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
為了認真落實縣政府6月9日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要求,對交通運輸行業進行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保證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需要,特制定安全生產緊急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安全生產、運輸組織、優質服務、市場秩序四個重點,堅持早、嚴、細、實的工作原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提早動手,精心組織嚴格要求,狠抓落實,圓滿完成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努力實現一升兩降四不的目標,即:提升服務質量,降低事故發生率、降低服務對象投訴率,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不發生嚴重壓站現象,不發生公路嚴重堵塞責任事件和不發生影響重大的旅客投訴案件。
安全生產大排查時間:6月9日至11日,實行工作一邊倒。
二、組織領導
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責任制。實行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保障人身安全為重點,實行定崗定員制度。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楊朝輝局長任組長,李斌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李慧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運輸企業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排查本單位的薄弱環節,必要時派駐管理干部和技術人員督導基層、企業的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強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全縣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把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則落實到各項工作中,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常鳴,制度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持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嚴把各個關口,確保安全形勢穩定。
1、抓好以客運為重點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道路運輸條例》,鞏固去年以來的客運專項整治成果,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搞好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的安全監督。嚴格審查企業資質,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業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客運車輛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駕駛員從事運輸。嚴格營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制度,保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營運客車要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加強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禁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及無證無牌車輛行駛等各種違章違法行為。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保安制度,配備必要的安檢設備,充實保安人員,加強防破壞,消防等工作;落實好三品的查堵措施,及時檢修、更換消防設備,嚴把車門、站門,嚴禁三品上車和超員車輛出站。重點加強長途客運班車、旅游包車的安全管理。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的駕駛員。要強化措施,嚴防途中客車超員和三品上車。規范包車程序,客運包車只限三級及以上客運資質企業經營,并一次一辦理包車手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運輸企業、運輸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領取包車牌,方可營運,堅決杜絕違規包車。(責任單位:運管所)
2、抓好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要按照職責分工,重點抓好干線公路、重要橋梁及渡改橋、急彎陡坡路段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結合當前的防汛工作,按照防汛工作的職責分工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對全縣道路橋涵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同時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完善公路設施特別是急彎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的標志標線。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加強公路養護、施工現場管理,保障職工生產安全和公路暢通。(責任單位:公路站)
3、突出做好交通重點工程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各交通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公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重點檢查在建重點項目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重點防范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嚴防因趕工期造成生產安全事故。高挖高填路段施工單位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到位,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橋梁施工圍堰是否牢固,防護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是否設立,交通疏導員是否配備等。(會杉線工程責任領導:張建平,責任人:唐曉林、張素娟;站洞線工程責任領導:賴建榮,責任人:謝曉輝、歐陽蓮;筠請線工程責任領導:朱佩清,責任人:周斌;濟廣高速出口至林崗大橋以南整治改造工程責任領導:朱小華,責任人:許德城)
4、嚴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堅決消除事故隱患。對全縣水上客貨運輸、碼頭、采砂場、渡運等水上交通情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沒辦全證照的旅游船,進行停航及限期辦理相關手續;對無證砂石貨運船進行停業整頓;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渡船下發停航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更新或維修渡船等的處理。對檢查結果造冊登記,建立臺帳,及時匯總以便跟蹤督查。堅決遏制了各類水上交通運輸生產事故發生。目前我縣僅存打石崗一處渡口,該渡口主要問題是鐵質渡船救生衣時間較長,自然老化,需要補充14件救生衣,救生圈2只;木質渡船需要補充6只救生圈,現正在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撥付。(責任領導:李斌、陳曉春,責任人:曹金圣、許德城,打石崗渡口渡工:許會生)
四、加大執法力度,搞好市場監管
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規范使用客運標識和出租汽車拒載、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以及倒賣車票等各種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章經營行為;加強客運價格監督,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嚴禁亂漲價、亂收費;嚴厲打擊超員、超限等違法行為,凡發現超員、超限運行的車輛,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采取措施進行分流,分流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嚴禁只罰款、不分流。要派專人到汽車站、長運公司現場辦公,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五、強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在端午節前組織力量,集中開展節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整改事故隱患,有效防范事故發生。針對排查中暴露出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治。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所屬行業企業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抓好事故隱患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薄弱環節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范,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到位。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責任、資金和整改措施,并加強監控。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一整改銷號,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節日期間要安排專人盯守,實行24小時嚴密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
六、加強值班值守工作紀律
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萬無一失。要堅持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特別是節日期間連續生產的企業,要切實加強節日值班值守。主要領導干部不得空崗。要暢通安全生產信息傳遞渠道,確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信息能及時準確上報。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救援裝備的投入,保證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2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的交流。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3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并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系,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后,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
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進一步了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后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圍群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并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并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系,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群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后,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系發布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堿中和物清除干凈后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并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并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后,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后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干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群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并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群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盡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后,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目的
為確保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省交通事業全面、協調、科學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應急預案。
1.2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廣東省交通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適用于發生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交通行業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
1.3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我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省交通廳應急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建立以事發地應急機構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應急救援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條塊結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明確部門之間的職責和權限,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突發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設備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救援機構與職責
2.1.1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與指揮機構,由組長、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1)組長:廳長。
(2)副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主管相關生產業務的副廳長。
(3)領導小組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廳安全生產管理處處長、廳綜合規劃處處長、廳基建處處長、廳監察室主任、省交通工會主席、廳公路運輸管理處處長、廳港航局水運處處長、廳港航局港口處處長、省公路局局長、省航道局局長、省交通集團總經理、省航運集團總經理以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審定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規劃,負責全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2)決定啟動與終止省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省交通廳負責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省安監局、省公安廳、廣東海事局、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4)當安全生產事故由交通部或省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交通部或省政府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市級、縣級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級、縣級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指導或協調行動;
(5)審定應急經費預算;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廳安全生產管理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領導小組成員處室(單位)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
(3)指導市、縣交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4)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
(5)組織有關的應急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參加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6)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7)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8)負責正常上班時間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值班工作,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廳值班室負責。
2.1.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發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并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的統一指揮。
2.1.4應急咨詢專家組
應急咨詢專家組是由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咨詢機構。由省交通廳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咨詢和建議。
2.2交通廳相關處室職責
(1)廳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行業各類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具體分級標準見4.1.1,下同)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
(2)廳公路運輸管理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廳港航局水運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廳港航局港口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港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廳基建處: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事故責任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6)廳綜合規劃處:負責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規劃和計劃。
(7)廳財審處: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8)廳科技教育處:負責應急救援相關的技術研究、設備開發等科技項目的審批立項工作。
(9)廳人事處:負責應急救援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工作。
(10)廳監察室:按規定參與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追究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罰。
(11)廳政策法規處: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范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12)省交通工會:負責維護應急救援人員的合法權益。
2.3有關廳直屬單位職責
(1)省公路局:參與所管轄公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負責對損壞道路的搶修,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所管轄公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或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
(2)省航道局:參與所管轄航道內發生的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負責對堵塞航道的疏通和維護,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所管轄航道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或參與事故責任調查和處理工作。
(3)省瓊州海峽輪渡運輸管理辦公室: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組織實施瓊州海峽輪渡運輸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指導、協調搶險救助和人員貨物轉移疏運工作,按規定參與事故責任調查和處理工作。
2.4有關交通企業職責
省交通集團:參與所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所管轄高速公路上發生道路運輸事故時,負責道路基礎設施的搶修和維護,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參與事故責任調查;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省航運集團:參與所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船舶、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其它交通企業: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設備和人員支持。
2.5協調與配合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各交通企業除履行好應急預案所賦職責外,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安監、交警、海事、消防、衛生醫療、紀檢監察和技術監督等部門(單位),妥善、高效地處理好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預防與事故報告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各單位要針對可能發生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級別及發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按照可能發生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預警: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Ⅰ級(特別嚴重):指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可能造成大量的公私財物損毀和人員傷亡預警,社會危害性和影響巨大,或者涉及兩個以上地級市以及跨省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廳應急辦發布紅色預警信息。
Ⅱ級(嚴重):指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對公眾生命安全將構成威脅,并對公私財產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危害的,或者事故發生地涉及兩個以上縣(市、區),社會影響較大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廳應急辦發布橙色預警信息。
Ⅲ級(較重):指可能造成損失以及社會影響較小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地級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單位應急指揮機構發布黃色預警信息。
Ⅳ級(一般):指可能導致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但險情尚未出現、行為尚未實施或結果尚未產生,造成損失或社會影響輕微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發布藍色預警信息。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和交通系統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要及時、準確地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本地區、本部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情況,并根據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依職權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相關措施等。涉及跨地區以上市行政區劃的特別嚴重或嚴重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解除,須經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的部門批準。
3.3事故報告
3.3.1事故報告程序
(1)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迅速向事故發生地交通主管部門、所屬單位、安監、交警、海事和消防等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所屬地交通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地和事故單位所屬地交通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如涉外涉港澳臺事故、造成嚴重危害和污染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至省交通廳;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報至市級交通局(委)。
(4)省交通廳和市級交通局(委)接到報告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實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并依據事故類別和需要,向同級安監、交警、海事和消防等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3.3.2事故快報表
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交通部門收集、核實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后,負責填寫事故快報表(見附件1),按照權限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報告上一級交通部門。
4 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響應級別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一)Ⅰ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可能超出省交通廳應急處置能力,需要交通部啟動應急預案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4)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5)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響應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二)Ⅱ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處置能力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跨市、地級行政區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4)省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三)Ⅲ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處置能力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發生跨縣級行政區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4)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四)Ⅳ級響應
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1.2分級響應層次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范圍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各級別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
省交通廳負責處置以下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1)Ⅰ級(特別重大)和Ⅱ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根據市級應急機構請求,需要省交通廳協調處置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3)省政府或交通部部署由省交通廳負責協助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
(4)省交通廳認為需要處置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
各地市級、縣(市、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參照省交通廳,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各級別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原則上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單位負責Ⅲ級(較大)類別的安全生產事故,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Ⅳ級(一般)類別的安全生產事故。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該級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地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4.2應急行動
4.2.1應急行動的總體要求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應急工作以屬地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工作,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安監、公安、衛生、交通等部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應急運輸、道路搶修、人員轉移等工作。
4.2.2省交通廳應急響應
(1)Ⅰ級(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交通廳廳長和主管副廳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重大(Ⅱ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主管副廳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現場。
(2)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事故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或發生事故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24小時晝夜值班,及時報告有關信息,重要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省交通廳在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應急值班室。應急值班室在應急解除前24小時晝夜值班,與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信息;
(3)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以下部門派人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公路運輸管理處、省公路局、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水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港航局、省航道局、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交通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事故:廳安全生產管理處、廳基建處、省公路局(道路建設施工事故)、省航道局(水路建設施工事故)、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屬地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單位、其他依據具體情況需要參與的部門。
(4)較大(Ⅲ級)、一般(Ⅳ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事發地縣(市、區)級交通主管部門參照省交通廳,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密切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2.3應急行動具體措施
各級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門按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和性質選擇采取以下措施:
(1)按規定迅速報告事故信息,并請示擬采取的行動;
(2)積極協助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3)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伍趕赴現場;
(4)積極密切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5)指揮協調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門對受損公路、河段等交通工程設施的加固、搶修、保暢通等工作;
(6)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7)發布有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
(8)協調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9)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措施。
4.3應急響應程序
4.3.1先行處置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事發地交通主管部門(單位)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采取的行動,并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視和控制。
4.3.2分級啟動預案
根據4.1.1和4.1.2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各級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門根據事故報告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采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4.3.3應急恢復同時進行
在應急工作中,恢復與減災行動能同時進行的,有關交通部門應當協同當地人民政府和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3.4擴大應急
當Ⅱ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的趨勢時,省交通廳報請省政府和交通部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地方各級交通部門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或上一級交通部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3.5特別情況處理
(1)事故跨國(境)的,按照國家規定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事故跨省行政區域的,由省交通廳與有關聯的省(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聯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事故發生后,協同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發生。
4.4信息共享和處理
4.4.1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采用移動通訊設備,通過無線通信網絡進行通信聯絡。縣以上應急機構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互聯網終端,并利用公用通信網建立通信聯系。
4.4.2現場信息采集
現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醫救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和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現場信息由現場應急指揮機構采集,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4.4.3省外信息通報
事故涉及或者影響到本省行政區域外的,由省交通廳及時與所涉及或者影響的省(市、區)交通部門取得聯系,通報有關情況。
4.4.4涉外、涉港澳臺
事故中有外籍或者港澳臺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省交通廳會同省外僑辦、省港澳辦、省臺辦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上報國務院及有關部門。
4.5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1)涉及危險貨物運輸的應急救援行動,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2)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現場人員,應當穿戴具有警示作用的工作服裝,防止與過往車輛或救援車輛發生碰撞。
(3)水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現場人員,應當穿戴救生衣等水上救生設備。
(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 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鑒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4.7 信息發布
新聞報道應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和及時準確的原則。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根據需要,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的特點,明確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屬地政府負責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4.9 應急結束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耦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并征詢專家意見后,由當地政府或相應交通主管部門按照權限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省交通廳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車輛調度補償,清理道路,災后重建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較大(Ⅲ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一般(Ⅳ級)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5.2 保險
事故發生后,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系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5.3 事故責任調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5.3.1事故責任調查
(1)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各級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門按規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文件資料等。
(2)各級交通、公路、航道管理部門負責開展在行業安全監管范圍內的責任倒查,必要時可以授權有關部門或專家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責任進行倒查。
5.3.2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
(一)報告內容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及時搜集、整理有關資料,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并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形成總結報告,上報相關部門。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報告及救援經過;
(2)應急預案啟動和執行情況;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及組織情況;
(4)專業救援隊伍、專家、裝備、物質及社會資源的調用情況;
(5)事故搶救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6)事故發生原因和責任調查分析結論;
(7)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二)上報程序
(1)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廳直屬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情況的總結和報告工作。
(2)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總結報告由省交通廳負責組織完成,在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一個月內報送省安委辦及其他有關部門。
(3)下列事故的救援工作總結由各地級以上市交通局(委)和廳直屬各單位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一個月內報省交通廳:
a.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事故;
b.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事故;
c.造成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d.省交通廳要求報送救援工作情況總結的事故。
上述規定之外的事故救援工作總結的上報及備案范圍,由地級以上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單位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確定。
(4)各市交通局(委)、廳直屬各單位每年要對本地區、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的匯總分析,并形成年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于次年元月15日前報省交通廳。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廳會同有關部門在現有通信網絡的基礎上,建立省、市、縣市區互聯,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無線相結合的應急通信系統;開發、建立和維護全省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資等信息數據庫;明確應急參與部門、人員的通訊方式、聯系方式,以及備用方案和通訊錄;配備應急移動通信車輛,加強重要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并監督通信企業建立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制訂應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備應急保障設備設施并進行經常維護。
縣級以上應急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通信支持系統,建立應急聯動平臺。加強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衛星遙感系統等先進技術的運用,實現應急指揮系統的智能化和數據化。
6.2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做好應急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等物資儲備,建立應急救援設備(裝備)動態數據庫,明確參與應急響應單位工程搶險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檢測等制度,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嚴格執行調用登記制度和補充更新制度。應急救援設備包括:
(1)基本設備:移動電話、固定電話、對講機、傳真機等。
(2)搶險設備:防護救生服裝、挖掘機、起重機、海巡船、巡邏快艇等。
(3)運輸設備:專用運輸車輛、客運車輛、貨運車輛等。
(4)道路維修和航道疏通設備:裝卸車輛、破拆設備、拖輪等。
6.3 應急隊伍保障
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施工等交通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各級交通部門應急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應急隊伍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指導,進一步優化、強化以應急專業隊伍為主體、社區志愿者隊伍為輔助、駐粵部隊、武警部隊為強大支持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體系,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各應急專業隊伍的總體情況、編成要素、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由負責組建部門每年年初向應急救援有關部門通報,重大變更要及時向應急有關部門報告備案。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檢查并掌握所轄區域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負責對應急救援隊伍的統一規劃和調度。
6.4 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省交通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發生Ⅲ級(較大)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發生Ⅳ級(一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地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5 物資與技術儲備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調撥和組織生產方案,明確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生產和加工能力的儲備、生產工藝流程技術的儲備并適時進行更新,保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與供應。
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數據庫,通過相關網絡和應用平臺,實現全省應急保障資源等信息的聯網與共享;建立專業人才與專業隊伍數據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系方式、住址,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專業技術水平。
6.6 經費保障
各級交通部門(單位)和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交通建設施工的企業,應當設立應急救援基金;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督促下級交通部門(單位)及所轄交通企業設立應急救援基金。
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協調解決。
省交通廳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工作所需專項經費,以及相關軟件和硬件的建設經費,應列入省交通廳財政預算。在統籌兼顧各項支出時,應優先保證應急經費的支出。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拓寬籌資渠道,組織社會捐贈,積累應急使用資金。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公眾宣傳教育
省交通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對交通行業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地方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7.2 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機構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人員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7.3 演習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后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向上級相關部門作書面總結報告。新組建的應急隊伍一般每半年演習一次,已有應急工作經驗的應急隊伍一般每年演習一次。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和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省交通廳。
省交通廳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更新。
8.2 監督檢查與獎懲
省交通廳對本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2.1獎勵
在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廳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制定和解釋。
8.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5
為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為加強領導,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電話: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為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二、職責分工公司經理負責預案的簽發
保證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后,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范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后,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后,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與責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2、公司要做到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工具等項工作的落實,隨時做好準備,確保一聲令下,立即出動。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和車輛要登記造冊。
3、接到通知,搶險救援隊要在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
4、安全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實際和環境條件的變化及時提請公司修改和完善預案內容。
5、公司要結合自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培訓,督促廣大職工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練掌握應急知識。
6、公司全體人員都有預防、參加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重意識,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強值班制度的落實,確保信息傳遞、通信暢通。
(二)責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人員要依法處理;對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2、對發生事故后不及時上報、隱瞞不報等不按規定上報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6
為認真做好全年度的道路運輸工作,高效有序的開展道路運輸工作,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的減輕事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把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做到扎實有效,安全和諧,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度,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制度,層層簽署安全生產責任狀,具體到每個人,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公司分別從組織保障,人員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設備保障等方面制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提升應急反應和救援能力,力爭將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點。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電話:xxx
(二)組織機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指揮,調動發生道路運輸事故的一切工作。
3,隨時掌握氣候變化信息,及時通知各駕駛員,做好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措施。
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1,加強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產意識淡泊現象的發生,堅決消除僥幸心理。
2,嚴格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如有安全責任事故,將一查到底該追究責任的一律追究,絕不姑息遷就,堅決予以處分。
三、應急響應機制。
(一)交通事故
1.發生兩車相撞交通事故
(1)如出現人員傷亡則立馬撥打120,車隊隊長、安全員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弄清楚出事地點,時間,和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給應急小組的組長;
(2)事故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小組成員研究有關的善后事宜,并拿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
(3)立即派出安全小組及車隊隊長趕赴現場,一方面保護好現場,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處理工作。事故小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2.發生單車相撞交通事故
(1)如出現人員傷亡則立馬撥打120,車隊隊長、安全員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弄清楚出事地點,時間,和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給應急小組的組長;
(2)事故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小組成員研究有關的善后事宜,并拿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
(3)立即派出安全小組及車隊隊長趕赴現場,一方面保護好現場,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處理工作。事故小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3.發生人車相撞交通事故
(1)立馬撥打120,車隊隊長、安全員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弄清楚出事地點,時間,和傷亡情況,并及時報告給應急小組的組長;
(2)事故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小組成員研究有關的善后事宜,并拿出切實有效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
(3)立即派出安全小組及車隊隊長趕赴現場,一方面保護好現場,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處理工作。事故小組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二)自然災害
1.地震
(1)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或者立馬找空曠的地方停車;
(2)避免將車開進隧道、橋梁或者有頂棚的地方;
(3)如在行進中,車內人員應讓自己盡量固定,如及時停下,車內乘員應該立刻離開車輛,到車外安全的地方避難。
(4)如果在地下停車場遇到地震,車內人員應盡快下車,在兩車之間的位置抱頭蹲下或臥倒,這樣當建筑物倒塌的時候,垮下的較大物體先會壓在車上,不至于直接撞擊人身,兩輛車之間的空隙可以成為你救命的空間,增加存活機會。
2.強風
(1)駕駛員應緊握方向盤、收油減速;
(2)不要過度修正方向,以免發生側翻;
(3)找就近的停車點停車,車內人員下車避難。
3.暴雨
(1)駕駛員應及時打開雨刮器,并打開霧燈或大燈減速行進;
(2)打開車內A/C并打開冷氣,避免車窗起霧遮擋視線;
(3)避免急剎車、避免急轉彎,找安全停車地點減速停靠。
4.道路塌方
(1)遇到道路塌方應及時躲避,并撥打110報警;
(2)找就近的停車點停車,車內人員下車避難;
(三)公共突發事件
1.群眾投訴
如接到公司員工投訴事件,應及時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應急小組組長根據投訴事件的輕重緩急解決問題,務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如發生新冠疫情等衛生突發事件,需由應急小組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的輕重程度,及時對公司內員工工作進行調整并制定衛生問題防控制度,避免公司內部出現傳染情況。
此預案,各部門和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無條件服從安排,節假日期間要安排值班領導、人員和值班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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