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范本1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yè)承包 □
其他專業(yè)承包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guī)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guī)和管理規(guī)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xù),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qū)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行為,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qū)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jiān)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6、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qū)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guī)的指令。
4、對管轄范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yè)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qū)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甲方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qū)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qū)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4、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5、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范本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的抽考。
3、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fā)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操作、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發(fā)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fā)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fā)生廠內火災、坍塌事故;
(4)發(fā)生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guī)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guī)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培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安全、有序的執(zhí)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guī)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yè)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中,發(fā)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fā)現乙方現場作業(yè)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guī)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jiān)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5、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qū)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
第六條 本協議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甲方(發(fā)包方)簽字蓋章:
乙方(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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