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環保應急預案
公司環保應急預案范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環保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環保應急預案1
為了保護環境,防止突發環境事件,把環境污染事故損失減到最低程度,結合公司實際,現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企業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進賢縣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氣等。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火災、廢水事故排放、大氣事故排放等。
最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是生產區、廢水處理區等,是防范事故的重點區域。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發生事故時,采取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4、事故危害的分類和分級
4.1分類
事故分為二類。一類:火災和爆炸;二類:一般泄漏、排放。
4.2分級
按事故危害程度分級。
(1)一類I級: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一類II級:污染防止設施發生泄漏事故。
(2)二類I級:范圍性污染物排放超標,并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二類II級:局部性污染物排放超標,并對環境造成影響。
5、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5.1.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周輝良
副組長:萬春華
成員:汪振宇、李曲辰、楊臨、艾正偉、丁義興
5.1.2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周輝良
成員:萬春華、汪振宇、李曲辰、楊臨、艾正偉、丁義興
5.1.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本應急預案的制定,并定期組織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在本預案中履行職責情況。對發生事件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決策,全面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2)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組織各應急小組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
(3)根據本公司環保設施的變化以及國家環保政策的調整及時對本預案的內容進行相應修改,并及時上報;
(4)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本公司的事件情況和事件處理進展情況。
5.1.4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按照保人身的原則,必要時停止生產,避免環境事件進一步擴大;
(2)事故處理期間,要求各崗位盡職盡責,聯系渠道要明確暢通,聯絡用語要規范,認真做好有關情況的記錄工作;
6、預防與預警
6.1預警
環境突發事故為I類或I級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按專業對口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等上級領導機關報告。在發生環境事故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處理。操作人員無法控制時,應立即用電話向公司報警,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主要負責人電話24小時暢通。
6.2預防措施
(1)生產車間每天24小時安排專人巡回檢查污染防治設施,發現異常應及時匯報處理;
(2)嚴格執行環保管理制度,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3)檢查廢水處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及時發現缺陷,即早處理,保證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7、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7.1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方式、方法
當發生重大爆炸或泄漏事故時,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實施緊急疏散、撤離計劃。事故區域所有員工必須執行緊急疏散、撤離命令。應急指揮小組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指導警戒區內的員工有序的離開。警戒區域內的各班班長應清點撤離人員,檢查確認區域內確無任何人滯留后,向指揮小組匯報撤離人數,進行最后撤離。當員工接到緊急撤離命令后,應對物料進行安全處置無危險后,方可撤離崗位到指定地點進行集合。
7.2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發生重大事故時,可能危及周邊區域的單位、居民安全時,指揮小組應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配合政府工作人員引導相關人員迅速疏散至安全地方。
8、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的確定:當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現場處置已完成,現場監測符合要求,由相關部門宣布事故應急工作結束,并進行事故現場的善后處理,對廠區進行恢復、重建工作。
9、本環保應急預案由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環保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生產、服務活動中環境影響處于受控狀態,當發生突發環境事故、事件時能予以果斷、迅速、得當的處置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態進一步擴大對公司從業人員及周圍居民、單位造成影響或傷害,將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有限公司生產廠區內認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有毒品、電磁輻射,以及核、生物化學等環境污染、破壞事件;在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機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他嚴重污染事故等。
1.5工作原則
企業在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及其響應程序時,應本著實事求是、切實可行的方針,貫徹如下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故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響應。接受政府環保部門的指導,使企業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成為區域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加強企業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
(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可為本企業和其它企業及社會提供服務,在應急時快速有效。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環保副總及本地環保局專業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經理、車間主任級本地環保局相關專業人員
2.2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指揮部)
主任:主管環保副總(重大級以上由總經理兼任)
副主任:環保部經理、安全部經理、總務部經理
成員:個部門環保專業人員及本地環保局相關專業人員
2.3工作任務和職責
2.3.1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策劃工作;
②負責公司發生重大環境影響、事件的救護、搶修的指揮工作;
③負責調遣應急救護搶險隊;
④負責應急設備器材的購置審批;
⑤負責重大環境因素應急的對外報警和聯絡工作;
⑥負責應急事件發生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2.3.2應急救護搶險隊職責
①負責應急事件發生的搶險救護工作;
②負責應急設備、器材的日常檢查、保養、修護工作;
③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專業演練。
3、預防和預警
3.1環境污染事故源
略
3.2預防措施
3.2.1安全管理措施
①建立并落實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費用的使用;
②確保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③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配置齊個人防護裝備;
④日常巡檢每天不得小于三次,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工作場所環境,設施設備的工作狀態、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齊全,發現問題應及時排除或報告有關領導;
⑤根據廠區生產環境的變化和生產實際情況,及時繪制平面圖、消防定置圖、應急疏散圖等各種圖紙;
⑥做好季節性災害(如汛期、地震等)的防御工作和有關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資金的準備工作。
3.2.2安全技術措施
①車間安全生產的安全措施;
②倉庫裝卸儲運的安全措施;
③機械設備安全運行的檢修措施;
④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
⑤負責重大環境因素應急的對外報警和聯絡工作;
⑥車間、倉庫、生產區域的危險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送與處理
4.1.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發現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4.1.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立即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4.2指揮和協調
4.2.1指揮和協調機制
根據需要,企業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臵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臵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臵,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臵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環境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臵;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發生環境事故的有關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
4.2.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環境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②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③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④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⑤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⑥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4.3應急監測
企業環境監測部門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并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4.4信息發布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4.5安全防護
4.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臵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4.5.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①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②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③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6應急終止
4.6.1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①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②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④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臵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⑤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6.2應急終止的程序
①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②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③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4.6.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①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②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并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③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
公司要配臵專項資金用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過程中的各種花費,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5.2裝備保障
公司對應急救援人員應配備專門的裝備,保證救援過程中的順利進行。
5.3 通信保障
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臵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應急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1)24小時有效內部、外部通訊聯絡電話:
(2)24小時有效報警裝臵:各車間緊急報警器。
5.4人力資源保障
公司要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臵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在突發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臵工作。
5.5技術保障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5.6宣傳、培訓與演練
對工廠鄰近地區開展公眾教育、培訓和發布有關信息。
5.6.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5.6.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臵、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5.6.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臵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5.7應急能力評價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并實現持續改進,對各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臵情況、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在環境應急能力評價體系中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
6、后期處置
組織實施環境恢復計劃。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環境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故。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的所采取的應急處臵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臵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7.3地方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地方環境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地方救援活動,開展與相關部門的交流與合作。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7.4.1獎勵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7.4.2 責任追究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7.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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