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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3-03-27 19:38:42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精】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防范和快速、及時、妥善處置幼兒園的突發事件,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根據國家有關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機構及職能

  組長:馬麗

  成員:全園教職工

  “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幼兒園預防和處置園突發事件的領導機構,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督促幼兒園預防和處置方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二、實施與處置原則

  1、工作上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松”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幼兒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麻痹大意、掉以輕心,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

  (1)早預防。即要求幼兒園全體教師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幼兒園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規范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幼兒園的各種隱患。

  (2)早發現。即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檢查制度,關注幼兒園每位師生的健康狀況和情緒傾向,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信息;幼兒園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本預案要求,校園突發事件知情者有義務在知情后的第一時間立即報告領導小組或相關人員,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任何人都有權向幼兒園領導小組直至上級主管部門舉報幼兒園及有關部門不處置突發事件的失職行為。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發現疑似傳染性疾病的,對密切接觸病人的人群和班級,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疏散、隔離、檢查和觀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時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2、本預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要求幼兒園領導對幼兒園安全負總責,幼兒園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幼兒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嚴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三、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嚴格實行“首遇責任制”,確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必須按照程序上報(首遇人——園長——中心校)。

  四、各類事故應急處置辦法

  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必須進入指揮狀態,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盡可能準確了解相關信息、數據并作記錄,如有必要,報公安部門(或110)協查,盡早將面上情況上報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防范工作的漏洞;同時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幼兒園發生突發重大事件,必須在20分鐘內報告中心校。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

  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

  (一)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

  1.在園幼兒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中心學校和疾控中心。

  2.在園外,幼兒或教職工一旦出現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園內發現傳染病的幼兒或教職工,通知幼兒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4.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幼兒、同事前往探望。

  (二)食物中毒應急處置

  1.立即把中毒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向中心學校、教育局、食品藥品管理局、疾控中心等部門報告。

  2.認真細致地調查中毒原因,中毒人數,病情輕重情況,同時保護好現場嘔吐物,為公安及防疫部門提供第一手資料。

  3.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4.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樓梯間防踩踏事故應急處置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并立即向中心學校、教育局報告。

  (2)立即組織師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以班為單位清點人數。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四)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幼兒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幼兒園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幼兒園保健室處理或送幼兒園附近的醫院處理。

  (4)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5)保護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以利于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建筑物倒塌或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事故現場的教師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

  2.工作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園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2)疏散地點一般以幼兒園操場為集結點,以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園門。

  (六)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中心學校、教育局匯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學校廣播(或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5)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6)安全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后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并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范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信息,了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系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后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后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并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小學、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于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信息發布。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盡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后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通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持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規范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xx組員:后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值班人員立即打開火災疏散信號,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

  設施和安全疏散標志。后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盡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xx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教委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預防措施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范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癥狀,并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系,盡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后,詳細匯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目的:

  對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減少損失,消除負面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二、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三、應急預案等級:

  1、特級預案(特別嚴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營場所火災、員工工傷、食物中毒、群體的事件、恐怖事件,發現寄送影響國家安全的快件,與外國友人發生摩擦等;

  2、一級預案(嚴重)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點扣押快件,發現一般交通事故,發現寄遞違禁物品;

  3、二級預案(較重)積壓快件(區域在20票以上),丟失快件(區域在5票以上),快件(區域在100票以上)中轉過程中斷;

  4、三級預案(一般)客戶投訴,快件延誤,快件丟失,快件短少,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

  四、應急處置報告程序:

  1、發生一般問題,采取三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并由其直接處理,在30分鐘處理完畢,并將結果上報給相關副組長;

  2、發生較重事件,采取二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報告給副組長,由副組長負責監督,成員直接處理,在8小時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組長;

  3、發生嚴重事件,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采取一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直接處理,在12小時處理完畢;

  4、發生特別嚴重事件,采用特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副組長、組長,組長、副組長、成員臨時成立處理分隊,現場處置,在24小時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管理部門。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完善學校的安全防衛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國臣副組長:王佃福

  組員:胡家信賈鳳勤吳啟芳崔成義劉方榮

  二、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或校舍電源。(電工:吳少忠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王佃福;報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保安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撒至安全地帶,并組織學生救災。(王國臣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吳啟芳指揮)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崔成義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癥狀,各班主任、值周、樓層值日老師應馬上報

  1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王佃福負責)

  2、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系,采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采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校辦,由校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潘樹祥負責)

  5、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系,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張學玉負責)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負責)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歐、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值班人員。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證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勤、值夜的教師,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采取自救,特別是熄燈后發生的事情,要采取迅速、果斷的.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范圍?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校長、其他主管負責人或報警。

  3、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系,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一起去醫院。(潘樹祥負責)

  4、對女學生發生的突發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案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事。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室,并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系。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縣局及縣疾病控制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據上級指示,隨時采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護措施。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電,各年級應啟動預警措施,各樓層值崗第

  一時間到位指揮,要求最短的時間內每班一名教師負責管理。校長室成員無特殊情況接到值班領導電話后必須到現場參與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員應馬上指揮生活區值周老師,各樓層值日老師,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盥洗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②馬上開啟過道、扶梯平臺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電期間有關問題決策人員:吳少忠;

  ④恢復通電后,各班負責管理教師應及時回收殘余蠟燭,嚴禁將蠟燭帶入寢室。

  2、如遇食堂停氣,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校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回教室,安排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熱單位聯系,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學生;

  ⑤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后

  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

  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后

  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后

  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填寫《紅河鎮莊皋小學突發事故處理一覽表》,以備查用。

  六、各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復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于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通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于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范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著校服,統一著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于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查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并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后書面。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

  六、信息報告與報送員網絡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員網絡,每總支配備一名信息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信息報告程序:總支信息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后,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信息,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并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布置警戒,制定保護范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后,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并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后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了加強和改進幼兒園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幼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范師幼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園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園內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 長:劉建業

  組 員:郭愛英 吳淑艷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幼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園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園內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后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幼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11月份學校組織全校師幼搞一次疏散演練。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領導。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幼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惡性傷亡事故

  當園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幼兒園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五)流行性的傳染病的預防

  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園師幼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師生幼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幼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師生外出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幼兒園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幼兒園經經請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幼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將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七)、環境污染

  (1)、調查幼兒園周邊的環境污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應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幼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八)、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幼兒園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九)、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幼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幼兒園、家庭、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了積極做好預防各類公共突發事件,確保幼兒園師生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有關精神和我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本應急預案適用于火災、重大集會、水災、地震、本土防空、暴力入侵等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衛生類事件。

  一、成立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園長)

  副組長:xxx(保教主任)

  成員:xxx(保健醫生) xxx(安全員)

  二、成立基本應急小組

  1、安全保衛小組:各班班長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

  2、醫療救護小組: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3、綜合信息小組:

  職責:實時紀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匯報,并負責向新聞媒體報送真實材料。

  三、建立保障機制

  1、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知識教育宣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將安全教育融入幼兒園一日生活教育中,定期開展保教人員安全專題培訓,進一步提高師生的健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利用家長會、告家長書和家園聯系欄向家長宣傳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及要求,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嚴格門衛制度,加強門衛值守和管理,作好來客來訪人員的接待,及時掌握流動人員信息。

  3、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信息網絡:門衛——分管園長——班長;園長為最高級網絡第一責任人。

  4、建立問題人員信息檔案,隨時掌握其動態,發動一切力量,做好問題人員的思想工作。

  5、作好預警聯動,在作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的同時,與社區、應急指揮中心、教育局、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建立聯動機制,保持信息暢通。

  一旦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突發處置應急工作機制,開展各種施救和善后處置。

  1、及時向110、轄區派出所,就近警亭呼救;

  2、發生火災時,指揮和報警同時進行,著火點附近的教師就近取滅火器滅火,其余人員指揮撤離;發生地震時,各班教師立即到本班,組織指揮幼兒疏散到教學樓前空曠場地。教師要注意踩踏事件,本層樓教師要負責幼兒在經過樓梯時的安全,最后一名幼兒離開本班教室,安全通過樓梯后教師方可尾隨本班最后一名幼兒撤離。就近的'人員協助疏散,并由就近保安或行政人員切斷電源總控制。

  3、幼兒園行政、現場保教人員(未帶幼兒的)和保安人員一起,堅決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并請求現場家長的幫助。同時,根據事態情況,或立即關閉園門,而各班級或立即關閉活動室門,帶領幼兒躲避,或將幼兒疏散到安全地帶。

  4、在前來施救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5、保健醫生開展查詢和施救工作,必要時向“120”呼救。

  6、事態一旦得到控制,班級保教人員立即開展安撫學生的工作,必要時,通知家長來園。

  7、對突發事件的經過書面向教育局、社區等相關單位匯報。事后,認真總結,查漏補缺,獎懲分明,必要時,對相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采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愿、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準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系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復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系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范,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復;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范等問題的解釋回復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范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匯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制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后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系,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盡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后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后,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信息后,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采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信息支持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信息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信息,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并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信息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信息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信息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并以書面形式向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范和程序

  6.1信息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范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信息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后,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復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于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后,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后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后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后事宜應盡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匯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布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后,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盡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后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后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后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并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準確報告和認真調查處理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及校園各類突發性事件,充分發揮幼兒園行政的組織、指導、調度職能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幼兒園各類事故搶險救助工作,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維護良好的社會及校園治安穩定,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各類安全事故、校園突發性事件現場。包括火災、水災、地震、食物中毒、觸電、師生大型活動以及各類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性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堅持在區文體教育局及各有關部門地統一領導下進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為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組織、指揮、調度事故現場人力、財力、物力投入于搶救、救助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具體的搶救、救助措施,認定與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重大事項。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李孟環(園長)副總指揮:組員:電話:

  四、工作組安排

  (一)通訊聯絡組組長:成員:

  職責: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救援,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時間內趕赴出事地點,執行應急任務,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組長:組員:

  職責: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等消防人員到來后,積極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災撲滅為止。

  (三)安全疏散組組長:組員:

  職責:在現場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全體師生到安全地帶,疏散過程中,避免擁擠踩踏,以保證全體師生快速、安全地撤離現場。

  (四)醫療救助組組長:組員:

  職責:明確職責分工,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并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組組長:組員:

  職責:調集有關人員、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其他工作組輸送救援人員和受災傷病員。

  五、工作程序及職責:

  (一)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次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園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出現重大事故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一定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現場所有人員要注意安全,聽從指揮,以免出現人員重復損傷。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匯報。

  2、啟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臥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系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xx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后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志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后門、走廊門必須處于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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