由,視為遲到或早退。月累計3次或3次以上,扣發工資30元。
三、超過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商場,或不按請假程序請假擅自不來上班,或假已滿不來按時上班均視為曠工,曠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員工請假一律先寫假條,經店內主管批準方可離開。特殊情況事后補寫假條,非特殊情況不能以電話形式請假。主管請假必須提前請示店長,待有關工作安排妥當方可離開。
五、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經店長批準,給予公假,工資照發。出差回來必須按時到崗,不得以出差為名久假不歸。
六、考勤工作由店內主管負責,考勤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考勤記錄并保管好假條。
七、考勤記錄不得隨意涂改,如有差錯必須及時更正,并由考勤員負責加以說明并簽字。
八、店內主管必須將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核對無誤后交店長,作為計算工資的依據。
九、員工請假必須到主管處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待店長簽字后交給主管。
十、凡當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的員工,視為全勤,可獲得當月全勤獎60元。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員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管理部根據打卡記錄、外出登記、出差單、請假單等考勤單據輔助統計考勤。
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事假處理,不滿1小時間按1小時處理。遲到每次扣其該月份工資10元。
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按事假半日處分,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早退工資。早退每次扣其該月份工資10元
因公外出: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上班者;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者;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者;需在外出前或外出回公司后一個工作日內在前臺處進行外出登記,華南辦在商務部登記。因自己原因未及時登記,則按考勤異常處理。
私自外出與做工作無關事者:打卡后私自外出或者與工作無關事者,一經發現取消當天考勤并處以50元罰款。
出差:因公出差者,應在出差前向管理部提交領導審批后的《出差申請單》進行備案,未提交者,則按曠工處理。
考勤異常:員工每月可有二次考勤異常機會,包括忘打卡、打卡未有記錄者,外出忘登記者,員工需在1個工作日內提交《未打卡證明》,經部門理經核準后,方可將此次異常轉為正常,其它則按遲到處理。未在規定時間提交《未打卡證明》者,未打卡時間段不給予計薪處理。
事假: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事假以小時計算,上午請假9:00-12:00,請假時間為3小時,下午13:30-16:30,請假時間為5小時。
事假期間扣除當日的出勤工資。事假可用年假沖抵,但不可透支,超過部分按日全額扣發工資。
病假: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提供收費單為證明,視為無效)
請假的核決權限
1、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至管理部備案。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管理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員工事先未向管理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為更好的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規范員工考勤制度,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 各科室、部門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人臉考勤。
1、工區管理人員考勤:采掘工區及運搬工區主管區長上大班時按大班考勤,上小班時按小班考勤;副區長按上小班人員考勤,必須下井前一次,上井后一次(工資支付按下井個數,基數28個)特殊情況需經礦長批準。其他工區管理人員及各工區文書按大班考勤。
2、礦副總每天考勤一次。
3、考勤時間:
大班: 06:00—07:30 17:00—19:00
夜班: 19:30—21:30 06:00—09:00
早班: 03:30—05:30 14:00—17:00
中班: 11:30—13:30 22:00—01:00
圓班: 06:00—07:30 17:00—19:00
次日7:30—8:00
4、工區值班人員必須到調度室簽字。
5、其他班次考勤按原規定不變。
二、各單位所有出發單、請假單必須在交考勤室的`同時到辦公室(地面)、調度室(生產)、進行登記以便查對。
三、各單位下井考勤每月26號必須與人員定位核對,由調度室核定下井個數,確認后由生產礦長簽字報企管科。發現異常及時匯報核對,否則不計考勤和下井。
四、調度室、辦公室不定期抽查,發現脫崗、考勤不實等情況,及時匯報相關領導,并嚴肅處理。
五、對考勤不實、弄虛作假的,嚴格按山高礦字83號文件執行。
六、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20xx年《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兩項勞動法律法規相繼實施,由于加班工資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規范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的比例日趨增長,為更好的規范集團各職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關單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加班管理規定
(一)加班是指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完成額外的工作,包括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三種形式。
(二)工時計算方式:
1、標準工時制,員工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以標準工時制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3、不定時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對于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通過,方可實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公司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調休優先原則(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按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辦法計算加班工資。
3、總量控制原則。集團公司根據各子公司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對加班時間和加班工資進行年度用工總額管控。
(四)加班的審批程序
1、職能部門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門總經理批準方可加班,并在規定時間內補休;需支付加班工資的以部門為單位申報,經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核后報總裁、董事局主席批準后支付加班工資。每月《加班申請單》
須附在當月考勤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存檔。
2、子公司因經營情況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門呈報加班申請報告(寫明加班事由及具體人員安排和時間安排),填寫《加班申請單》報所在公司總經理核準。
(五)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
1、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2、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 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六)加班工資的計發要求及基數
1、法定節假日可以根據不同崗位工作特點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加班須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照當地實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如果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其他加班費計算基數的,按約定標準辦理。
(七)加班補休及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補休辦理,不計發加班工資。
2、加點補休(延長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個月內補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個月內補休。
3、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規定
(一)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勞動者的出勤情況,每月與勞動者核對并由勞動者簽字。用人單位保存勞動考勤記錄不得少于二年。各單位自主選擇考勤方式,并規定考勤表必須由員工本人簽字、經部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人事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復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請流程,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附單據證明。
(三)子公司應制訂相應的人事規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確規定:未按規定
流程辦理請假手續、以及遲到、早退行為的具體處罰標準;對擅自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曠工累計達到一定天數者就屬于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相關補償金(包括解聘)等具體標準。
三、本規定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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