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務勞動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務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務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合同區別:
1. 前者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后者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公司)簽到合同,身份是委派,不是用人單位正式員工。
2. 工資待遇不一樣,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合同工與用人單位正式員工同等待遇,但現實生活中勞務派遣合同工待遇比正式員工低。
3. 工作穩定:前者比較穩定,用人單位不會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后者用人單位可能根據經營情況和人事調整。可能會隨時解除合同。
4. 社保繳納基數:前者,用人單位繳納基數每年都會調整,但后者只會按當地社保繳納基數最低那個來繳納社保。
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 勞動法
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隋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系的。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勞務合同的雇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6)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范來規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后,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后可以訴訟,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除了具體條文不同,原則上是一樣的
勞務勞動合同2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 (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
3、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 ,單價為 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勞動合同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務勞動合同4
通過半個學期學習《勞動合同法》,在老師的精彩授課中讓我對勞動合同法有了一定的認識和了解。我覺得我選修《勞動合同法》來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學習勞動合同法對我以后出去工作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非常有幫助的。以下我說說我自己對勞動合同法和勞務合同法的了解。
一.勞動合同法特征:
1、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側重保護勞動者,使其進行有尊嚴的勞動,通過法律的強制彌補勞動者的弱勢地位。
2、強制性規范與任意性規范相結合,以強制性規范為主。勞動法大多屬于強制性規范,尤其是勞動強制標準,它是國家對用人單位設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不能降低標準,只能在最低標準之上給予勞動者更好的勞動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
3、在政府內部設置專門的部門執行勞動法,貫徹勞動法的實施,并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法的行為進行監督。政府的勞動保障部門對于違反勞動法中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工資、勞動保護等規定的行為,負有監管之責,政府的勞動監察部門義不容辭地要去查處。政府勞動部門的工作方式是采取接受勞動者舉報進行查處與定期和不定期到企業進行檢查督促相結合,發現企業違法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罰。
4、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側重保護勞動者。有人認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為勞動關系雙方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應處在同等水平予以保護。前面已經分析過,勞動關系是一種不平等的關系,資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勞動者變成它的附屬。要保護勞動者,使其獲得有尊嚴的勞動,就必須通過法律的強制來彌補勞動者的弱勢地位,因此,側重保護勞動者是勞動法與生俱來的使命。但這并不意味著不保護資本者或經營者的利益,一方面,勞動法的制度設計也是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勞動法也規定了勞動者的許多義務;另一方面,資本者或經營者的利益可以通過其他的法律得到保護,如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等等。
5、強制性規范與任意性規范相結合,以強制性規范為主。勞動法大多屬于強制性規范,尤其是勞動基準法,它是國家對用人單位設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不能降低標準,只能在最低標準之上給予勞動者更好的勞動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即使是調整勞動合同關系的任意性規范,也與調整一般民事合同關系的任意性規范不同。例如,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合同自由原則既要受法定勞動基準的限制,還要受集體合同的限制,凡是與法律相沖突或低于集體合同標準的條款都無效。從這一特征也可看出,勞動法不屬于以意思自治為核心理念的私法,而是典型的社會法。
6、實體法和程序法相統一。一般而言,實體法和程序法是一種互為依存的關系,有一定的實體法,就有與之對應的程序法,例如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勞動法則不然,其本身既有實體性法律規范,也有程序性法律規范,這是由勞動法的特殊性所決定的。由于勞動爭議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序也有不同于普通民事糾紛和商事仲裁的特點,因此必須專門做出規定,這就使得勞動法既有實體法的內容又有程序法的內容。
二. 勞務合同的特征: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于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或側重于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容既可以屬于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于家庭生活。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自愿原則進行。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定者外。
三.勞動合同法和勞務合同法的區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
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彼此之間無從屬性,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具有分配性質,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不完全和不直接隨市場供求隋況變動,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合同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是商品價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價格是與市場的變化直接聯系的。
5.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同。勞動合同的履行貫穿著國家的干預,為了保護勞動者, 《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為勞動者交納
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勞務合同的雇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6.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合同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7.受國家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國家常以強制性法律規范來規定。如勞動合同的解除,除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條件等。勞務合同受國家干預程度低,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外,在合同內容的約定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由雙方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
8.違反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9.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后,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后可以訴訟,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10.勞動力的支配權不同。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力的支配權,歸掌握生產資料的用人單位行使,雙方形成管理與被管理者的隸屬關系;在勞務合同關系中則由勞務提供方自行組織和指揮勞動過程。
勞務勞動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甲、乙方事前相互協商后乙方及全體參與施工人員的承包意向》甲方決定將所承包的公司工程項目部的模板支拆模施工勞務“按一定的區域及相應的模板支拆工程量”分包給乙方為責任人的模板工程施工作業班,為規范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范圍如下: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平面軸線,結構標高模板工程模板支拆,具體平面位置可見附圖,分項工程承接工程任務范圍補充:模板制作、安裝、拆除、相關模板支拆模材料轉運到發包方指定地點或者在指定地點領用;承重架搭設;所需操作腳手架搭設作業;石匠剔打;工完場清;操作部位文明施工;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模板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標準確保優良。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個人身份證件,配合承包方辦理相關入場手續。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人員之間糾紛及工傷事故(1、凡是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人,或是有疾病急癥人員,不得在與超強模業有關的工程上班,如有以上所述情況,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2、工人在超過兩米的高空作業中,不栓安全帶的,如果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3、超強模業所有工程中,班組只能使用漢族工人,若使用少數民族工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其他補充:
2、全面履行工程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并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3、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項目及班組規定處罰,并承擔全部相應的經濟責任。
4、中途退場結算約定:
六、班組、項目技術交底、各階段實時制定的各種進度計劃、各次施工階段的會議紀要、項目班組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作為合同內容具備對甲、乙雙方約定效應。
七、強制要求:
1、架子必須搭設掃地桿,如果不搭設,按0。2元/㎡扣除人工費;
2、梁墻板超過300mm,不得使用火鉤,梁墻板超過500mm,中部必須穿絲桿,絲桿間距不得大于1000mm。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按合同約定結清承包費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勞動合同7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合同范本《勞務派遣勞動合同書》。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勞務勞動合同8
承包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
勞務內容:__________
二、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_______天。
三、勞務報酬
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金額約為__________。
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均為一次包死,不再進行調整。
四、工程結算工程開工后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暫付分項工程的;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核算單及時支付乙方剩余勞務報酬。中途退場不結算尾款,并承攬因中途退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質量標準
1、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定標準》
2、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模板支撐須牢固,無跑、漏、脹等現象出現;
(2)合理使用周轉材料,杜絕浪費;
(3)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
(4)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應及時清潔并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6)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質量事故,經查明為人為造成時,由該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7)甲方如發現乙方的施工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時,將按實際情況扣除合同約定勞務報酬的。
六、施工驗收及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2、在施工完畢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雙方對工程量進行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2)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
2、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
4、及時交付應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保證施工需要;
5、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八、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提供變更的相應說明,乙方按照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期間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減量,工程完工決算時,以乙方遞交的結算資料為依據;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九、違約責任: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并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盡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自己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數
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2、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本合同正本、副本同等效力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9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注冊地址
第二條 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____月____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項目經理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省范圍內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合格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原則上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可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每周休息日為周日。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每周單休制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15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1800元。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 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10
一、勞務合同中勞動者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案例:
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經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銷售員。公司和她簽訂勞動合同時說,由于她沒有北京戶口,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醫藥費用去了幾萬元。這時她才想到自己還沒有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她找公司要求按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報銷醫藥費,公司卻回答說,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公司不承擔醫藥費。
點評:
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一定要看清與單位建立的是什么關系,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質上卻是相差很大的。勞動合同才受《勞動法》的保護,勞動者才能享有勞保待遇;勞務合同卻是一種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調整的,勞動者是不能享受勞保待遇的。
二、國外公司辦事處與中籍職工只能簽訂勞務合同
案例:劉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駐京辦事處員工,月薪四千元。當時劉小姐進公司時,是看到該公司在網上公布的招聘廣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辦事處又招進了一批年輕的員工,這些員工的月薪只有兩千多元。為了減少開支,公司解聘了劉小姐。劉小姐不服,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結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點評:
國外公司辦事處在國內沒有用人權利,不能與中籍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如果辦事處想招聘職工,必須通過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關系中,職工必須先與外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外服公司與國外公司辦事處簽訂勞務輸出合同。如果職工沒有通過外服公司而是直接與國外公司辦事處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本身是無效的,在實踐中勞動仲裁機關不受理此類糾紛,在法院訴訟階段,法院把這種關系認定為一種勞務關系,而勞務關系是得不到經濟補償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勞務關系
案例:
李師傅退休后又被單位返聘,但是他發現這一次單位不再給他上各種勞動保險了,對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認為李與單位之間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一種勞務關系,于是駁回了李師傅的仲裁請求;他不服,開始起訴,一審二審都被駁回。此案被中央電視臺報道。
同時,也發生相似的一個案例:王師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當時約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這五個月的工資報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給。于是王師傅就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單位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公司與王師傅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動關系,應該先經仲裁才能訴訟,所以請求法院駁回王師傅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師傅已經退休,退休后與單位就不能再形成勞動關系,而應是一種勞務關系。所以法院駁回了單位的管轄權異議,依法進行了案件的審理。
點評:
在我國現行實踐中,退休后的職工再與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一律以勞務關系對待。雖然這一點在理論上還有爭議,但是目前仍然是實踐中的慣常做法。
四、事實勞動關系可以轉化為勞務關系
案例:
李先生與北京某有限公司維持了三年的勞動關系,但是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此期間,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發百分之二十作為風險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返還風險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李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勞動關系,雙方所產生的糾紛是勞動糾紛,應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所以請求駁回李先生的訴訟,轉由勞動部門仲裁解決。海淀法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沒有提交勞動合同,也沒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主要條款的存在,所以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務關系,據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號民事裁定書駁回了被告的管轄異議。
點評:
事實勞動關系本來是一種勞動關系,但是由于它沒有書面合同,所以勞動關系中的很多權利義務無法確定,這固然對單位有很多好處,可同時對單位也有很多弊端。對此種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同時由于沒有書面合同,單位同時也無法證明兩者之間的具體的關系性質。如果勞動者要求以勞務關系的性質來對待的話,用人單位將會很被動的。
以上四點,僅僅是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在實踐中的一點點比較典型突出的區別。其實兩者之間還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轉化的關系。這些以后有機會再來談。
勞務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____月____日____
民族: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公司聘用合同范本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月任務)
三、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2、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3、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4、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5、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________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____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12
一、改簽范圍和條件
工作表現好,身體健康的在崗勞務派遣人員(限公司引進的專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改簽直接用工的范圍。
(一)連續與**公司簽訂兩次勞務派遣合同,期滿的(時間統計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在技術員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的(以聘任時間為準);
(三)連續4年考核結果均“優秀”的;
(四)獲得集團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業務能手、首席員工、總經理特別獎或連續三年獲得集團公司年度優秀管理者、優秀業務能手、優秀員工的;
(五)獲得**市及以上個人榮譽稱號(勞模、標兵、五一獎章等)的;
(六)參加**職工技能競賽,個人獲得大工種前三名(錄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種前兩名或連續三年獲取名次的;
(七)參加集團公司技術比武,個人連續三年獲得第一名的。
(八)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
二、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個人持獲獎證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聘任文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張)等到基層單位勞資部門報名。
(二)基層單位初審。基層單位依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填寫《錄用職工花名冊》,在規定時間將申報人員“花名冊”、“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等一并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報送材料須1人1檔,并在檔案袋封面注明個人基本信息及內裝材料(用A4紙打印,仿宋3號字體)
(三)集團公司審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對各基層單位上報人員進行匯總、審核,報集團公司領導辦公會審核通過,并在集團公司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
(四)簽訂勞動合同。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填寫《錄用職工審批表》,并按規定簽訂直接用工勞動合同。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各單位務于**日前將申報人員材料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
(二)從勞務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關系隊伍穩定,敏感性強,各單位要及時傳遞信息,正確引導,精心組織,嚴格把關,穩妥實施。
(三)所有的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
(四)本規定于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五)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負責解釋。
勞務勞動合同13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勞務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于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
從內容來看
1.勞動合同規定的是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一個成員,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并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負責分配工作或工種,按照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協議約定提供各種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
2.而勞務合同的內容規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約定的,法律未作強制性規定。
從適用的法律規范來看
1.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律規范來調整,而勞務合同由民事法律規范來調整規范。
2.勞務合同在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原則,而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必須參加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中去,擔任一定的職務或工種,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遵守勞動紀律,雙方存在隸屬關系。
法律責任后果不同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可能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比如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勞務合同一般只承擔民事賠償服務,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責任。
勞務勞動合同14
編號:
甲方(勞務公司名稱):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呼殺高速和托連接線土建二標項目經理部 乙方姓名:性 別:身 份 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為 年 月 日起現場工程完工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的安排,擔任安全員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用工單位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乙方享受甲方同工種工人所享受的勞動保護待遇。
2、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時間、方式,按用工單位同工種勞動合同制同樣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用工單位未實行計件或承包兌現工資的,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3500元,不再支付獎金、津貼、社保基金等待遇,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與用工單位職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等,均按國家或用工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由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甲方在合同期內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醫療和失業保險。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積極參加用工單位組織的政治、技術、安全質量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用工單位制定的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必須服從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并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的隨時調整和派遣。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正當理由完不成用工單位規定的施工(生產)任務或不勝任用工單位安排工作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打架、斗毆、無理取鬧、不服從指揮,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3)貪污行賄、賭博、盜竊、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不夠刑事處罰的;
(4)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造成人身或設備事故,或浪費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如勞動教養等。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3)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承擔的責任:
1、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或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無效時,應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有激化矛盾和擴大事態發展的行為。該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激化矛盾的責任方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國家規定予以經濟賠償。
九、其它事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勞務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及XX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 XX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________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____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恤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后,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后,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年,如乙方屬本____區農業戶口人員____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____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
(三)款3項、第
(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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