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應急救援組織:
項目部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直接由公司組織成立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作指揮。
二、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對傷亡者及時地進行施救和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陰止事故的擴大和更多的人員傷亡。
三、使用范圍:
當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該《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世主援預案》,以利傷者能夠及時得到搶救和避免事故的擴大。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四、引用的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五、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
1、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并通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撥打報警電話110、120急救電話通知急救,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2、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原因。
3、負責組織保護好事故現場。
4、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安全事故調查。
5、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的事故處理原則,書面如實向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經過。
6、遵守"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使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到教育,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認真查處事故責任人。按規定實施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六、應急準備:
(一)應急準備:
汽車一輛,擔架二付,聽診器一個,血壓計一個,氧氣袋二個,藥棉箋十包,繃帶十卷,消毒藥水三瓶,消炎藥品三種。
(二)急救器材的維護與保養:指定專人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對過期藥品及時更換,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潔衛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業場所發生的事故,急救人員應按下列方法進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設置與安排
1、根據項目部工程規模建立急救機構,隨時提供急救服務,確保及時將受傷和急病人員送去醫院。
2、項目部急救機構有應定期培訓急救人員,向職工進行急救知識教育,添置急救紅品和器材。
3、施工現場應有受過急救培訓、掌握搶救技術、熟悉砸事故中營救傷員技能的專職或兼職急救人員,并配備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傷出血急救措施
1、根據出血的特點、類型(外出血、內出血)和失血的表現,采取正確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帶止血,其位置應靠近心臟的一端和緊靠傷口處。止血袋不能直接纏在皮膚上,其下應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墊子,其松緊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為合適。
3、一般情況下,止血帶纏緊時間不超過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纏止血帶后,加上標明止血帶纏上的時間標牌,然后盡快將傷員送醫院。
三)避免傷口感染
1、傷口包扎應采用繃帶、三角巾。沒有時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傷口應先用無菌料覆蓋傷口后,再進行包扎。
3、包扎時應松緊適度,避免在傷口上打結。
4、以四肢的包扎,應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觀察肢端血液循環情況。
四)骨折急救
1、本著"先救命,后治傷"的原則處置骨折傷員。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時,先使其心肺復蘇;大出血時,先止血包扎,然后進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應使用定型夾板和三角巾、繃帶綁扎。
3、骨折固定后,應迅速將傷員送去醫院。
五)搬運傷員
1、搬運前,應迅速檢查傷員傷勢并進行必要的急救處理。
2、需要將傷員傷到安全地帶時,應沿傷員身本長軸向直向拖行,不要從側面橫向拖行。
3、應使用擔架或椅子、門板做成擔架形式,應穩當牢固、防止傷員從擔架上跌落。
4、凡頭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傷者,不得讓其坐在車上運送。
5、傷員的肢體斷離時,不得用水沖洗斷肢,應將斷肢裝入袋中,將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塊與斷肢接觸),然后用衣服包好,隨傷員一起送往醫院。
6、搬動傷員時,動作要輕,避免振動,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往醫院。
六)心肺復蘇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斷傷員有無意識,若無意識,應以仰臥體位放于堅實地面上。
2、開放氣道,保持傷員的呼吸道暢通。
3、傷員無呼吸時,應進行人工呼吸。
4、傷員無脈搏時,應進行人工循環。
5、用擔架搬運傷員時,應持續作心肺復蘇,中斷時間不得超過5s。
七)開放氣道
1、傷員仰臥平躺于堅實平面上、軀干應呈水平,頭不可高于胸部并使頭部后仰。
2、以拇指輕牽傷員下唇,使口微張,保持氣道暢通。
3、頭頸部受傷時,不要隨意搬運傷員。
4、傷員無自主呼吸時,應檢查口腔吸異物阻塞時應立即排除,無阻塞物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5、傷員能自主呼吸時,應繼續保持氣溫暢通。
七、應急響應:
(一)工作場所內全體人員的疏散要求:應遵循下列"排險救助的處理原則"進行現場人員的疏散排險和清理工作:
1、處置原則
包括及時撤離人員、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當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險時)和及時進行排險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險"的原則
即在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險情后,應首先將處于危險區域內的一切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然后再有組織地進行排險工作。
3、"先救人、后排險"的原則
當有人受傷或死亡,應當救出和撤出傷亡者,然后進行排險處理作,以免影響傷者的及時搶救和對傷者、亡者造成新的傷害;
4、"先防險、后救人"的原則
在險情和事故仍在繼續發展或險情仍未消除的情況下,必須先采取支護等安全保險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護者受到傷害和使傷者受到新的傷害。救人要求"急",同時也要求"穩妥",否則,不但達不到救人的目的,還會使救助者受傷,增加新的搶救難度
5、"先防險、后排險"的原則
在進入現場進行排險作業時,必須先采取可靠的支護等適合確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險人員受到傷害。
6、"先排險、后清理"的原則
只有在制止事故繼續發展和排除以險情以后,才能進行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但這一切,都必須遵守事故的處理程序規定和得到批準以后才能進行。
7、保護現場的原則
在故調查組未決定事故現場原狀之前,必須全力保護好現場的原狀,以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就是所有在場人事員在責任,破壞事故現場是違法行為。當然,為了進行救人和排險工作,允許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壞現狀的要求下,為了確保救人和排險工作,可以設置臨時支護以阻止破壞的繼續發展和穩定破壞時的狀態。在設置支護措施前,應先折攝下當時現場全貌和局部情況照片,以免因實施支護時對其狀況的可能擾動,造成以后調查分析工作的困難。
(2)當為了阻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而僅采取支護措施不足以阻止其發展時,或為了搶救傷員的需要,而必須拆隊、搬走一部分結構或物品時,必須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狀態),詳細記錄下當時的現狀情況,并在撤出人員、構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顯的和準確的標記(輪廓線、交疊位置等)。 此外,從事故地點撤出的構件和物品應在現場的合適部位規整地堆放(不要疊放、混放)和作出標識,避免在吊運堆放過程中改變其拆下進的原狀。
8、建立應急求援報警機制原則
(1)上報報警:是指在作業場所發生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報告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立刻向公司匯報,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時,應按相關規定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求應急救援。
(2)內部報警:是指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公司項目經理部兩級應急救援組織啟動。公司總部在相關人員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其兩級應急救援組織進入應急救援預案及實施應急救援。
(3)外部報警:是在內部報警啟動的同時,按應急救援總指揮的部署,立即啟動外部報警機制,向社會公共救援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險等)報警求助。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若需要消防、救險、醫陪等部門支援的,應立即打電話請求支援。
(1)消防部門電話:119
(2)救險部門電話:110
(3)醫療部門電話:120
八、應急救援方案
根據項目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準備工作和的能力。
九、現場應急預案的審核與確認
項目部現場應急預案制定后,必須經項目經理審核,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預案的適應性進行審核和確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人批準。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筑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筑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占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區政府并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筑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并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筑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人防系統內恐怖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和規范各類恐怖、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眾的財產安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和指揮原則。縣人防辦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在全縣人防系統開展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2、屬地管理原則。全縣發生在人防工程內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門協調公安、安全、消防部門組織處置,縣人防部門提供組織專家、技術支持。
3、重點部位重點保護原則。人防工程是國防設施,是戰時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揮所、地下通信樞紐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點部位,平時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準備,向不發生或者避免發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發現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迅速處置。
4、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在人防工程內的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盡快恢復人防工程內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則。發現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人防部門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安排,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和給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黑龍江省處置恐怖事件總體預案》、《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合發生在我縣人防工程內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內利用生化制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內以放火、決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盜竊、搶奪、搶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氣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內投放虛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內發生因電器、消防設施設備故障和人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發重大火災的;
6、人防工程發生冒水和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盜竊、搶劫和聚眾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設立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為全縣人防系統防范、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協調機構。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工作。
2、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防辦。
3、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防辦主任、公安局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消防、建設、安監和防疫等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人防辦主任兼任。
4、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直接負責領導縣人防辦所屬的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協調、調動人防行業內反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各種資源,組織指導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4)新聞宣傳部門依有關規定開展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根據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序協調調動公安和武警,維護、保護現場。
(6)組織相關反恐怖和安全工作專家組,積極開展現場研討、評估,為領導決策提供專家建議和決策依據。
人防工程設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事發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法人任現場總指揮,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設在當地人防指揮中心和公安指揮中心,以公安指揮中心為主,并確定備用指揮地點,也可以在事發地視情確定指揮位置。其主要職責是: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反恐怖、社會安全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
(2)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提出處置建議,負責總指揮部下達各項指示和任務的組織落實。
(3)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特殊情況下,可先行采取緊急措施,后向領導小組報告。
(5)平時現場指揮部下設成立五個組(通信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消防滅火自救組、搶險救護組、待命組),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用各組,迅速轉入臨戰狀態,進行有效處置。
三、組織體系運作和處置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及屬地人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行動,整個處置行動分為啟動預案,處置實施和行動終止三個階段:
1、啟動預案
接到上級通報和平時收集掌握的情況,適時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19、110、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疫情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20急救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屬地人防部門接到報告后,認真研究查找相關圖紙和資料,判斷人防工程歸屬,醞釀提出處置意見。
2、處置實施
從報警到現場專業組到達各自崗位以后為處置實施階段,該階段行動主要內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現場指揮部及現場的五個職能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門到來后,積極配合四個部門開展行動。
(1)有關部門到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按照任務分工,采取固定、移動方式對現場監測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要提供事發前后有關情況,為領導小組確定有效的處置行動提供決策依據。公安、消防迅速撲滅火災,實施工程搶險,排除險情,封鎖受污染區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積極協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態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法律規定,實施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關閉、封鎖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部指揮,服從命令,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2)對發生在人防工程內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在屬地衛生防疫專業隊伍到來之前,要保持鎮定,啟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制定的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置預案,待專業隊伍到來后,人防業余專業隊協助衛生防疫專業隊進行搶救。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倒灌、坍塌屬于單位建設的人防工程,由屬地所在單位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地人防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必要時可提供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屬于人防部門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屬地人防部門匯同相關部門解決,事后報上級人防部門備案。
3、行動終止
從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專業力量回撤,指揮部終止工作為行動終止階段。該階段行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終止條件,適時做出決策
現場指揮部經綜合評估并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領導小組在全面分析處置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后,做出終止處置行動的決策。
(2)評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參加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部門、各單位對現場環境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行動終止意見,履行相關的手續后,現場指揮部根據上述單位意見抓好落實。屬地政府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切實保障公眾生活,努力消除公眾的心理恐慌,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四、應急行動保障措施
1、信息與通信要順暢。為確保處置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信息與通信渠道的暢通,保證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組織度現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時的通信需要,屬地人防部門、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設備,保證通信聯系的暢通。
2、消防設施設備保證完好。現有的消防設備必須達到消防部門標準,取得合格證,采取日檢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證消防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物資器材準備要齊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必須備有足夠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設備、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輻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時。屬地人防辦和工程使用單位要儲備一定工程維護資金,上級人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提供部分搶險救災的經費保障。
5、培訓與演練要常抓不懈。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特別對在地下工作的人員每年要進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識、反恐怖和社會安全知識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員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練,掊養一批訓練有素,對消防安全、反恐怖、社會安全基本熟悉的業余專業隊伍。
6、日常防范要經常。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加強對反恐怖、社會安全方面情報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發動并依靠群眾,加強專門人力情報工作,發揮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綜合性的情報信息,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后,現場指揮部成立善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在突發事件后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遺留事宜,包括人員安置,經濟補償,受損失后重建,清理與處理現場等工作。
2、社會救助
對在突發事件后遭受損失和損害的相關人員,通過調查了解掌握基本情況,采取各種措施實施救助,針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救助活動,發動新聞媒體進行社會救助,民政和社會慈善組織開展捐贈救助活動。
3、認真總結
突發事件結束后,善后工作處理領導小組要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總結在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了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盡可能減少或降低生產安全事故和各類突發事件給工程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工程生產安全應急預案。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主的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小組。
組成成員:執行經理、技術負責人等。
一、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工作職責
1、接到應急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救援,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2、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3、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有可能進一步擴大的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在記明數據和繪制現場示意圖的前提下清除危險。
4、接待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的初步調查,組織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員家屬和社會關注方。
5、組織、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事故人員的救治和事故現場的整頓和整改。
6、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二、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
1、項目部設專項急救援經費保障、搶險救護人員、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2、項目應急救援人員疏散措施:產作業場所和員工宿舍救援車輛通行、人員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線,要求相應的安全標識和日常保護通暢的措施。
3、項目應急救援現場醫療急救措施,包括:針對不同上傷害采取的現場急救措施;據可能的傷情認定2個最快捷的相應醫院,明確標識相應的路線。
4、項目應急救援緊急處置措施:現場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確轉移場所及轉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證措施。
5、應急救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急救員》證上崗。
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范項目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項目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沖擊、剪切、卷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范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通過項目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項目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項目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項目部消防保衛、通信設備、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 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 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后,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項目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文件規定。
(四)應急保障
項目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設備設施、專用應急設備。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設備、設施、物資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項目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信設施。
2、消防設施:項目部生生活區配有干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項目部應急救治設備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項目部可用于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沖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項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并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采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盡量減少項目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項目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后,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并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項目部接報后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要迅速打開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設備采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后,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后,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并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后,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余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并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后,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項目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后,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項目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項目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后,由項目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項目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并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 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 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 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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