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
獵頭有著近萬的HR經理人關系渠道,信息來源非常廣泛,這些信息渠道為獵頭顧問提供非常準確和有價值的信息。這一階段集中體現獵頭服務的專業水平。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精選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1
甲方(勞務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人: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勞務招聘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聯系人:
開戶行:
帳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求職位人才的尋訪推薦服務達成如下合同(以下稱“本合同”):前言:
甲 乙雙方保證各自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的組織。乙方應確認有從事該項服務的資格,甲方應確認向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的真實性,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甲、乙 雙方本著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合作簽署“本合同”,并愿意自覺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第一條服務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中、高級人才推薦的供應商。
2、甲方如有招聘需求,應向乙方提供委托招聘職位信息,內容包括需求崗位職責描述、勝任條件、薪資福利條件、需求人數和日期等。
3、自甲方正式委托職位尋訪之日起,乙方正式啟動尋訪推薦工作。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每個職位2—3名經過甄選基本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候選人,直到甲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為止。
4、乙方在推薦候選人時,需要向甲方提供人選的詳細簡歷,說明其以往的工作經歷、主要職責、成就以及能說明其工作勝任能力的任何其它必要資料。
5、甲方聘用乙方推薦的人員,在 個月(保證期),自推薦人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如發生聘用終止,乙方應為甲方免費提供一次相同職位的人才服務,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通知乙方的15個工作日內為甲方再次提供候選人。
第二條限制
1、甲方不得提供虛假職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虛假承諾。
2、合作期間甲方不得直接聘用乙方獵頭顧問和工作人員,如有發生甲方應付乙方該職位應付獵頭傭金的雙倍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服務費用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用于任何非自己聘用內部員工的目的和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個人和法人)。
3、在未取得到推薦人選的允許,不得向其正在任職的單位(雇主)作背景調查。
第四條人選的推薦、面試
1、甲方在乙方提交候選人資料后的48小時內需將是否面試的決定通知乙方,并在面試后的24小時內將面試結果通知乙方。
2、如果乙方提供的簡歷甲方已從其它渠道獲取時,甲方需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該人選乙方推薦有效。
3、對于家在外地(不包括市及各區縣)的應聘人員,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人選來面試,從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往返交通費,及候選人在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住宿費(限1日)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推薦之日起的一年內,無論以何種形式被甲方成功錄用,如:聘用、顧問或者臨時工作、兼職工作等,都視為乙方推薦成功,甲方應于聘用前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對該人選規定的全額服務傭金;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就其違約行為向乙方支付該人選規定服務傭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
5、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自被推薦予甲方之日起十二個月之內,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推薦,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薦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人選并且該人選已和第三方簽署勞動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傭金。
6、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之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應與乙方推薦人選直接聯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直接與被推薦人選聯絡,則視為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人才尋訪推薦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傭金。
第五條服務傭金
1、支付比例:
甲方應按照該受聘人稅前年薪的以下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費用(每單服務費不得低于20,000元):
年薪: ____________總服務費:____________ 保證期:
人民幣150,000元以下 年薪的22% 3個月
人民幣150,001元至300,000元 年薪的25% 3個月
人民幣300,001元至5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人民幣500,001元至10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特殊職位(如CEO、總裁、常務總裁、執行總裁等主持全面運營管理工作者)服務費另議。
為增進雙方友誼,促進長期合作,乙方舉辦大型社會招聘等相關活動時,根據需求可以為甲方免費發布人才需求等相關信息及代理招聘服務,甲方應給予相應的配合。
2、服務費支付方式和時間: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正式委托職位招聘之日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總服務費的30%,此條款可商議),乙方啟動正式工作。
2)甲方應與乙方推薦人選到崗之日3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于收到通知后3日內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付款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
3)預付款將計入總服務費,職位成功后甲方可從總服務費中扣除此項費用,職位未推薦成功的原則上不退還預付款,有成功合作后,可考慮不收預付款。
4)所有付款將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注:受聘人選稅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選之間協商確定,在雙方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中約定的稅前年薪(具體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核工資+綜合補貼+采暖費補貼+節日福利+午餐補貼等),但如被聘用人選實際領取的薪酬高于前述標準的,則以實際稅前年薪為準。
第六條雙方責任
1、若甲方與人才約定了到位時間和工資待遇后,卻在人才到位時因甲方欲變更聘用條件而引起爭議;或因甲方提供的公司情況不真實、職位說明不準確而產生了不良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一經錄用乙方推薦的人才,應及時按照勞動法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內甲方與錄用者之間的事務均屬甲方的內務,由甲方和錄用者協商解決。和乙方無關。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4、在保證期內,因甲方原因(如公司戰略調整、業務停頓等)導致人才被動離職,除補償人才一定損失外,甲方應全額支付雙方合同約定服務費用。
第七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確認,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與主合同有沖突,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為準。
2、本合同的有效期間為 __年_月_日至 __年_月_日。本合同在期滿30天之前,甲乙任何一方都沒有提出終止協議的情況下,此協議將視為自動續簽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時,對方均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金責任。
4、遇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形變更,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簽署書面終止協議。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的權利義務。
5、爭議解決條款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善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添加任何條款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 __年_月_日
簽訂日期: __年_月_日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務部(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托乙方搜索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于確定乙方代表甲方搜索候選人時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搜索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索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匯報路線;
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生活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序:
搜索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并確證其資料的真實性;
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并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序辦好離職手續。
3.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天內完成對甲方所需人才的尋訪、測評及背景調查,將完整、真實的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并安排候選人面試。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后兩日內,做出是否與己有人才資料重復的判斷,否則視為乙方推薦;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才資料后一周內,做出是否需要復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取人面試后兩周內將面試意見及審核結果反饋給乙方,在復試后四周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
第三條保證期
1.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并最終到甲方工作,視為獵頭服務成功。
2.雇員在保證期(三個月)內無論因任何原因離職,甲方應五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報告,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合適候選人到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報告后二個月內沒有推薦合格人選到職,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的_______%。
3.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錄用確認書復印件;錄用確認書應包括候選人的錄用工資、上班報到日期、工作職責等;否則,乙方將不能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第四條收費標準
1.合同簽訂后,甲方須支付定金,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定金可抵入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該職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還。
2.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后,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招聘服務費用。
3.服務費應在人才試用五個工作日內全數付清,如延期付款,則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
4.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在此后一年內錄用的,甲方應于錄用前一周內告知乙方,并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匯款為主,現金付款時須到乙方公司財務部辦理。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保密
1.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而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則,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2.保密期限不限于委托期,一般應在尋訪活動中止后的一年內。但對于乙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信息,保密期將延長到此候選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間。
3.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竊取人才知識及原單位的商業秘密。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和人才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七條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并無異議;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附崗位需求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1、公司指定
根據本合同協議和條款,乙方委托并指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咨詢服務。
2、雙方關系
甲方和乙方均為獨立法人。本合同的簽訂在甲方和乙方之間并不產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資或業務伙伴關系。甲方絕非乙方的法律代表,無論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書面或其它明示或隱含方式,以乙方的名義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
3、服務
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職位要求向乙方推薦合適的人選。具體職位描述、要求及人數由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應確保每一個推薦給乙方的候選人首先經過甲方的面試篩選。若乙方要求,甲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核實。
凡經甲方推薦的人才,從推薦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乙方未通過甲方暗地或通過第三方錄用該人才,無論長期或短期,均視為甲方推薦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支付咨詢費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的人才中轉推薦給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向乙方要求支付咨詢費用;
4、機密
甲方承諾:
(1)對獲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和技術信息保守秘密;
(2)對獲知的乙方或分支機構的雇員或候選人相關信息保守秘密。
(3)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選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后,也將承諾所有由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諾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選人的信息。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后一年內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5、乙方內部員工的不獵取原則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終止后一年內,甲方不得獵取乙方員工到其它公司任職。
6、咨詢費用
若推薦的高級管理人才(部門經理、部門高級經理、總監、總經理)的人選試用上班后,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為咨詢費用。若推薦的中層級別(普通職員、部門主管級別)的人選試用上班后,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的作為其一個月的收入作為咨詢費用。年薪或月薪的總額以實際錄用后面談中為準。
7、款項支付規定
咨詢費用(根據第6條)在候選人試用上班七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詢費用的80%,余下20%咨詢費用在候選人試用期合格結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詢費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具的服務性行業統一商業發票后七天內付款。
8、保證
如果由甲方推薦并被乙方雇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或被開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將繼續推薦替代人選而不額外收費。甲方若不能在30天內找到乙方滿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推薦或者改用其它職位代替,否則甲方將所收取服務費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證實施條件:本合同全部款項已支付。如果超過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付費的話, 甲方將向乙方每天追收總額1%滯納金。
本協議在乙方委托推薦的人數超過一人時, 對每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 彼此無法律上連帶責任。
9、時間安排
甲方將根據合同職位規定進行人員篩選活動,并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周以內提供一份合適人選名單。
10、合同條款期限
合同的條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該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11、合同終止
以下條件出現時,合同將終止:
(1)甲方和乙方協商簽定書面終止協議;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代為招聘、甄選、推薦人才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一、定義
除非與上下文矛盾或另有說明,否則本協議(及其附件、補充協議等,下同)中的以下文字具有以下含義:
1、“服務”是指人才推薦服務,具體指: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指定的職位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并依據協議約定協助甲方完成錄用候選人的搜尋、相關面試、核查等工作。
2、“候選人”是指乙方針對甲方的招聘要求推薦給甲方,且甲方未在收到后之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之應聘者。
3、“職位”是指甲方擬招聘的崗位或職位,職位地點在中國大陸范圍內。
4、“職位說明書”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的、要求乙方就其指定職位的崗位職責及任職要求推薦候選人的文件。
5、“聘用合同”是指甲方與其認為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簽署的正式勞動合同,或其它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文件。
6、 “錄用”是指甲方與其認為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簽訂聘用合同或達成聘用的合意。
7、 “正式入職”或“上班”是指已與甲方簽署了聘用合同的候選人已正式至甲方報到,并已執行其在甲方的崗位職責;或候選人已開始自甲方取得收入或報酬。
8、“推薦成功”是指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已簽署了甲方的正式勞動合同或其它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文件,且在甲方實際工作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
9、“關聯公司或關聯方”是指與甲方公司具有控股、持股、債權債務、業務往來等關系的公司或個人,包括股東、董事、監事及親屬等。
10、“年薪”是指甲方支付給員工的稅前年度收入總額(以甲方發給候選人的錄取通知書確定金額為準)
二、服務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尋訪的職位要求、數量、尋訪期、簽約年薪(用以約定尋訪委托金)、尋訪委托金、尋訪服務費等事項,可在由甲方不定時發出的推薦要求中載明。該推薦要求應以書面形式發出,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人才需求,按甲方要求在約定的時間內為甲方尋訪候選人。經乙方評估認為符合甲方崗位要求后,向甲方推薦,經甲方面試合格、候選人上崗后,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服務費用。
三、服務流程
1、在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正式啟動為甲方提供的獵頭服務。
2、在向乙方開放獵頭職位的2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用電子郵件形式向乙方所需獵頭職務的詳細職位說明(含工作職責、任職資格、薪金范圍、基本要求、特別需求等),以便乙方搜尋、篩選和向候選人說明情況等,甲方保證尋訪職位信息的真實性;如在委托期內,尋訪需求有任何更改均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書面職位說明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確認,并與甲方進行溝通確認;經雙方對職位需求確認一致后,乙方開始進行人才訪尋及推薦。
4、自對職位說明書確認后之1個工作日內,乙方指派專人或小組負責為甲方提供人才尋訪推薦服務,以保證按時完成甲方的招聘需求,并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第一批候選人至少2-3名,甲方應在收到推薦報告資料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對所推薦候選人的反饋意見(如安排面試、暫緩、拒絕),并將同意面試的候選人名單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供給乙方,對于需要安排面試的候選人,甲方須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面試;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名單約見面試,甲方在面試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面試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對參加面試的候選人不滿意,應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明確的原因給乙方,乙方應重新搜尋合適的人選,具體工作程序同上。
5、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簡歷已被甲方從其它渠道獲取,甲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明。如在上述期限內甲方未提出任何異議的,則該候選人將被視為乙方提供的資源。
6、如認為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系甲方之前或正在聯系(包括委托其他獵頭公司在聯系)的人選,甲方應自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后之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書面證明,并得到乙方確認。
7、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有聘用意向的,應甲方要求及候選人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應提供候選人背景核查,核查應從公開途徑且不侵害候選人隱私。
8、如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達成正式的聘用協議,應在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約定標準支付服務費。
四、服務費
(一)獵頭服務費: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被正式聘用時,獵頭服務費收取標準為___:
候選人年薪10萬以下的(不含10萬),服務費用為候選人稅前年薪的18%
候選人年薪10萬以上50萬以下的(不含50萬),服務費用為候選人稅前年薪的25%
候選人年薪在50萬以上的(含50萬),服務費用為候選人稅前年薪的28%
注:
1、“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職位人選針對職位正式達成協議的全年的稅前薪水總額,此數包括基本工資、補貼、獎金、提成等。
2、候選人年薪總額= (基本月薪+已明確數字的獎金+各類補助份總和) ×所發薪水月數(不低于12個月)。
(二)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時間及方式為: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公司正式入職且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獵頭服務費的80%;候選人三個月保用期滿且未解除與甲方之勞動關系的,自保用期滿且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獵頭服務費。如候選人在保用期內未被正式聘用,則參照本協議“保用期”條款。
(三)乙方銀行賬戶信息
五、保用期:
1、乙方為甲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均提供三個月的保用期,保用期內乙方有責任進行跟蹤服務,甲方也有義務配合乙方的跟蹤服務工作,以使得候選人能夠快速適應甲方環境,為甲方創造業績和效益。
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入職后三個月保用期內,如與甲方之間的勞動合同因該候選人自身原因,包括:候選人入職體檢不合格、主動辭職、提供虛假應聘信息、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結束勞動關系的,但不包括甲方因公司組織結構、職位調整裁員的情況,甲方應當在與該候選人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付款期內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務費,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的約定繼續免費為甲方免費推薦合適人員一次,直至推薦成功為止。
2、如果乙方在前一位候選人結束勞動關系后三個月內未推薦到合適人選或甲方已經通過其他渠道招聘到合適人選,則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或者三個月期限屆滿后10個工作日內,退還收取甲方服務費的30%,或者將此費用轉作其他職位。
六、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不得提供虛假職位需求信息和做出虛假承諾。
2、向乙方發出職位說明書,應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解釋。
3、在甲方向候選人正式發出錄用通知前,甲方應妥善保管、處理乙方提交之候選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候選人推薦報告、背景調查報告等),并對所獲得的所有候選人資料、乙方提供的其他項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方案、項目報告等)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及甲方內部非相關人員透露候選人的信息或做他用,因此出現的法律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4、甲方應在約定期限內盡快安排面試或電話面試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并將面試意見及審核結果反饋給乙方;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應聘者作任何人事調查,在候選人被錄用前必須為候選人嚴格保密。
5、甲方初次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聯系面試需得到乙方同意并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聯系人,如后期與候選人聯系,需及時告知乙方聯系情況。
6、如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達成正式的聘用協議,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將視為甲方私自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應按約定標準支付服務費。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推薦服務是保密的,并且甲方不應向任何第三方、組織或與其他有關的人員(以下統稱“關聯方”)再行推薦。
8、甲方授權乙方基于本合同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稱、企業標識等。就乙方的廣告方案中是否出現甲方的信息及是否向候選人透露用人單位為甲方,均由甲方事先書面告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其提供的服務及其提供服務的方式應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獲得之一切與甲方相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薪資結構、發展策略、投資及發展狀況、員工信息、候選人的“聘用意向書”等內容)均為保密信息。乙方應對甲方的保密信息進行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
(a)泄露或透露甲方的機密信息或其中任何部分給第三方,但因該第三方職責使其有理由獲知甲方的機密信息和與乙方有相同保密義務的除外,或者____________。
(b)為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甲方的機密信息,但為提供本合同項下服務目的而必須披露予被推薦人的除外。
3、乙方在推薦任何候選人之前應當進行嚴格篩選、面試和各種評估,乙方應真實提供正式推薦人員資料信息,發現候選人資料信息錯誤應及時通告甲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上的損失。若甲方要求,乙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核實。
4、乙方應及時將訪尋工作情況及進展與甲方溝通,對尋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新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對于甲方已支付尋訪委托金的職位,乙方將向甲方定期提交推薦工作進展報告。
5、經甲方招聘負責人同意后,所有候選人的推薦報告及其它相關文件可以直接交給擬招聘該候選人的甲方用人部門負責人。(直接與用人部門負責人溝通需求及面試反饋意見)
6、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及服務結束后的二十四個月時間內,不得主動尋訪在甲方處正式入職的員工(包括乙方推薦給甲方的人員及甲方自主招聘的人員)作為候選人推薦給其他公司,同時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自推薦日起及服務結束后的十二個月時間內,如果被甲方錄用,均算乙方推薦成功,甲方需付費給乙方。
7、在甲方正式錄用乙方推薦的應聘候選人前乙方應協助甲方對應聘候選人做背景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與候選人的前雇主聯系、調查候選人是否曾有違紀行為、是否受到保密協議或者競業限制協議之約束等。乙方對應聘候選人做的背景調查應客觀實際并承諾不弄虛作假,如乙方在向甲方推薦應聘候選人中存在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情形,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8、如果甲方招聘工作長時間沒有進展(指在超過一個月未對乙方推薦候選人提出反饋意見或安排面試),經乙方書面提示兩次仍無改觀,或者發生虛假招聘,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同時保留其他追究責任的權利和手段。
9、鑒于甲方的招聘活動是在持續進行中,乙方不舉薦已向甲方投遞簡歷的候選人,如幾家獵頭公司推薦相同的候選人,則該候選人屬于先推薦的獵頭公司。如甲方在乙方舉薦之前已獲取候選人的資料(甲方可提供電子郵件、信件等證明),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單位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企業、媒體等)出示本合同全部及部分條款。
2、任何一方就協議的任何條款給予另一方的寬容,不得視為對該等條款的放棄,亦不得影響該等條款或任何其它條款以后的執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于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并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2、如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部分義務,則該方應對其違約造成的損失負責。違約方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其它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但不應超過違約方在訂立本協議時所能預見到的損失。若未履行本協議系由雙方的過錯所致,則相關方應根據其過失程度承擔各自的責任。
3、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之責任均不應超過在本協議項下的服務費總額。
4、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后,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5、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本合同條款。
八、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充分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告知不可抗力事件,并告知對方該類不可抗力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九、其他:
1、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并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2、甲乙雙方由各自指定的聯絡人負責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的聯絡和協調。
3、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4、乙方為甲方提供獵頭服務的過程中,雙方往來的用于確認事實的任何書面文件、電子郵件等視為本協議的有效補充,與此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追加補充協議。對本協議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須書面進行,且經協議雙方簽字認可。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后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鑒于此,本合同已由雙方代表于簽署頁日期簽署蓋章(如果雙方簽字日不同,則以在后的日期為準)。本合同應構成合同雙方就本合同項下事項所達成協議的全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所需人才的推薦、尋訪。
二、服務收費標準:
乙方按所推薦人才稅前年薪總額的____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乙方推薦之候選人,針對甲方相應職位與甲方正式達成的,第一年的稅前年薪數,此數值應包括:第一年固定稅前月薪的總和加第一年績效獎金與各種補助津貼和福利分紅總和。
三、服務費用的支付:
1、乙方收款時應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付款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2、服務費分兩次支付(到崗一位支付一位的費用):
第一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____ 。
第二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并通過試用期考核轉正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____ 。
四、甲乙雙方簽訂服務協議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人才需求后20個工作日內即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候選人面試。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年。
六、甲方通知
1、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試用后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推薦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該人員的職位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服務保證
1、如果在乙方推薦的過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該職位人選,則乙方應按甲方需求推薦另一職位人選。
2、若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在試用期內自行離職或試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選人離開十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將免費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薦。直至舉薦成功并通過試用,甲方再將第二次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八、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推薦的人員資料保密,并嚴格控制內部人員的知情范圍,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用于任何非內部聘用員工的目的,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甲方所屬的集團公司及關聯公司除外。
九、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均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十、服務限制
1、對于推薦給甲方的員工,在所推薦員工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2、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甲方的員工(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因任何一種原因未成功入職,甲方在壹年內不得再與該人才有聘用關系或其他合作形式(如:作兼職、顧問、合作伙伴、短期服務等其他服務),否則視為推薦成功,在確定聘用關系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應足額的代理服務費用。
4、乙方若出現本條1-2項之行為,應當將所收服務費全額退還甲方,并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單位簡介、職位說明書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
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用人信息和虛假承諾,所提要求及待遇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乙方應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該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限制期已經屆滿;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背景調查的真實性。否則,視為未推薦成功。乙方應將所收取的服務費用全額退還甲方,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賠償給其他用人單位的費用。
4、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5、乙方搜尋篩選人才,選拔最適合甲方用人標準者推薦給甲方進行面試。
6、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約定將各期服務費用按時支付給乙方。
十二、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終止
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后終止本協議,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則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協議規定的費用。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書面往來,按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按此地址郵寄后,郵遞機構投遞到該地址被人簽收、因無人或拒絕簽收被退還、或地址不詳而無法妥投等情形,均視為已送達對方,郵遞機構的郵遞憑證可作為送達依據。
十六、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6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招聘人才,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招聘。(詳細內容在附件——職位說明書中體現)
二、甲方確認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機構,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真實提供本企業的經濟性質、經營范圍、注冊資金、規模大小、發展前景及資質情況等,以便乙方招聘時客觀、負責地向應聘者介紹招聘單位情況。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于本合同簽訂兩周內,向甲方提供候選人最新資料,并保證候選人愿意與甲方面談。經雙方協商,該期限可以延長。
四、乙方向甲方推薦人選時,應對候選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程序查證,力求客觀、真實地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情況。
五、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合適的候選人簡歷供甲方篩選,甲方對有意向的候選人應于接到其簡歷的5日內安排面試,面試后將面試結果及聘用意向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未聘用乙方提供的候選人,從而導致服務失敗,但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在本合同訂立后一年內聘用了由乙方推薦的人才,視為甲方聘用,甲方應于聘用前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所涉全額服務費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服務費二至三倍的違約金。
七、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本次委托招聘服務費:年薪的'20%收取;預付____人民幣。
2、如甲方要求乙方在媒介刊登招聘廣告,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也可委托乙方代為支付。招聘廣告費應在廣告內容及樣式經甲方確認后即支付給乙方,乙方確認費用到帳后刊登廣告并將廣告費轉付給廣告刊登媒介。
3、招聘活動中,出現以下情況分別如下處理:
(1)乙方若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推薦人選,或推薦的人選甲方未要求安排面試,甲方可要求解除本協議,乙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2)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甲方單方面解除協議,或另行委托招聘,乙方則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3)若甲方面試后與乙方推薦的人選未達成聘用意向,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再次推薦人選,以此類推,直到甲方滿意為止。若甲方認為無需再繼續推薦,要求解除協議的,可以解除協議,但乙方所收的定金部分不退還。
甲方在保證期3個月內發現錄用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辭聘,或該候選人自行辭職的,乙方可免費為甲方重新推薦合適的人選;若甲方認為無需重新推薦而要求解除協議的,乙方按應收服務費的40%收取委托招聘服務費,已收款余額退還甲方。
(4)如因甲方更改原承諾的待遇、職位等,導致被推薦者不到崗或辭職的,乙方不承擔重新推薦和退款的責任。
(5)若甲方面試后超過本協議約定的人數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或變更崗位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則按聘用崗位年薪的18%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八、雙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誠意”為原則,共同遵守和實施以上招聘事宜。
九、保密:
1、雙方必須對本合同嚴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提供的侯選人資料,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則,向另一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
2、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所涉尋訪活動終止后一年內;但對于乙方成功推薦的侯選人信息,保密期延長至侯選人在甲方的全部工作時間。
3、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竊取其他商家或單位的商業秘密。
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爭執,或發生違約行為,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時,可提交人事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于15日內向提交南通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并無異議,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7
招聘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乙方全稱:
銀行帳號:
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甲方因企業發展需要,招聘企業人才,委托乙方提供相關人才信息。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服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書》,包括本協議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的其它相關文件,以及各方對其進行的有效變更。
候選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協議中《職位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搜索尋訪,推薦給甲方的擬錄用人選。
受聘人員:經甲方面試認可,并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并上崗的候選人。
保證期:為中低端人選(經理級別以及經理級別以下)提供4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員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4個月(含節、假日);為高端人選(總監級別以及總監級別以上,包括總經理,集團總裁、副總裁,并且職位稅前年薪50W以上職位)提供6個月保證期,從受聘人選到甲方報到之日起6個月(含節、假日)。
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是指甲方與受聘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第一年應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獎金、各項津貼和補貼、甲方為受聘人員代付的離職違約金、風險補償金、安家費或其他名義支付給受聘人員的報酬和費用的總和。
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并將對本協議一方或各方對本協議的履行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事件和情況。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意外事故。
第二條、甲方招聘崗位及委托期限
1、甲方招聘職位人才一人,參考年薪稅前,該職位的要求與薪資福利等見附件《職位說明書》。
2、本合約經雙方代表正式簽署后方可生效,合約自簽署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雙方如均有意愿可續簽。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本單位有關情況和招聘職位的相關詳細信息,填寫《企業概況》,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事宜。
2、填寫《職位說明書》,向乙方詳細說明所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任職資格、崗位權限、合同期限、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等,承諾該崗位候選人的勞動報酬范圍、福利待遇、支付方式與時間以及社會保險。確定未將任何人選排除在搜索范圍之外,如對候選人搜尋范圍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職位說明書》中予以明確。《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務期內,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信息。如甲方同時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崗位人才信息服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4、認真審核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在收到候選人信息之日起的七日內確定是否進行面試,并通知乙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私自與候選人接觸或對候選人展開調查。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5、與乙方確定面試人選及面試時間后,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面試、考核、溝通,若甲方還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試,甲方需承擔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費和住宿費,乙方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面試結束后,對有意向的候選人,經乙方同意,可以單獨與之保持聯系與溝通,并在事后及時向乙方通報溝通情況。
7、甲方應在面試后七日內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并將面試意見和面試結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長決定時間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遲應在面試后的十五日內做出相關決定。
8、確定聘用人選后,按國家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復印件存乙方一份用于備案。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私下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乙方有權放棄所有已承諾的義務。
9、甲方不得利用候選人獲取候選人原工作單位的保密信息或讓候選人違反其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保密協議上規定的保密義務;因甲方利用候選人獲取原單位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獨自承擔,與乙方無關。
10、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薦三位候選人均不符合《職位說明書》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終止通知應以書面方式送達給乙方。
11、保證期內,及時與乙方溝通受聘人員的有關情況。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所付款項不予退還。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預付款之日起,乙方展開搜尋工作,對候選人進行甄選,對候選人進行家庭與社會背景調查,教育及工作經歷調查,技能素質調查。并且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擬舉薦的候選人的評估報告(每一崗位的候選人評估報告最多不超過三份)。根據甲方反饋意見,乙方負責安排候選人與甲方面談具體事宜,同時全程提供協助及引導性服務。
3、乙方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參考。乙方保證候選人評估報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實無誤。
4、若乙方舉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對乙方舉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的,在服務期內乙方繼續舉薦新的候選人給甲方。
5、若乙方舉薦的受聘人員在甲方保證期內自行離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后備人選。
6、參與甲方對候選人組織的面試活動。在甲方和候選人之間就薪資福利等問題進行斡旋,配合甲方與候選人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內容。
7、乙方依法開展信息咨詢服務工作,不向除候選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信息。
8、應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乙方應予以安排。
9、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條件若與《職位說明書》中的任職資格有差異,但甲方同意面試并予以錄用,視為雙方對《職位說明書》的修改。
第五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給受聘人員稅前薪酬總額的25% 的標準支付服務費給乙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三日內,甲方為合作的第一個職位根據參考年薪支付總服務費的20%為預付款,預付款額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預付款在第一個職位人選上崗時可沖抵服務費,第一個職位成功合作后,其他職位將不再收取預付款;
(2)對于第一次合作職位人選成功上崗,服務費分為三次支付,包括簽訂合同時候支付的大約總服務費20%的預付款,正式聘用候選人到崗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50%服務費(指根據候選人實際年薪×25%×70%-預付款),其余30%在保證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已收的20%預付款以及上崗后收取的50%服務費,總計70%的服務費款項將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通過保證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后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對于第一次成功合作后,服務費分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選到崗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70%服務費,其余30%在保證其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保證期根據職位情況不同而定,如人選在保證期內離職,人選上崗后所支付的70%的服務費不予退款,同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會為已經離職的職位向甲方繼續推薦人選,待新上崗的人選通過保證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務費,如甲方在人選保證期內離職后因為公司組織架構調整不再進行該職位的尋訪,已收的70%服務費將不予退還;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預付款和服務費須匯入乙方帳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因預付款和服務費未匯入乙方指定帳戶視為甲方未按時付款,由此發生的損失和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預付款退款條件及服務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簽訂后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向甲方推薦候選人,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尋訪,乙方將在接到甲方的《終止委托通知書》后五個工作日內,100%退還已向甲方收取的該職位預付款。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薦的人選,由于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崗的,乙方應繼續推薦;如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回該職位已收預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每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本合約簽訂后,如果因為甲方自身公司架構調整、業務變化等任何原因而導致原委托職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終止尋訪,則預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已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甲方應當付清全部服務費:
(1)對于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的相關資料,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若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轉介給其它第三方并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2)出現本協議第七條第4款規定之情況,甲方應于聘用前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務費;逾期按違約處理。如甲方拒絕提供或隱瞞支付給該候選人第一年稅前薪酬總額,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人民幣二十萬元作為服務費和違約損失。
(3)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面試后因某種原因不能長期或專職聘用該候選人,而委托該候選人擔任兼職或其它短期服務,同樣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4)服務期內,甲方又委托本協議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協議約定的職位的,視為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工作。
(5)本協議簽訂后,甲方鼓動、引誘、勸說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繞開乙方私下簽訂勞動合同或變更勞動合同的薪酬標準的,視為乙方已完成服務工作。
6、應甲方邀請,候選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異地對候選人進行面試,候選人往返交通、餐飲、食宿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考察和面試時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條、保證期
1、對于甲方聘用的人選,乙方提供有條件保證期。在保證期內,如發生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為甲方免費推薦第二位候選人,保證期重新計算。此項服務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甲方已根據本協議條款付清70%服務費;
(2)聘用的終止非因甲方未遵守與受聘人員之間的聘用合同條件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受聘人員辭職的;
(3)甲方在受聘人員解除、終止聘用起三日內已書面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協議規定之服務。
2、保證期內,乙方責任如下:
(1)甲方認為該受聘人員的工作無法適應《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崗位要求,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的,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繼續向甲方提供其他候選人。
(2)若乙方推薦的人選在保證期內不合格或自行離職,甲方須在該人選離職當日以書面并蓋章之方式通知給乙方,若甲方未在該人選保證期內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該人選已經通過試用保證期。
3、保證期內,甲方認為受聘人員不適合《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受聘任崗位工作但又不予辭退的,乙方不再為其免費推薦其他候選人,保證期滿視為受聘人員合適。
4、甲方認為受聘人員不適合《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受聘崗位工作的,經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將候選人調換其他崗位的,乙方不再為其免費推薦其他候選人,兩個月期滿視為合適。
5、保證期屆滿后,甲方與受聘人員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聘用合同,乙方均不再無償向甲方就該崗位提供其他候選人。
第七條、保護性條款
1、乙方承諾:
(1)如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正式錄用,在候選人受聘于甲方期間,不主動到甲方單位獵取任何在職人員。(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終止的除外)
(2)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乙方不再推薦給其他第三方,但面試后十五日內甲方未有聘用決定的除外。
(3)甲方如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乙方保證在候選人前往甲方報到之時,候選人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已解除。
2、受聘人員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進行的一切活動及所產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3、因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受聘人員之間就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所產生的爭議,乙方保持中立態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無論本協議是否解除、終止或履行完畢,甲方在三年內(從乙方提供候選人個人材料之日起計)錄用乙方曾推薦過的候選人的(包括任何職務),視為乙方推薦成功,甲方應于被錄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八條、保密
1、為保護候選人的職業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可隱去真實姓名、最后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內容。在與候選人達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類信息。
2、為避免給乙方的搜尋工作造成障礙及影響其它業務,甲方應對乙方公司名稱和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
3、未經雙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和本協議的內容泄露給第三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
就本協議和本協議的履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到中國境內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其他
1、《職位說明書》和《企業概況》是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對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補充如下: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
4、簽約時間: __年_月_日。
5、簽約地點:(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甲方簽約代表:
乙方簽約代表:
獵頭服務合作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才獵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甲方確認本方有完全的從事本協議所述服務的資格;乙方確認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各項條件和手續,并且向甲方提交的各種書面文件及陳述都是真實有效的。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服務的收費標準是,每成功提供一人,收取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本方的服務傭金。傭金分兩次支付,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甲方支付________元/人為預付傭金;推薦人選上崗三個月或轉正后一個星期內付清余款。
三、甲方收到乙方預付的預付服務傭金后,應按照本協議附件1的要求為乙方提供人才,并保證所提供人才情況的真實性,同時協助乙方安排有關面試考核的事宜。面試考核應本著方便應聘者及乙方的原則進行。
四、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1規定的條件考核驗收甲方提供的人才。并應于考核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是否聘用(含試用,下同)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同意聘用。
五、甲方應于收到預付服務傭金之日起兩個星期至一個月內完成委托事項,經雙方協商同意,上述期限可以改變,但應另以書面文件規定之。
六、乙方同意聘用(接納為乙方正式員工)甲方提供的人才,甲方服務即告完成。乙方若于聘用后三個月內辭退甲方提供的人才,應于辭退之前通知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服務,甲方應免費為乙方再推薦人選,并得到乙方聘用為止。
七、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認可的其他正當理由,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向乙方提供候選人才的,應全額返還乙方預付傭金;雖提供候選人才而乙方最終未能聘用的,預付傭金應退還甲方。
八、乙方以超出本協議附件1以外的條件拒絕甲方提供的人才,或在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內自行招聘協議附件1規定的人才,從而無需甲方的服務,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全部預付傭金,折抵甲方服務收入。
九、乙方拒絕甲方提供的人才,從而導致甲方服務失敗,但在甲方服務終止后的十二個月內聘用曾被乙方拒絕的人才,應于聘用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全額服務傭金。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支付________至________倍的服務傭金作為違約金。
十、本協議在乙方委托尋獵的人數超過一人時,對每一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彼此無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系。
十一、本協議的附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文本為中文。
協議及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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