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1
1、承租單位如租用出租單位的特種設備,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承租單位一經使用,就確認完好。
2、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規定要求,并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單位在入駐時,應將有關使用特種設備的情況,如實向出租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4、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到按月檢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轉,并按規定對安全附件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做到按期復訓。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2
1、實施設備調運前的檢驗制度:每臺設備調運前應提供出廠證書(在有效期內)或設備的檢驗及檢驗證書。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動員的設備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動員機械設備的驗收記錄》,對不符合使用要求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要堅決清除。
2、實施設備登記制度:對進入現場的每臺設備進行登記,做好臺賬。設備調配及折舊記錄,設備租賃及租金支付記錄。
3、實現運營商的pre發布培訓體系:火車運營商的安全施工設備時,設備進入網站,主要包括安全操作、機械維修、故障識別,相互協調,統一指揮的建筑工地,機械操作在高壓線等,培訓后的培訓資格證書和問題,和不合格的經營者應當堅決刪除。
4、特種設備管理系統:如起重設備、鍋爐等,只有通過常州和無錫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的安全檢測后才能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臺設備在明顯位置應有操作規程。挖掘機、叉車等可懸掛在駕駛室內,方便司機學習和掌握。并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對不熟悉操作程序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6、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大型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必須由國家主管部門在有效期內簽發,上崗證書上的機械與實際機械相一致。
7、實現維護系統:每個設備的操作員應填寫設備維修記錄和司機詳細記錄轉移到指定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相互促進。
8、實現施工前的安全檢查系統的機械設備:根據異常磨損,裂紋,變形,斷裂和其他情況下暗示或顯示的機械設備、接觸機械設備的結構和工作原理來確定設備的潛在的安全隱患,并及時給予正確的和有效的治療,使其更加合理、有效和安全的建設。
9、現有建筑設備應采取加固措施。16鋼絲繩用作電纜風繩。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設備頂部與地面之間距離的2/3處,另一端固定在放置在地面上的地錨上。地錨埋于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砌塊或方木應按標準尺寸進行處理,以保證地錨的可靠性。
10、現有建筑設備的實現位移模式:當設備移動,松開電纜風繩固定在地面錨,放松1米的電纜風繩,然后修理它,設備可以移動1米,等等(這個項目取決于現場實際情況,但它不允許移動設備沒有電纜風繩固定)。設備移至指定位置后,應重新加固鋼絲繩。設備的更換應在工作區域內副職以上領導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并做好記錄。
11、各大型機械設備作業區必須與操作者簽訂《設備保修責任書》。對個人實施設備的維護和安全使用。
12、每臺大型機械設備都要進行標識,并做好設備編號的管理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3
特種設備管理范圍: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包括以下幾部分:
1、大中型帶人機械:主要是指施工現場的一些大型專人持證操作的機具,包括攪拌機和大型卷揚機、塔吊、施工升降機等。
2、特種作業設備:主要是指一些涉及到特殊工種的機械,包含電焊機、氣焊設備、電氣操作設備等。
特種設備的操作:
1、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福建省城鄉建設廳發的特殊工種作業正式證書或臨時操作證書,或者是持有其他省、直轄市以上資質單位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2、上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上崗之前必須經過施工單位組織的三級教育和特殊工種單獨教育。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本設備的性能和熟練掌握操作方法,懂得應急處理措施。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格檢查合格,持有健康憑證。
5、從事與明火相關操作的人員必須向項目申請動火證,動火證一天一辦,動火地點變更必須重新申請動火證。
6、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作好交接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發生的情況和機器有無問題,與下一班人員作好交接工作。
7、施工人員在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時,必須隨時接受管理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并接受其它施工人員的正確建議,不違章操作。
8、現場施工人員不隨意接觸與本工種無關的特種設備,不隨意進出特種作業場合。
9、施工人員在發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不得私自進行處理。
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
1、所有特種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安全問題后方可進行相關施工操作。
2、使用中正確操作機器,不生硬破壞機器,保持機器完好和完整性。
3、在操作完畢后對機器和設備進行相應的保養和維護,并進行作業環境的清理。
4、特種設備必須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修保養,保證機械的正常使用。
5、特種設備在暫時或長時間的不使用時,必須按照相應方法進行封存或保管
其它:
1、大、中、小型特種設備的使用必須是規范和要求允許使用范圍之內的,嚴禁使用建委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等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
2、大型機械設備的使用之前必須取得相應的檢測合格證書和許可使用的證書等資質證明文件。
3、機械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經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同時管理人員必須在生產中做好檢查和使用記錄。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4
有關特種設備的事故基本都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的管理重點。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一、特種設備的選購
特種設備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安裝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設備維護部。設備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4、設備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5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廠部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檢、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陸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臂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公司設備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窖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堆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制度6
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車輛等。
2.礦所用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安排專人負責。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自檢,做好記錄。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做好驗定前準備工作。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礦特種設備管理單位,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9.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0.特種設備的新增、選型、購置必須經礦有關單位嚴格審核、逐級審批,方可采購。特種設備應及時注冊、驗收、辦證。
11.機電科不定期對各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下達整改單。
12.各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的特種設備編制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報管理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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