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風雪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1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抗暴風雪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1
一、總則
為了應對冬季降雪,減少因下雪給業主的生活帶來安全隱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清雪原則
要求所有部門以雪為令,及時清除積雪,不能拖拉延緩。冬季清雪鏟冰工作實行責任區劃分和全員義務清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閆廷亮
成員:陳建平孫志堅張麗慶
四、職責
(一)公司的清雪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公司責任范圍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綜管辦負責保障應急物資的提供(包括鹽、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應急搶險的輔助與協調、清雪鏟冰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各部門針對所轄區域的道路、活動場所及時開展積雪積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標準
降雪量在3cm以下為小雪,降雪量達到3-10cm為中雪,降雪量超過10cm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應當清掃完畢。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二)中雪
1、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或雪未停,但積雪厚度超過5cm時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臨晨開始組織清掃,合理安排積雪堆放,必要時組織人員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曬適量鹽水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結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揮部下達清雪指令,必要時,及時協調機械推雪設備。
2、各部門盡可能多的組織人員立即就位,組織開展義務清雪鏟冰工作。
3、各部門要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曬適量鹽水或融雪劑,并對含鹽積雪清運到指定地點,并對結冰路面進行處理。
4、公司綜管辦對各責任區清雪工作組織驗收合格后結束清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時,中雪24小時、大雪48小時應完成積雪清掃工作,嚴重雪情不超過60小時。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圍堆放積雪,未被污染的積雪可堆放晝樹穴及綠地內,被污染的積雪(噴灑過鹽水的雪)禁止倒入樹穴及綠地內。
(三)周六周日及節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預案執行。
八、責任區域及負責人
1、融創公館坡道及1、2號樓區域以及車庫出入口責任區域由秩序部負責。責任人:陳建平
2、融創公館17、18、19號樓、噴泉處責任區域由客服中心負責。責任人:閆廷亮
3、融創公館11、12、15、16號樓區域工程維修部負責。責任人:孫志堅
4、融創公館3、5、6、7、8、9、10號樓責任區域由客服環境部負責。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2
一、人員安排
根據項目整體安排,參訓人員主要人員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負責人員疏散及安撫工作。
保潔員:主要負責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資
1、鐵鍬、鐵鏟。
2、除雪劑、除雪板。
3、垃圾運輸車等。
三、具體內容
(一)建立暴風雪等惡劣天氣預警機制,隨時關注氣溫變化,如遇氣溫驟降或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緊急做好防風、防雪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提醒業戶關門窗、檢查除雪工具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準備好相應物資,并對參與人員進行明確分工。
(二)明確各自分工,并按照相關要求展開工作:
客服組:及時疏導受災群眾,沿安全路線撤離,并安撫業主情緒,避免出現恐慌情況。
保潔組:重點清理園區門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劑融化路邊積雪,并用鏟雪板、鐵鍬、鐵鏟鏟除路面結冰,并由垃圾運輸車負責清運。
災后需全面檢查園區樹木、花草等損毀情況,并及時聯系園林公司負責修繕。
四、注意事項
1、正確對待暴風雪天氣,克服恐懼心理,避免出現大面積恐慌,影響救助工作。
2、加強日常應急演練,明確各項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應急技能。
3、嚴格要求保潔公司,配備暴風雪天氣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風雪來臨之時出現工具不全的現象。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糧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哈爾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延壽縣范圍內暴雨、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重大環境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依法依規、協調有序、信息資源共享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延壽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最高決策和指揮機構,負責全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指揮、決策部署、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信科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突發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需要,指揮部將臨時增加有關部門和單位。
2.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主要領導兼任。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議、決策和工作部署;根據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的綜合協調應對;及時進行信息收集、核實、傳遞和報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機制。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3.1縣委宣傳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協調媒體弘揚各部門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采取的積極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縣發展和改革局:做好氣象災害防御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和重點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安排災損毀設施修復等相關工程項目,協調落實建設資金。
2.3.3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進行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適當調整教學秩序,必要時根據氣象預警防御指引和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部署學校停課或提前放學;組織做好氣象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氣象災害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3.4縣工信科局: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協調通訊運營企業做好通信網絡保障。
2.3.5縣公安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災區社會治安穩定,維護搶險救災的現場秩序;組織警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災區群眾安全、快速轉移;維護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車輛通行,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2.3.6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范,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負責籌措撥付嚴重氣象災害搶險救災補助資金。
2.3.7縣自然資源局:與縣氣象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組織開展由氣象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防御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相關基礎地理信息和測繪服務。
2.3.8延壽生態環境局:與氣象部門加強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會商,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氣象災害影響地區的環境監測,及時發布監測信息。
2.3.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區范圍內危險房屋隱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離工作,及時組織人員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積水;因氣象災害引發城市內澇時,負責管轄范圍內排澇工作和城市排澇設施的安全。
2.3.10縣交通運輸局:督促運營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防御;負責優先運送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受災人員撤離提供交通運輸工具;負責組織、協調水毀公路(橋梁)的搶修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提供運輸保障。
2.3.11縣水務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設施的巡查和汛情預警。
2.3.12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調運,協調化肥等生產資料供應,參與農作物旱情、墑情監測,開展病蟲害監測分析,指導農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災前準備,及時發布農業災情,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2.3.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對救災所需成品油料緊急調撥。
2.3.14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督促屬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門,指導轄區內各旅游景區、酒店等采取應急措施保護景區游客安全;指導受災旅游景區主管部門,做好景區內由旅行社組織的旅游者安全撤離工作;指導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導旅游企業對行程推遲、暫緩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釋說明和相關服務工作。
2.3.15縣衛生健康局: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做好醫療救護準備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2.3.16縣應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聯席會商機制及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網格員廣泛宣傳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進行災害信息收集及應急情況反饋。逐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及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設。
2.3.17縣林業和草原局:與應急、氣象部門聯合發布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的巡查、監測和預警,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處置等工作
2.3.18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和氣象信息發布;承擔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全程氣象服務保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承擔重大災害性天氣跨部門的聯防工作;組織開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為縣政府指揮應急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等。
2.3.19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檢查、電網運營監控和電力調度,及時調集力量排除電力設施危險和故障,保障電力正常供應。
2.3.20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負責通信網絡保障工作,對受損壞的通信設施和線路及時調集力量進行搶修。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的“綠色通道”,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眾全網快速發送氣象部門高級別預警信息。
2.4鄉鎮級應急指揮機構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要納入鄉鎮級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級政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與本預案銜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指揮機構和應急工作機制,組織和實施本區域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各鄉鎮社區、村屯設立氣象災害應急信息員或聯絡員隊伍,負責氣象災害事件先期處置、動員以及負責氣象災害情報收集、應急宣傳等工作。
2.5專家工作組
由氣象部門及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負責對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和處置措施提出意見或建議,為政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體系建設
配合哈爾濱市氣象部門組織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的布局、建設和維護,各鄉鎮政府協助氣象設施的選址,為氣象設施安裝、維護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關氣象設施及環境的.保護,齊抓共管,共同實現監測預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并與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教育、水務、農業農村、工信科、文廣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電力、通信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水務、林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的監測信息實時提供氣象部門共享。
3.1.3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2預警信息發布
3.2.1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信號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發布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劃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和Ⅳ級預警,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持續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防御指南等。氣象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氣象災害程度不符合預警條件時,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
3.2.3發布途徑
縣有關部門應通過網站、短信平臺、廣播、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準確、及時傳播預警信息,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同時,廣播、電視、互聯網等相關媒體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準確、及時、無償向社會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應根據應急需求,在氣象部門發布高級別暴雨、暴雪等預警信號時,通過預警信息發布的“綠色通道”及時向公眾免費發送預警信息。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傳播媒介的所屬單位、企業或組織應落實專人負責關注預警信息發布情況,及時接收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要在學校、車站、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梁、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后,縣各有關單位、各鄉鎮政府和社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信息,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4.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負責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局以及電力部門與氣象部門建立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災情互通共享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及時通報、實時共享。
5.應急響應
5.1響應級別
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分級,對應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的氣象災害分級,劃定應急響應級別:
Ⅰ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Ⅰ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Ⅱ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Ⅱ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重大氣象災害。
Ⅲ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Ⅲ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氣象災害。
Ⅳ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布了Ⅳ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一般氣象災害。
5.2分級響應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有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縣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執行相應預案,采取聯動措施。
5.3響應升級
(1)因氣象災害影響加重,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升級,或者氣象災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災害,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由多個部門(單位)增援參與應急處置的,應及時上報當地應急部門。
(2)當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控制能力,需要哈爾濱市、黑龍江省、其他省或中國氣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縣委、縣政府報請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3)當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處置指揮權相應上移,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行動。
5.4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害防御、緊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6信息公布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5.7響應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信號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置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遭受氣象災害損失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縣氣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6.3恢復與重建
氣象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后,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受損的城市基礎設施。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縣政府、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應做好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不斷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2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職能所需必要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并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7.3物資保障
根據不同區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聯共享、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預警信息傳播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預警信息覆蓋面進一步拓寬。
7.5應急用電保障
擔負重要應急機動處置保障的單位,應通過發揮移動發電裝備的功能,結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號提前部署,為應急處置提供電力保障。
7.6技術保障
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水平。針對我縣的氣象災害風險特點,鼓勵和支持有關科研教學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與方法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8.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并負責解釋。
預案實施后,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預案制定部門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4
為保證冬季雨雪冰凍天氣城鄉居民的正常用電,我公司根據集團公司關于做好冬季雨雪冰凍天氣應對工作的通知,及時制定了特殊天氣保供電應急預案。
一、成立雨雪低溫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職責:全面負責特殊天氣供電應急工作。
副組長:
(副經理)職責:外部協調工作。
(副經理)職責:特殊天氣保電方案的實施與技術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
副經理)職責:搶修材料供應。
(經理助理)職責:信息收集及后勤保障工作。
成員:
(生產技術部主任)職責:搶修工作技術負責,制定電網運行方式。
(市場營銷部主任)職責:做好用戶的協調、解釋、服務工作。
(安全監察部主任)職責:做好應急工作的安全監督工作。
二、各供電所、變電站、保線站、檢修中心、調度所針對雨雪低溫天氣,修訂切合實際的保電應急預案,并成立特殊天氣應急突擊隊。
(一)各站所重點工作
1、保線站、供電所重點工作:組織人員對陳舊線路、交叉跨越、負荷較重線路進行重點巡視,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因天氣原因造成的故障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搶修,并及時匯報公司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需要公司增援的要在第一時間上報。各班站應儲備充足的搶險材料,做好物資調用工作,同時做好應急車輛的保養工作,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2、變電站重點工作:做好變電設備防寒防凍和防污工作,注意充油充氣設備的油位氣壓變化。加強設備巡視,從接到此通知起,各站要增加設備巡視次數。同時保證通訊暢通,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以便迅速消除事故隱患。
3、調度所職責:
(1)掌握電網運行狀態,根據故障現象判斷事故發生性質及其影響范圍。
(2)正確下達調度命令,指揮電網事故處理,控制事故范圍,有效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證主網安全和重點區域、要害部門的電力供應。
(4)協調電網、用戶之間的`恢復,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復方案和恢復步驟。
(5)指揮電網操作,恢復電網供電和電網接線方式,使其盡快恢復正常。
(6)及時將大面積停電有關情況向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4、檢修中心職責:組織做好事故應急搶修人員分組工作,準備足量的備品備件。做好車輛以及檢修、試驗設備的日常保養,以便搶修時及時使用。
(二)事故分類確定應急指揮組組長
1、一般區域內配網事故由所屬供電所所長現場應急指揮。
2、一般變電事故由本站站長進行現場應急指揮。
3、發生輸、變電事故由公司副經理王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保線站、工程科、檢修中心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4、發生較大配電網事故或大面積停電事故的由公司經理張生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各部門負責人為行動小組組長,在應急狀態下必須服從應急指揮組的統一調度,其職責按已啟動應急程序要求各司其職,履行分管安全職責,確保其職責范圍內安全有序。
為了確保電網安全運行,全力確保居民生活用電和重要企事業單位的用電,要求公司各供電所、變電站、保線站、調度所盡快制定本班站的應急預案并上報生產技術部。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5
一、人員安排
根據項目整體安排,參訓人員主要人員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負責人員疏散及安撫工作。
保潔員:主要負責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資
1、鐵鍬、鐵鏟。
2、除雪劑、除雪板。
3、垃圾運輸車等。
三、具體內容
(一)建立暴風雪等惡劣天氣預警機制,隨時關注氣溫變化,如遇氣溫驟降或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緊急做好防風、防雪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提醒業戶關門窗、檢查除雪工具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準備好相應物資,并對參與人員進行明確分工。
(二)明確各自分工,并按照相關要求展開工作:
客服組:及時疏導受災群眾,沿安全路線撤離,并安撫業主情緒,避免出現恐慌情況。
保潔組:重點清理園區門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劑融化路邊積雪,并用鏟雪板、鐵鍬、鐵鏟鏟除路面結冰,并由垃圾運輸車負責清運。
災后需全面檢查園區樹木、花草等損毀情況,并及時聯系園林公司負責修繕。
四、注意事項
1、正確對待暴風雪天氣,克服恐懼心理,避免出現大面積恐慌,影響救助工作。
2、加強日常應急演練,明確各項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應急技能。
3、嚴格要求保潔公司,配備暴風雪天氣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風雪來臨之時出現工具不全的現象。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6
為認真做好抗雪防災工作,有效應對大雪冰凍災害的發生,迅速、準確、有序、高效地開展減災救災工作,進一步規范和提高抗雪救災應急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災工作整體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減輕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全縣社會穩定,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平羅縣關于修訂發布〈平羅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平政發[xx]89號)和《市關于印發〈石嘴山市大雪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石政發[20xx]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決策,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反應迅速原則。災害發生時,各相關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團結協作,具體實施。
(3)可操作性原則。一旦發生災害,及時啟動相關層級應急預案,使整個災害應急工作有機結合,高效進行。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專業隊伍負責清除縣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積雪積冰,確保城市運行安全、道路暢通;社會力量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點部位的積雪積冰,確保群眾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縣設立抗雪防災指揮機構,在市抗雪防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抗雪防災工作。
(一)縣抗雪防災指揮部。
主要職責:
1、組織全縣抗雪防災應急工作;
2、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
3、督促檢查救災應急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情況;
4、檢查各鄉鎮抗雪防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的救災工作;
5、根據災情發展情況組成抗雪防災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
6、遇重、特大雪災冰凍,適時聯絡駐平部隊請求支援;
7、組織協調建設、房管、國土、工商、交警等部門共同做好抗雪防災工作,并按各自職責落實包干責任制,積極清除轄區內道路及兩側人行道、背街小巷、橋梁、住宅區、公園(景點)、綠化(行道樹)、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廁所等設施上的積雪,確保市政公用、市容環衛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要加強對設施農業、畜牧業、漁業養殖及戶用沼氣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對溫室大棚除雪、增溫、保溫、補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戶用沼氣防寒、保溫和漁業養殖掃雪、破冰增氧、補水防凍等工作,確保農牧業生產安全;
8、督促落實各鄉鎮與縣城內街道沿線兩側的企業、機關、學校、商店等單位做好門前積雪的清除工作,并納入“門前三包”檢查管理范圍;
9、研究解決有關抗雪防災工作的.重大問題;
10、完成縣交辦的其它抗雪防災工作。
(二)各鄉鎮抗雪防災指揮部。各鄉鎮參照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組織建立。主要職責: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的抗雪防災工作,并按專群結合的原則,制定或完善轄區抗雪防災預案;
2、根據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的指令執行預案,組織動員轄區村隊和企事業單位建立抗雪救災工作網絡;
3、完成縣抗雪防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抗雪防災工作。
(三)縣抗雪防災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主要職責:
1、負責處理縣抗雪防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并根據相關部門建議,向指揮部提出應急預案的調動終止建議;
2、傳達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的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3、會同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
4、會同民政部門及時收集信息,綜合評估災情、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
5、會同民政部門向縣抗雪防災指揮部及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6、負責對抗雪物資使用情況進行初審匯總上報,由縣財政審核并落實專項資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縣抗雪防災指揮部賦予的其他任務。
(四)縣抗雪防災指揮部現場處理組。縣抗雪防災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為現場處理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抗雪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并做好預警工作;
2、做好物資儲備和重點部位的保護工作。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7
今年9月份起,我縣已全面進入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戒嚴期,為了全面貫徹縣局的有關要求,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切實把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特制定《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應急預案》如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
今年夏季,由于我縣降水分布不均,柴草茂盛,進入秋冬季以來,降雨量偏少,柴干物燥,致使我縣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隱患劇增。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任務,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生態環境建設大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因此一定要認清形勢,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增強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工作放在全盤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早安排、早檢查、早落實。要認真按照相關規定,由領導親自負責,明確重點,確保我縣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工作萬無一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要進一步充實完善組織機構,成立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領導小組,抓緊健全預警、調度、信息、搶險快速反應工作機制,進一步細化分工,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合作,以便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二)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到崗,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要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回報。
(三)統計應急救援物資,隨時備戰秋冬季防風防火防雪搶險工作:
應急車輛:
應急物資:
鐵鍬20個;搞頭8個;污水泵1臺;雨披20個;雨鞋20雙;手電筒20個。
三、切實履行職責,嚴格落實各項防汛措施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積極安排部署,結合險情和單位實際,緊急情況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需實行24小時待命,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援,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二)注重安全生產,及時收集和掌握汛情工作動態,做好防風防火防雪保暢的組織協調和緊急情況的準備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紀律性,一切行動聽指揮,所有搶險人員必須無條件地搶險的統一調度,以保證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掌握現場情況,并能及時到現場指揮工作。
(二)各人員必須恪守崗位,忠于職守,要做到24小時開機提高警惕,密切關注險情變化,確保秋冬季安全生產。
(三)積極做好宣傳上報工作,對秋冬季的工作動態及時上報。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8
為了及時妥善處理雨雪天氣的安全緊急事件,提高暴風雪來臨時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暴雪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暴雪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中層處室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二、應急措施
1、利用學校網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眾號宣傳雨雪天氣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對暴風雪天氣的預測預警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責任部門:校長室、德育處、總務處]。
2、馬上組織一次校園安全拉網式大檢查。對校內體育設施,圍墻欄桿、樓梯扶手、景觀雕塑、文化設施、廁所內隔墻等部位重點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有記錄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責任部門:總務處]。
3、加強對校舍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組織人員對建筑物頂棚、校內公共場所和主干道(如校門、通道、樓梯、廁所、食堂、宿舍等)等區域的積雪進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點區域采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防護措施。同時,要對水電氣等設施加強防護,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來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凍裂措施,防止因冰凍、滲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部門:總務處]。
4、加強應急人員力量和除冰掃雪工具等物資準備,要隨時關注天氣變化情況,及時了解雪情、災情,根據上級的信息預報和預告,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布署。[責任部門:校長室、總務處]。
5、進一步加強值班值守、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和重要時段領導帶班制度并保持通訊聯絡的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及時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動。要堅決克服麻痹僥幸心理,確保通訊暢通,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一旦出現災情或緊急重大情況,應立即反應,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在第一時間如實上報(1小時內)。(上報流程:值班人員上報帶班領導;帶班領導向校長匯報;校長向教育局匯報)[責任部門:領導工作小組]。
6、嚴格執行上級應對雨雪天氣相關決定與要求。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全區應對暴風雪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遼寧省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錦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錦州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錦州市凌河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凌河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暴風雪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實行分級管理,部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
應對暴風雪災害實行區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區政府成立凌河區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相關副區長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政府辦、區住建局、區行政執法局、區監察局、區直機關工委、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區機關作風監督局、區發改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安監局、區衛計局、區畜牧局、區市場監督局、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隊、區消防大隊、區環衛局、區征收辦、區物業處等單位及11個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2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領導全區暴風雪災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匯報災情并決定請求市政府支援等。
區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設立辦公室,主任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政府辦主任、區住建局局長、區應急辦副主任兼任。
2.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暴風雪災害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接收、匯總,起草災情報告;完成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除雪責任,明確責任區域、時限和標準;負責組織發動“門前三包”責任單位做好除雪工作;負責組織宣傳動員社區居委會、社區志愿者和廣大居民做好轄區范圍內的除雪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上報災情信息,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建議;負責盡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受災農戶、養殖戶等實施有效救助安置,幫助災民重建家園;負責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指揮部報告。
區委宣傳部: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區政府辦:承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應對暴風雪災害的應急值守、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傳達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處理有關問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區除雪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和城區除雪的綜合協調工作,迅速組織力量打通城區主要交通干道,盡快恢復城區交通;會同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組織對危險樓房、施工現場(由區級核發施工許可的建筑工地)臨時建筑物及工地塔吊等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防止倒塌傷人;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執法局:負責督促落實“門前三包”工作,及廣告牌匾的安全工作;結合城市管理做好應對暴風雪的其他相關工作;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部隊參加全區除雪救災工作;負責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災民安置和災后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核查、匯總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開展救災工作,做好有關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參與災后恢復與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
區發改局:負責救災項目的安排,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救災物資儲備等;負責維護暴風雪期間物價穩定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學校險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確保學生及學校的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負責協調大、中學校除雪工作。
區人社局:負責對應對暴風雪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程序進行表獎。
區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下撥、管理、監督;負責向上級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區安監局:負責所管理和監督范圍內相關高危企業等的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
區衛計局:負責災區的醫療救援和食品與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儲備的管理工作。
區市場監督局:負責維護暴風雪期間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經營行為,根據上級工商部門和區指揮部的有關部署,協助各街道和政府有關部門實施暴風雪期間市場經營的各種緊急措施;負責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區畜牧局: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畜牧業雪災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因雪災被困畜禽的緊急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力量向重點場戶運送飼料;采取措施預防動物疫病發生,對發現患病畜禽及時救治,對因災死亡畜禽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紫荊街道:負責制訂和實施農業雪災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農業受災情況,分析雪災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組織專家對受災農戶給予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統籌安排農業救災資金;負責核實農業災情,及時報區政府。負責水利系統和水利設施應對暴風雪工作。
區直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安排機關各單位分派各街道開展除雪工作,并督促檢查各機關單位除雪工作落實情況。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對除雪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
區機關作風監督局:負責對除雪工作中的作風拖沓,不作為、亂作為現象進行查處。
區監察局:負責對除雪工作組織不力的單位和干部進行查處。
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隊:負責維護災區治安和交通秩序。
區消防大隊:根據區指揮部的指示參與搶險救援和除雪相關工作。
區環衛局:負責主次干道、橋梁、橋洞、廣場的專業化除雪及運雪工作。并提前做好除雪設備的維護和物品儲備工作。
區征收辦:負責與各街道督促、落實各征拆施工現場及其對應的公共區域的`除雪工作。
區物業處:負責督促、落實各物業管理小區的除雪工作。
3.應急準備
3.1資金準備
區政府要建立應急儲備金制度,一旦發生暴風雪,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2物資儲備
財政部門應安排專項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為城區除雪和道路除雪購置配備必要的專用車輛和專用除雪設備,保證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購置和儲備除雪專用工具,為全民參加除雪行動提供保障;掌握系統內各種救援裝備、設施信息,確保應急調動和使用。
民政部門應儲備棉帳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3.3預警發布
與市級各相關部門密切聯系,按相關規定及時發布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
3.4應急隊伍
公安、住建、行政執法、畜牧等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行動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實施。
3.5應急聯絡
建立暴風雪災害應急聯絡機制。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應急值守制度、信息報告制度、領導外出請假報備和重大暴風雪災害預警期領導在崗值守指揮等相關制度,確保聯絡暢通、指揮有力。區除雪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明確應對暴風雪工作負責領導和具體聯絡員及聯系方式,并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4.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方法》將暴風雪災害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暴雪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4.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4.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5.應急響應
5.1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后,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緩、先重后輕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密切配合,軍地聯合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5.2響應條件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后,各街道和各有關部門應當做好充分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雪情發生后,對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5.3應急行動
雪災發生后,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下發緊急通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除雪救災工作。
各有關部門應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開展除雪救災工作,同時完成區政府和區指揮部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各街道和各有關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收集和掌握災情信息,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建議。
宣傳部門要組織新聞單位及時播報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廣泛宣傳搶險救災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正面輿論引導作用,宣傳和動員群眾參加除雪救災行動。
住建、行政執法等部門要組織力量,調動除雪資源,及時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保障城市道路暢通。
民政部門要迅速查災、核災,匯總和上報災情;及時向重災地區下撥救災款物,切實解決因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和對口申請專項救助物資和資金支持。
財政部門要及時匯總災害損失情況,根據區政府決定及時安排和下撥救災資金,根據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發改部門要及時安排救災項目,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并做好督促和檢查工作,維護災區物價穩定。
教育部門要加大對校園的風險隱患排查,及時對險房、危房進行除雪加固,確保在校人員安全;根據災情調整學校教學工作;組織學校師生參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部署警力,加強災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維護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交警部門要加強城區干道、普通道路的交通疏導工作,維護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向被困在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
畜牧部門要指導畜牧企業和養殖業戶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開通飼草、飼料綠色運輸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災。組織力量預防和控制動物重大疫病發生,及時消除動物疫情隱患。
紫荊街道農業部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設施農業受災和損失情況,組織力量深入農村指導農民開展生產自救,及時了解和掌握氣象預警信息,并及時提出氣象決策建議,按規定發布預警和防范信息。
衛生部門要組織醫療救護力量,配備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救治受傷和凍傷人員。
駐軍部隊在區政府的請求下,按有關程序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國有、民營等各類企業要積極履行應盡的社會職責,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主動參與搶險救災。事業單位、學校、街道、社區、村屯等基層組織要組織動員廣大群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參加抗擊暴風雪行動。
5.4響應終止
暴風雪天氣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災情報告和評估
6.1災情的責任報告和評估單位
各街道是暴風雪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民政、發改、教育、財政、住建、行政執法、衛計、畜牧、公安、交警等部門,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6.2災情報告時限要求
雪災發生后,各街道及有關部門應立即調查、了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報告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6.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交通、供電、農業、通信等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地區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街道組織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后,各街道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7.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各街道要盡快對房屋倒塌和受損居民、重點受災企業、受災農戶、養殖戶等實施有效救助,幫助災民重建家園,恢復生產。
民政、財政部門要全面啟動災情核查機制,統籌安排救災資金,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對損毀校舍進行修復,恢復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經濟局等部門要積極組織工業企業抗災自救,盡快恢復生產。
畜牧部門要組織畜牧企業和養殖戶開展生產自救,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飼料及時供應。要采取有效措施,監測、預防、控制災區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
衛生部門要做好因雪災凍傷、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及受損醫療衛生場所的恢復工作。
8.附則
8.1獎勵
(1)區政府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因參與雪災搶險救援工作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8.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8.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1)本預案是區政府指導暴風雪災害應對工作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
(2)各街道辦事處應制訂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區政府備案。
(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和街道、社區、村屯應當制定雪災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劃。
(4)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為了應對冬季降雪,減少因下雪給業主的生活帶來安全隱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清雪原則
要求所有部門以雪為令,及時清除積雪,不能拖拉延緩。冬季清雪鏟冰工作實行責任區劃分和全員義務清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xxx
成員:xxx
四、職責
(一)公司的清雪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公司責任范圍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綜管辦負責保障應急物資的提供(包括鹽、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應急搶險的輔助與協調、清雪鏟冰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各部門針對所轄區域的道路、活動場所及時開展積雪積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標準
降雪量在3cm以下為小雪,降雪量達到3-10cm為中雪,降雪量超過10cm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應當清掃完畢。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進行清雪工作。
(二)中雪
1、物業社區微信:晝間降雪的,雪停即組織清掃,或雪未停,但積雪厚度超過5cm時組織清掃;夜間降雪的,次日臨晨開始組織清掃,合理安排積雪堆放,必要時組織人員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撒適量鹽水
2、道路、住宅區等人流密集區無堆雪、無散雪、無結冰即可進行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結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揮部下達清雪指令,必要時,及時協調機械推雪設備。
2、各部門盡可能多的組織人員立即就位,組織開展義務清雪鏟冰工作。
3、各部門要對主要交通要道積雪噴撒適量鹽水或融雪劑,并對含鹽積雪清運到指定地點,并對結冰路面進行處理。
4、公司綜管辦對各責任區清雪工作組織驗收合格后結束清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時,中雪24小時、大雪48小時應完成積雪清掃工作,嚴重雪情不超過60小時。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圍堆放積雪,未被污染的積雪可堆放樹穴及綠地內,被污染的積雪(噴灑過鹽水的雪)禁止倒入樹穴及綠地內。
(三)周六周日及節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預案執行。
抗暴風雪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應對暴風雪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風雪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市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XX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XX市應對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相關專項預案,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暴風雪、特大暴風雪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暴風雪災害應急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應對、預防為主原則;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協調原則;堅持軍地聯動,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風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暴風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在市政府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領導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分管公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機關安全生產監督科、辦公室、公路科、運政科、財務審計科、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兩縣交通局、XX區工貿局、XX區經信局主要負責人組成。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領導全市交通系統暴風雪災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的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匯報災情并決定請求省交通廳支援等。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市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生產監督科,主任由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科長擔任,局屬各單位負責應急工作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暴風雪災害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傳達市政府、省交通廳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暴風雪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暴風雪災害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對暴風雪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負責暴風雪災害信息的收集、匯總,起草災情報告,及時向市政府、省交通廳暴風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反饋應急工作進展情況;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職能組的設置、組成及職責
2.3.1應急職能組的設置
市局應急指揮部下設4個職能組,分別為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宣傳報道小組和后勤保障小組。
2.3.2應急職能組的組成及職責
2.3.2.1公路搶通小組
由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分管副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公路橋梁養護、項目辦、安全科等科室負責人、縣(區)公路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全市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組織施工單位對所管轄的在建公路施工現場開展除雪防滑工作;向縣(區)公路管理部門和施工單位發布預警信息。指導和協調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縣級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盤錦管區向被困人員和車輛提供必要的援助;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2.2道路運輸保障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擔任,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分管副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客運、貨運、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負責人、縣(區)運輸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及相關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向縣(區)運輸管理部門及所管轄的運輸企業發布預警信息;根據災情調整線路班車、公交車輛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運站內的旅客,維護站內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釋工作;為滯留途中的運營車輛和人員提供必要的援助;組織運輸車輛做好搶險物資和人員的運送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盤錦管區向被困人員和車輛提供必要的援助;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2.3宣傳報道小組
由市局宣傳教育科科長擔任,市局辦公室、公路科、運政科、安全生產監督科宣傳報道負責人和局屬各單位宣傳教育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收集、整理相關新聞報道,及時消除不實報道帶來的負面影響;及時向社會通報應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與典型;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2.4后勤保障小組
由市局組織人事科科長任組長,市局財務審計科、工會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局屬各單位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組成。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撥付;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人員的獎勵和處罰;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承辦市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應急準備
3.1機械設備、運輸車輛和物資儲備
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每年應安排資金進行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全市縣級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屬交通工程建設領域除雪防滑機械設備和物資儲備的安排和調度;市運輸管理處負責全市應急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調度。
3.2預警發布
各部門、各單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預警信息后,應按有關要求,及時、無償播報和轉發暴風雪天氣預警信息,確保公路工程建設領域、道路運輸生產領域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準備。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提前組織應急隊伍和運輸車輛、機械設備進入臨戰狀態。
3.3應急聯絡
各部門、各單位應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聯絡員制度,明確聯絡員的工作職責、通信方式、報告程序、報告內容等,確保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溝通聯絡暢通。各部門和各單位聯絡人員名單(含單位、姓名、工作職責、通訊方式等基本情況)應在每年10月30日前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備案。
3.4應急隊伍
市交通局組建兩支應急隊伍,即:公路除雪應急隊伍和道路運輸應急隊伍,分別在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領導下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3.4.1公路除雪應急隊伍
由市公路管理處牽頭,縣(區)公路管理部門、施工企業配合,成立兩支公路除雪應急分隊:
(1)以公路橋梁養護管理部門和企業為主體的公路除雪應急分隊,負責全市縣級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項目辦和施工企業為主體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應急分隊,負責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道路運輸應急隊伍
由市運輸管理處牽頭,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縣(區)運管部門配合,成立兩支道路運輸應急分隊。
(1)以客運企業為主體,成立道路客運搶險分隊,負責受災群眾的轉移;
(2)以貨運企業為主體,成立道路貨運搶險分隊,負責搶險物資的運送;
市公路管理處和市運輸管理處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對應急隊伍的組成、除雪防護機械設備、應急車輛和物資的儲備進行統一部署和落實,并于當年的10月30日前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備案。
4、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暴風雪災害分為四個等級,按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從重到輕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
4.1紅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2橙色預警信號
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已經對交通或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4.3黃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4.4藍色預警信號
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農牧業有影響。
5、應急響應
5.1響應原則
暴風雪預警信息發布后,對可能出現的暴風雪災害,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原則;堅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緩、先重后輕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密切配合,軍地聯合救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
5.2響應條件
根據政府及氣象部門發布的暴風雪災害預警信息,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應當充分做好預防和應對準備工作;雪情發生后,對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分析研判,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5.3應急行動
災情發生后,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要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下發緊急通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除雪救災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調集人員和除雪機械設備,迅速清除縣級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現場的積雪,重點保證境內國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線暢通;
(2)對境內普通公路上被困營運車輛和人員、客運站內滯留乘客實施緊急救助;協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對被困營運車輛和人員實施緊急救助;
(3)積極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門封閉不能保障安全暢通的公路;
(4)協助多方力量對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實施應急救援。
同時,要及時收集和掌握災情信息,傳達和落實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和調度各類應急資源,組織專家對災情進行分析研判,匯總和起草災害報告,編輯災情專報,做好災情評估總結工作。
5.4響應終止
暴風雪天氣結束、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局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災情報告和評估
6.1災情的報告和評估單位
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是暴風雪災害報告的責任單位,按行業歸口調查、收集、整理、上報災情評估報告。
6.2災情報告的時限要求
雪災發生后,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應立即調查、了解、統計受災基本情況,將初步災情迅速報告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跟蹤了解和掌握災情動態,及時續報受災情況。
災情報告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小時。
6.3災情報告和總結評估
災情報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時間、地區、范圍、強度、人員傷亡情況,基礎設施和車輛設備受損情況、生產經營受影響情況,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組織搶險救災的基本情況。
救災工作結束后,縣(區)交通部門和局屬各單位要及時總結、評估災害損失、救災情況、經驗教訓,及時向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同級政府報告。
7、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盡快對轄區重點受災企業、地區實施有效救助,幫助恢復生產運營,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援助申請。
(二)各級公路部門要盡快查明公路橋梁基礎設施受損情況,協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門封閉交通;對不能通車的公路要設立繞行標志和安全警示標志;盡快幫助施工企業恢復冬季施工作業。
(三)各級運管部門要盡快查明車輛運營情況,發布道路通行信息,幫助企業恢復營運,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四)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要根據災情,及時組織力量抗災自救。及時安置和救助滯留途中和站內的人員和車輛,盡快恢復營運。
8、附則
8.1獎勵和撫恤
(1)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市局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2)對因參與雪災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8.2責任追究
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8.3預案管理、解釋與實施
(1)本預案是全市交通系統指導暴風雪災害救援工作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
(2)縣(區)交通部門應按照當地政府統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暴風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備案。
(3)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和各自職責,認真做好內部災害預警傳達和災害預防與處置等相關工作,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行動預案和各類保障計劃,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
(4)本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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