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醫事件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傷醫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一、預防措施
1.由明喆物管秩序部24小時值班,對全院、尤其是重點部位進行安全巡查守護,最大限度地防止暴力傷醫事件的發生。
2.建立安全監控中心,在院區、樓內公共部位、醫辦室、護理站等各重點部位安裝監控攝像頭。
3.加強警醫聯動機制建設,在院內設置警務室。醫院與承德市公安局、高新區公安分局等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堅決打擊涉醫違法案件,加大懲處力度,建立“警醫聯動、聯防聯控”的`長效機制。
4.由明喆物管派專人定期對各職能科室醫護人員進行治安相關知識培訓。
5.嚴格遵守各項診療規范,加強自身管理,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6.設置患方接待場所和專門負責人員,接受患方咨詢和投訴,第一時間消除隱患。
7.當出現醫療糾紛風險苗頭時,科室應及時組織專家討論,并上報相關部門備案,及時給予處理。
8.健全醫務人員違規行為和責任追究制度、醫療質量監控和評價制度、醫患溝通制度等相關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制度。
二、醫療糾紛事件定義
1.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
2.醫鬧分子趁機打、砸、搶等故意損壞公共財物的;
3.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
4.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有明顯暴力傷醫傾向或已對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造成人身、精神傷害的;
5.占據辦公、診療場所、搶奪醫療文書或醫療物品,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
6.在醫療機構內設靈堂、堵塞醫院綠色通道及交通主干道的;
7.患者在醫院內死亡后不按規定將尸體移放到太平間的;
8.其他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惡意行為。
三、醫療糾紛事件處置程序
(一)上報程序
1.當出現重大醫患糾紛事件的情形或苗頭時,當事科室人員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中控室報警,如情況緊急向警務室報警;同時科室人員應上報科室負責人及醫患關系辦公室,夜間及節假日報總值班并由總值班聯系醫患辦公室。醫患辦人員到達現場做先期處理工作,并上報主管院領導。安保人員接到報警后及時到達現場。
2.警務室或中控室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后應及時報告南院區后勤保障處田弘鑫,按程序上報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啟動重大醫療糾紛事件應急預案。
(二)處置程序
1.中控室或警務室接到醫療糾紛的報警后,要立即聯系明喆物管秩序部,安保人員5分鐘之內到達現場,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態,同時制止各種過激行為,保護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及醫院公共財產不受損失,并及時通報轄區派出所。
2.醫患辦人員到達現場后告知患者或其家屬有關醫療糾紛處置的具體辦法和程序;患者或家屬需要協商的,應告知其推舉不超過3名代表參加協商并出具委托書。
3.患者在院內死亡的應按規定將尸體移放至太平間;死者家屬對死因有異議的可依據相關程序組織尸檢。
四、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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