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旅游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旅游、飲食服務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旅游、飲食服務企業,包括旅行社、飯店(賓館、酒店)、渡假村、游樂場、歌舞廳、餐館、酒樓、旅店、理發、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詢等各類服務企業。原旅游部門所屬的旅游車船公司、旅游商貿公司,執行相應的行業會計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還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35天內報出。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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