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鱼提现秒到账,pg比特淘金大奖多少钱,pg人鱼公主实用技巧大全,充钱的捕鱼游戏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

時間:2023-12-17 09:22:35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用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1

  一、公務用車范圍:共4輛,具體包括:奧迪(A6)2輛、皇冠(2.5)1輛,別克商務1輛。

  二、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辦法

  1.公務用車的主要任務是為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提供服務,專車專用,公務用車不參與經營,不占公交服務中心上交學校的經營指標,不得參與公交服務中心的其他運營服務。

  2.公交服務中心要加強管理,做好駕駛員的思想學習、安全教育、考核、體檢和車輛年審等工作,特別要加強公務用車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車輛性能良好,確保出行安全。車輛運行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公交服務中心具體負責處理和協調。

  3.公交服務中心負責上述車輛的調度,公交服務中心調度室要根據綜合辦公室的安排,做好上述車輛的調度并做好用車記錄。

  4.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并定期檢查上述車輛的運行狀況,派專人專職負責車輛運行日常費用的審核、報銷和管理工作。

  5.如有重活動或特殊情況,現有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數量不能滿足工作要求,經綜合辦公室同意,公交服務中心可以安排使用其它的車輛,由綜合辦公室按實際運行公里數付費。

  6.在保證學校領導及院士用車的情況下,其它單位的一些重活動或特殊情況,公務用車中的空余車輛可以提供適量運營服務,但必須經綜合辦公室同意,并且交納費用,收費標準參照公交服務中心運營車輛收費辦法執行。費用由綜合辦公室與用車單位直接結算,劃入學校公務車輛運行專項資金,用于補貼車輛的運行成本。

  7.公交服務中心以及綜合辦公室要加強公務用車的管理,嚴禁派人情車和出私車。凡發現未經綜合辦公室同意,私自調派公務用車為其它單位服務或提供經營活動以及不按規定用車、弄虛作假等行為,發現一次,給予公交服務中心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分。

  8.公務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值班室統一安排,公交服務中心調度室對車輛的派出要以由綜合辦公室值班室的通知為依據來進行。原則上不接受個人要車(包括校領導),若出現個人要車,調度室首先要與綜合辦公室值班室核實,確認無誤后方可派車。違者給予公交服務中心一定的經濟處罰。

  三、公務用車的運行成本控制辦法

  1.公務用車運行成本費用在學校財務處設立專項,列入學校年度預算,每年專項劃撥和核算,綜合辦公室負責支出費用的審核及管理,與公務用車運行有關的費用經綜合辦公室審核簽字后方可入賬。

  2.公務用車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統籌考慮車輛的新舊銜接、更新與淘汰報廢事宜,同時負擔新增車輛的購置費用。

  3.人事部門負責核算公務用車駕駛員的基本工資和校內工資,每半年劃撥一次。基本工資由綜合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報人事處審核后直接劃撥到駕駛員個人帳戶;校內工資由人事處根據駕駛員崗位及相應職稱確定標準,每半年一次劃撥到財務處公務用車管理專用帳戶,由綜合辦公室和公交服務中心根據駕駛員工作量和《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考核情況,具體量化考核進行分配。

  4.公務用車在公交中心均攤的水電暖、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等費用,由綜合辦公室定期按照0.1元/公里向公交服務中心劃撥。車輛管理費按實際行車里程核算,行駛里程以本車的里程表讀數為準。駕駛員必須保持本車里程表的完好。里程表失靈或損壞,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在行駛過程中失靈或損壞的,由用車人出具證明,其行駛里炒運輸線路圖標注的里程計算。

  5.駕駛員享有與辦公室科員同等的差旅費補貼與住宿標準。學校領導或院士出差,駕駛員支付的餐飲費必須經過用車人簽字,住宿、油料、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每次出差后一月內憑派車單到綜合辦公室審核報銷。

  6.公務用車用油實行定點加油制度,綜合辦公室定期結算。車輛在東營市內行駛,一律不得用現金加油,駕駛員應持“中國石油學辦公室車輛加油核算本”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長途出車用油不足時,駕駛員可用現金加油。現金加油發票須經用車人、駕駛員簽字,報綜合辦公室審批后方可報銷。

  7.公務用車實行定點維修、定期結算制度。關于車輛的維修、保養等項目駕駛員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公交服務中心、綜合辦公室審核,開具派修單或修單(附件一),并明確修理項目,到指定的修理廠進行檢修,在檢修期間駕駛員不得離開,對發現確實需要增修的項目,必須及時向公交服務中心、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增修,否則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與派修單不相符的維修項目。車輛修實施專項審批制度,即由公交服務中心提出初步意見,經綜合辦公室審核,并經主管資產的校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8.公交服務中心負責辦理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及年審費等手續,定期組織駕駛員體檢,其費用憑發票到綜合辦公室進行結算。

  9.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務用車常用物品的定期配備與管理,如拖把、擦車鹿皮、毛巾、水桶、腳墊、礦泉水等物品,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發,其費用從專項資金中支付。

  四、公務用車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1.公務用車駕駛員實行選拔調配制度。由應聘駕駛員提出書面申請,根據《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附件二),由學校領導、綜合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公交服務中心量化打分,擇優錄用。

  2.建立駕駛員動態考核制度。按照駕駛員選拔的量化考核標準與程序,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應進行崗位調整。凡考核期內出現違章行車而造成交通事故、形成嚴重后果或者嚴重違犯工作紀律的現象,當事駕駛員就地調整。

  3.駕駛員要注重自身形象,著裝整潔,儀表方,保持車輛整潔,經常檢查車輛運行狀況,保持車況良好。

  4.駕駛員要加強學習,提高覺悟和理論水平,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傳的不傳,不該要的不要,要加強團結,富有團隊精神。

  5.駕駛員必須服從公交服務中心領導與調度安排,沒有派車單和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接受出車任務。學校領導或院士直接安排的任務,要及時向調度員、綜合辦公室值班室匯報,批準后方可出車。不服從調度安排,強詞奪理,拒不出車者扣發當月獎金并收繳車輛、調離工作崗位。

  6.駕駛員必須按調度員派車單的時間、地點、路線出車,任務完成后及時歸隊。

  7.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出車,有事須經綜合辦公室和公交服務中心領導批準并做內部登記(包括8小時以外和節假日時間)。一切因出私車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8.出車時故意刁難用戶、向用戶索要錢物者,一旦發現或被用戶映扣發全月獎金并調離崗位。

  9.駕駛員在工作日中嚴禁飲酒,嚴禁酒后駕車。凡飲酒駕車肇事者除按交警部門規定處理外,停發工資,不再使用。

  10.出車任務完成后,車輛必須及時歸隊入庫停放,外出時應按照指定的停車區域停放,并采取防盜措施。凡因不按規定停放造成的損失、損壞等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11.各種車輛證件及所配專用工具要妥善保管,因失職所引起的丟失和損壞,一切經濟損失自己承擔。

  12.對因闖紅燈、壓黃線、超速行駛、違章停車、酒后駕車等違章行車的罰款不予報銷。

  13.發現存在嚴重的油料浪費、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停發全月工資及獎金,并調離崗位。

  14.節約獎:為響應節約型校園建設,對綜合運營成本較低者進行獎勵,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15.交通安全獎:充分體現“安全第一”的原則,對于全年無安全事故者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另行制定。若出現責任事故,駕駛員除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外,不得享受安全獎。

  16.優秀服務獎:連續兩次動態考核前兩名者,給予獎勵,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附:

  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

  為加強東營校區公務用車的管理,規范駕駛員工作行為,量化考核指標,特制定本辦法。

  一、崗位目標責任制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機關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勤儉節約、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每位駕駛員應注重自身形象,同時更應自覺維護領導、學校形象,不應有任何有損于機關、學校形象的言行。

  (三)嚴守保密紀律,不道聽途說,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傳的不傳,不該要的不要”。

  (四)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謹慎駕駛,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準時、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五)自覺參加各項活動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安全行駛經驗,交流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六)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及時排除故障,按時完成車輛年檢,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況。

  (七)精心愛護車輛,按規定停放車輛,及時入庫,不無故在外亂停放及過夜。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私自轉借或公車私用,如有特殊情況用車,應事先向綜合辦公室請示并征得同意。

  (八)服從車輛調度,如遇本人身體不適或車況不佳,應及時匯報,以免影響出車任務。

  (九)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做好出車前、歸隊后的檢查,做到車況不好不出車,安全系數不達到不出車。

  (十)遵守勞動紀律,準時上班到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領導,不能領導等車。

  二、駕駛員量化考核細則

  (一)駕駛員考核采用百分制,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負責考核登記,并與崗位考核、校內工資發放掛鉤。

  (二)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實行駕駛員動態考核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應進行崗位調整。

  (三)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根據下列情況予以量化打分。

  1.安全獎懲

  安全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4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駕駛員因公出車,發生主要責任事故作如下處罰:經濟損失100-500元,給與損失額5%處罰,并扣5分;經濟損失500-1000元,給與損失額5%處罰,并扣8分;經濟損失1000-5000元,給與損失額6%處罰,并扣10分;經濟損失5000-10000元,給與損失額6%處罰,并扣12分;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給與損失額6%處罰,最高不超過3000元,并扣15分。因公出車,發生次要責任事故,要參照發生主要責任事故的處罰標準,降低一個處罰檔次。非責任事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適當處罰。

  (2)駕駛員開私車(未經允許出車)發生事故,參照因公出車肇事處罰標準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3)酒后駕車,一經核實,處200元罰款,扣10分;發生事故的參照第1、第2條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4)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要及時向公交服務中心和綜合辦公室匯報,同時報交警處理,不得隱瞞,不得編造假證,不得私自處理或借機勒索錢財化為己有,然后再公費修車。一旦發現上述問題責令退出錢財,視情節加扣10-15分,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5)日常工作中違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一次扣2分,受罰款以上處罰的,一次扣5分。

  (6)未按要求做好車輛保養工作,或因主觀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一次扣5分。

  (7)就保證行車安全等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8)考核期內安全無事故,無人為車輛丟失和機件損壞,無違交通法規記錄,享受安全獎200元。

  2.服務獎懲

  安全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3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服務態度不好、不服從領導和調度,工作不負責任,一經核實,一次扣3分。

  (2)不注意個人形象,有損于學校形象的,一次扣2分。

  (3)不遵守保密規定,傳布一些不得當的言論,經證實存在一次扣5分。

  (4)車容不整潔、車內不衛生,一次扣2分。

  (5)因個人原因,未向調度匯報而影響出車任務的,每次扣2分。

  (6)違勞動紀律,存在遲到、早退等問題的,一次扣2分。

  (7)無故曠工或任務完成后未及時歸隊的,一次扣3分。

  (8)出車時間觀念不強,存在領導等車現象,一次扣3分。

  (9)無故不參加中心或單位組織的培訓、會議的,一次扣3分。

  (10)利用服務領導之便,私開發票報銷,處票額10倍罰款,一次扣7分。

  (11)未經批準公車私用的或參與公交服務中心其他運營服務,視情節給與5002000元經濟處罰,一次扣7分。

  (12)行駛里程弄虛作假的,酌情扣5--10分。

  (13)就如何搞好服務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14)考核期內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能夠較為出色地完成任務,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個人形象的,享受優質服務獎150元。

  3.節約獎懲

  節約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3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車輛耗油標準,根據"說明書"耗油數據,參照車況進行核定。凡要求提高耗油標準者,要寫出書面申請,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進行核定,經實際審核不超過現標準的不作變更。

  (2)存在消耗油料嚴重,超標準耗油的按超耗總數的80%處罰,一次扣7分。

  (3)私賣油料或加“人情油”一經發現,按油價的10倍處罰,并扣10分。

  (4)利用車輛維護維修之機,弄虛作假,為個人贏得錢財,按所的錢財的10倍處罰,并扣10分。

  (5)單車年百公里平均耗油量較低,駕駛員按節油總數的30%提取獎勵,第1名加5分,第2名加3分。

  (6)就如何厲行節約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7)考核其內,在油料領用、車輛維修等方面無違紀現象發生,且油料使用低于核定標準的,享受節約獎150元。

  三、有關說明

  1.安全獎、節油獎、優秀服務獎均按車核算,原則上按每半年小結,年終獎懲兌現。

  2.經濟損失指需我方支付的所有費用。

  3.經濟處罰上交學校領導和院士公務用車專項資金管理,獎勵資金列學校領導和院士公務用車專項資金支出。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2

  一、管理目標

  為使學校校車統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校車的使用、保養、修理、油料、事故處理及保險事項、年檢,均適用本制度。

  三、公務校車使用

  (一)校車是作為學校領導公務活動的主要交通工具,使用對象為校長、書記、副校長、副書記等校級領導,其他人員未經人事部門批準,不能擅自使用。

  (二)除校級領導之外,其他人員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校車使用申請單”交人事部門,經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能用車。

  (三)校車由校務員會討論決定,派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四)公務校車應設置“校車行駛日記”,駕駛員每天應登記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

  (五)車輛出車前應對校車作基本檢查,如有故障、損壞等,應立即報總務部門由總務部門拿出處理意見。

  (六)學校車輛一般情況下,不得作帆務用。下列情況可申請用車:

  1、教工外出開會或教研活動5人以上(含5人),在同一地點或順路。

  2、教職工獻血。

  3、學校組織的師生團體活動,人數在5人以上。

  4、購物及取、送有關材料,因重量或體積原因無法隨身攜帶的,因事情緊急而趕時間的。

  5、未列項的'其他事由,由校長視具體情況定。

  (七)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八)學校車輛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四、保養

  (一)車輛要經常性擦洗、保養,保持良好的車貌;車輛內部也要經常性清理,保持干凈整潔的車輛環境。

  (二)影響車輛行駛安全的零件或裝置(剎車、照明及信號燈、雨刮、光鏡等)駕駛員應經常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排除。

  五、修理

  (一)學校車輛,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總務處報備核準,由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二)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緊急送修,應先報備總務處。

  六、事故處理

  (一)學校車輛因公務行駛違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二)學校車輛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生車禍,應及時向110報警,并即刻向學校領導報告。

  (三)車禍后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應由當事人配合總務部門負責處理。

  (四)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七、保險、年檢

  (一)校車的投保統一由總務部門負責。

  (二)學校車輛年度檢驗由駕駛員負責送檢。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3

  一、管理目標

  為使學校校車統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校車的使用、保養、修理、油料、事故處理及保險事項、年檢,均適用本制度。

  三、公務校車使用

  (一)校車是作為學校領導公務活動的主要交通工具,使用對象為校長、書記、副校長、副書記等校級領導,其他人員未經人事部門批準,不能擅自使用。

  (二)除校級領導之外,其他人員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校車使用申請單”交人事部門,經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能用車。

  (三)校車由校務員會討論決定,派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四)公務校車應設置“校車行駛日記”,駕駛員每天應登記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

  (五)車輛出車前應對校車作基本檢查,如有故障、損壞等,應立即報總務部門由總務部門拿出處理意見。

  (六)學校車輛一般情況下,不得作帆務用。下列情況可申請用車:

  1、教工外出開會或教研活動5人以上(含5人),在同一地點或順路。

  2、教職工獻血。

  3、學校組織的師生團體活動,人數在5人以上。

  4、購物及取、送有關材料,因重量或體積原因無法隨身攜帶的,因事情緊急而趕時間的。

  5、未列項的其他事由,由校長視具體情況定。

  (七)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八)學校車輛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四、保養

  (一)車輛要經常性擦洗、保養,保持良好的車貌;車輛內部也要經常性清理,保持干凈整潔的車輛環境。

  (二)影響車輛行駛安全的`零件或裝置(剎車、照明及信號燈、雨刮、光鏡等)駕駛員應經常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排除。

  五、修理

  (一)學校車輛,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總務處報備核準,由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二)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緊急送修,應先報備總務處。

  六、事故處理

  (一)學校車輛因公務行駛違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二)學校車輛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生車禍,應及時向110報警,并即刻向學校領導報告。

  (三)車禍后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應由當事人配合總務部門負責處理。

  (四)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七、保險、年檢

  (一)校車的投保統一由總務部門負責。

  (二)學校車輛年度檢驗由駕駛員負責送檢。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4

  為促進學校公車管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確保公車的合理和有效使用,特擬定如下制度。

  一、派車范圍

  (一)車輛主要用于校領導及學校公務活動的重要客人。

  (二)學校組織的集體教研活動。

  (三)校運動隊、藝術團隊等比賽用車。

  (四)會議用車。

  (五)緊急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用車須經校長批準。

  二、派車手續

  (一)需要用車的相關部門在釘釘OA系統提出申請。

  申請中寫明用車時間、人數、用途、地點,抄送相關領導等待審批。

  (二)審批通過聯系辦公室負責人員。

  審批通過抄送辦公室負責人員,并及時通過釘釘OA或電話與辦公室落實情況。

  (三)辦公室負責人員聯系農業學車隊。

  辦公室電話:04714304379,內線:4379

  辦公室負責人員與車隊進行詳細溝通,確定車輛、接送地點、時間及司機電話。

  (四)辦公室負責人員告知申請用車部門司機電話。

  (五)車輛使用完畢后,用車相關部門需向辦公室進行匯報。

  三、相關規定

  (一)學校領導、教職工不論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駕駛公車,對違公車管理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糾紛的,所有責任一律自負。

  (二)車輛由學校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每次出車須提釘釘OA申請。

  (三)嚴格執行節假日封車制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節日期間,若因公確需用車,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并與辦公室履行有關手續后方可出車。

  (四)未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嚴禁將所派車輛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并經領導同意必須外借的`,車輛駕駛員必須隨車駕駛。

  (五)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派車遠途出差例外),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規范公務車輛管理,嚴肅公務用車紀律,控制學校支出,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和學校公務車輛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關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2、學校公車由學校辦公室進行日常校內工作調度。

  3、建立公車使用記錄制度。明確記錄使用時間、使用事由、使用人、批準人等,因應急使用公車,使用后,相關人員應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4、嚴禁公車私用,駕駛員未經學校辦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車。因擅自出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5、駕駛員應愛護車輛,確保車況良好和行車安全。

  6、公車不使用時段須停放學校內,嚴禁將公車停放在居民住宅區或公共場所。

  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必須立即報告學校辦公室,必要時報告校長,并保護好現場,待學校有關人員到達后進行處理。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送受傷人員去醫院搶救治療。

  8、公車校外借用由校長室批準。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6

  一、公務用車范圍:共4輛,具體包括:奧迪(A6)2輛、皇冠(2.5)1輛,別克商務1輛。

  二、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辦法

  1.公務用車的主要任務是為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提供服務,專車專用,公務用車不參與經營,不占公交服務中心上交學校的經營指標,不得參與公交服務中心的其他運營服務。

  2.公交服務中心要加強管理,做好駕駛員的思想學習、安全教育、考核、體檢和車輛年審等工作,特別要加強公務用車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車輛性能良好,確保出行安全。車輛運行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公交服務中心具體負責處理和協調。

  3.公交服務中心負責上述車輛的調度,公交服務中心調度室要根據綜合辦公室的安排,做好上述車輛的調度并做好用車記錄。

  4.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并定期檢查上述車輛的運行狀況,派專人專職負責車輛運行日常費用的審核、報銷和管理工作。

  5.如有重活動或特殊情況,現有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數量不能滿足工作要求,經綜合辦公室同意,公交服務中心可以安排使用其它的車輛,由綜合辦公室按實際運行公里數付費。

  6.在保證學校領導及院士用車的情況下,其它單位的一些重活動或特殊情況,公務用車中的空余車輛可以提供適量運營服務,但必須經綜合辦公室同意,并且交納費用,收費標準參照公交服務中心運營車輛收費辦法執行。費用由綜合辦公室與用車單位直接結算,劃入學校公務車輛運行專項資金,用于補貼車輛的運行成本。

  7.公交服務中心以及綜合辦公室要加強公務用車的管理,嚴禁派人情車和出私車。凡發現未經綜合辦公室同意,私自調派公務用車為其它單位服務或提供經營活動以及不按規定用車、弄虛作假等行為,發現一次,給予公交服務中心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分。

  8.公務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值班室統一安排,公交服務中心調度室對車輛的派出要以由綜合辦公室值班室的通知為依據來進行。原則上不接受個人要車(包括校領導),若出現個人要車,調度室首先要與綜合辦公室值班室核實,確認無誤后方可派車。違者給予公交服務中心一定的經濟處罰。

  三、公務用車的運行成本控制辦法

  1.公務用車運行成本費用在學校財務處設立專項,列入學校年度預算,每年專項劃撥和核算,綜合辦公室負責支出費用的審核及管理,與公務用車運行有關的費用經綜合辦公室審核簽字后方可入賬。

  2.公務用車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統籌考慮車輛的新舊銜接、更新與淘汰報廢事宜,同時負擔新增車輛的購置費用。

  3.人事部門負責核算公務用車駕駛員的基本工資和校內工資,每半年劃撥一次。基本工資由綜合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報人事處審核后直接劃撥到駕駛員個人帳戶;校內工資由人事處根據駕駛員崗位及相應職稱確定標準,每半年一次劃撥到財務處公務用車管理專用帳戶,由綜合辦公室和公交服務中心根據駕駛員工作量和《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考核情況,具體量化考核進行分配。

  4.公務用車在公交中心均攤的水電暖、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等費用,由綜合辦公室定期按照0.1元/公里向公交服務中心劃撥。車輛管理費按實際行車里程核算,行駛里程以本車的里程表讀數為準。駕駛員必須保持本車里程表的完好。里程表失靈或損壞,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在行駛過程中失靈或損壞的,由用車人出具證明,其行駛里炒運輸線路圖標注的里程計算。

  5.駕駛員享有與辦公室科員同等的`差旅費補貼與住宿標準。學校領導或院士出差,駕駛員支付的餐飲費必須經過用車人簽字,住宿、油料、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每次出差后一月內憑派車單到綜合辦公室審核報銷。

  6.公務用車用油實行定點加油制度,綜合辦公室定期結算。車輛在東營市內行駛,一律不得用現金加油,駕駛員應持“中國石油學辦公室車輛加油核算本”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長途出車用油不足時,駕駛員可用現金加油。現金加油發票須經用車人、駕駛員簽字,報綜合辦公室審批后方可報銷。

  7.公務用車實行定點維修、定期結算制度。關于車輛的維修、保養等項目駕駛員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公交服務中心、綜合辦公室審核,開具派修單或修單(附件一),并明確修理項目,到指定的修理廠進行檢修,在檢修期間駕駛員不得離開,對發現確實需要增修的項目,必須及時向公交服務中心、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增修,否則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與派修單不相符的維修項目。車輛修實施專項審批制度,即由公交服務中心提出初步意見,經綜合辦公室審核,并經主管資產的校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8.公交服務中心負責辦理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及年審費等手續,定期組織駕駛員體檢,其費用憑發票到綜合辦公室進行結算。

  9.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務用車常用物品的定期配備與管理,如拖把、擦車鹿皮、毛巾、水桶、腳墊、礦泉水等物品,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發,其費用從專項資金中支付。

  四、公務用車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1.公務用車駕駛員實行選拔調配制度。由應聘駕駛員提出書面申請,根據《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附件二),由學校領導、綜合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公交服務中心量化打分,擇優錄用。

  2.建立駕駛員動態考核制度。按照駕駛員選拔的量化考核標準與程序,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應進行崗位調整。凡考核期內出現違章行車而造成交通事故、形成嚴重后果或者嚴重違犯工作紀律的現象,當事駕駛員就地調整。

  3.駕駛員要注重自身形象,著裝整潔,儀表方,保持車輛整潔,經常檢查車輛運行狀況,保持車況良好。

  4.駕駛員要加強學習,提高覺悟和理論水平,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傳的不傳,不該要的不要,要加強團結,富有團隊精神。

  5.駕駛員必須服從公交服務中心領導與調度安排,沒有派車單和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接受出車任務。學校領導或院士直接安排的任務,要及時向調度員、綜合辦公室值班室匯報,批準后方可出車。不服從調度安排,強詞奪理,拒不出車者扣發當月獎金并收繳車輛、調離工作崗位。

  6.駕駛員必須按調度員派車單的時間、地點、路線出車,任務完成后及時歸隊。

  7.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出車,有事須經綜合辦公室和公交服務中心領導批準并做內部登記(包括8小時以外和節假日時間)。一切因出私車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8.出車時故意刁難用戶、向用戶索要錢物者,一旦發現或被用戶映扣發全月獎金并調離崗位。

  9.駕駛員在工作日中嚴禁飲酒,嚴禁酒后駕車。凡飲酒駕車肇事者除按交警部門規定處理外,停發工資,不再使用。

  10.出車任務完成后,車輛必須及時歸隊入庫停放,外出時應按照指定的停車區域停放,并采取防盜措施。凡因不按規定停放造成的損失、損壞等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11.各種車輛證件及所配專用工具要妥善保管,因失職所引起的丟失和損壞,一切經濟損失自己承擔。

  12.對因闖紅燈、壓黃線、超速行駛、違章停車、酒后駕車等違章行車的罰款不予報銷。

  13.發現存在嚴重的油料浪費、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停發全月工資及獎金,并調離崗位。

  14.節約獎:為響應節約型校園建設,對綜合運營成本較低者進行獎勵,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15.交通安全獎:充分體現“安全第一”的原則,對于全年無安全事故者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另行制定。若出現責任事故,駕駛員除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外,不得享受安全獎。

  16.優秀服務獎:連續兩次動態考核前兩名者,給予獎勵,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附:

  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

  為加強東營校區公務用車的管理,規范駕駛員工作行為,量化考核指標,特制定本辦法。

  一、崗位目標責任制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機關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勤儉節約、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每位駕駛員應注重自身形象,同時更應自覺維護領導、學校形象,不應有任何有損于機關、學校形象的言行。

  (三)嚴守保密紀律,不道聽途說,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傳的不傳,不該要的不要”。

  (四)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謹慎駕駛,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準時、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五)自覺參加各項活動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安全行駛經驗,交流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六)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及時排除故障,按時完成車輛年檢,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況。

  (七)精心愛護車輛,按規定停放車輛,及時入庫,不無故在外亂停放及過夜。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私自轉借或公車私用,如有特殊情況用車,應事先向綜合辦公室請示并征得同意。

  (八)服從車輛調度,如遇本人身體不適或車況不佳,應及時匯報,以免影響出車任務。

  (九)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做好出車前、歸隊后的檢查,做到車況不好不出車,安全系數不達到不出車。

  (十)遵守勞動紀律,準時上班到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領導,不能領導等車。

  二、駕駛員量化考核細則

  (一)駕駛員考核采用百分制,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負責考核登記,并與崗位考核、校內工資發放掛鉤。

  (二)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實行駕駛員動態考核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應進行崗位調整。

  (三)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根據下列情況予以量化打分。

  1.安全獎懲

  安全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4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駕駛員因公出車,發生主要責任事故作如下處罰:經濟損失100-500元,給與損失額5%處罰,并扣5分;經濟損失500-1000元,給與損失額5%處罰,并扣8分;經濟損失1000-5000元,給與損失額6%處罰,并扣10分;經濟損失5000-10000元,給與損失額6%處罰,并扣12分;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給與損失額6%處罰,最高不超過3000元,并扣15分。因公出車,發生次要責任事故,要參照發生主要責任事故的處罰標準,降低一個處罰檔次。非責任事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適當處罰。

  (2)駕駛員開私車(未經允許出車)發生事故,參照因公出車肇事處罰標準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3)酒后駕車,一經核實,處200元罰款,扣10分;發生事故的參照第1、第2條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4)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要及時向公交服務中心和綜合辦公室匯報,同時報交警處理,不得隱瞞,不得編造假證,不得私自處理或借機勒索錢財化為己有,然后再公費修車。一旦發現上述問題責令退出錢財,視情節加扣10-15分,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5)日常工作中違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一次扣2分,受罰款以上處罰的,一次扣5分。

  (6)未按要求做好車輛保養工作,或因主觀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一次扣5分。

  (7)就保證行車安全等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8)考核期內安全無事故,無人為車輛丟失和機件損壞,無違交通法規記錄,享受安全獎200元。

  2.服務獎懲

  安全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3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服務態度不好、不服從領導和調度,工作不負責任,一經核實,一次扣3分。

  (2)不注意個人形象,有損于學校形象的,一次扣2分。

  (3)不遵守保密規定,傳布一些不得當的言論,經證實存在一次扣5分。

  (4)車容不整潔、車內不衛生,一次扣2分。

  (5)因個人原因,未向調度匯報而影響出車任務的,每次扣2分。

  (6)違勞動紀律,存在遲到、早退等問題的,一次扣2分。

  (7)無故曠工或任務完成后未及時歸隊的,一次扣3分。

  (8)出車時間觀念不強,存在領導等車現象,一次扣3分。

  (9)無故不參加中心或單位組織的培訓、會議的,一次扣3分。

  (10)利用服務領導之便,私開發票報銷,處票額10倍罰款,一次扣7分。

  (11)未經批準公車私用的或參與公交服務中心其他運營服務,視情節給與5002000元經濟處罰,一次扣7分。

  (12)行駛里程弄虛作假的,酌情扣5--10分。

  (13)就如何搞好服務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14)考核期內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能夠較為出色地完成任務,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個人形象的,享受優質服務獎150元。

  3.節約獎懲

  節約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3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車輛耗油標準,根據"說明書"耗油數據,參照車況進行核定。凡要求提高耗油標準者,要寫出書面申請,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進行核定,經實際審核不超過現標準的不作變更。

  (2)存在消耗油料嚴重,超標準耗油的按超耗總數的80%處罰,一次扣7分。

  (3)私賣油料或加“人情油”一經發現,按油價的10倍處罰,并扣10分。

  (4)利用車輛維護維修之機,弄虛作假,為個人贏得錢財,按所的錢財的10倍處罰,并扣10分。

  (5)單車年百公里平均耗油量較低,駕駛員按節油總數的30%提取獎勵,第1名加5分,第2名加3分。

  (6)就如何厲行節約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7)考核其內,在油料領用、車輛維修等方面無違紀現象發生,且油料使用低于核定標準的,享受節約獎150元。

  三、有關說明

  1.安全獎、節油獎、優秀服務獎均按車核算,原則上按每半年小結,年終獎懲兌現。

  2.經濟損失指需我方支付的所有費用。

  3.經濟處罰上交學校領導和院士公務用車專項資金管理,獎勵資金列學校領導和院士公務用車專項資金支出。

【學校用車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用車管理制度04-27

安全用車管理制度(精選5篇)05-25

學校用車合同范本簡約版04-20

企業用車管理制度(通用12篇)07-27

商務用車管理制度(通用11篇)07-27

幼兒園用車管理制度(精選13篇)05-27

用車水馬龍的造句10-24

單位用車協議書02-12

公司用車的規章制度(精選13篇)04-26

學校財產管理制度04-29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天津市| 肥西县| 贡嘎县| 无锡市| 南木林县| 昌图县| 精河县| 休宁县| 始兴县| 永靖县| 池州市| 吉隆县| 织金县| 徐水县| 桦甸市| 蒙阴县| 德保县| 濮阳市| 留坝县| 玛沁县| 什邡市| 梓潼县| 虞城县| 磐石市| 青河县| 玉树县| 罗江县| 繁昌县| 沙雅县| 东源县| 赣榆县| 宾川县| 东方市| 营口市| 嘉黎县| 蒲江县| 静乐县| 双流县| 唐山市| 衡南县| 嘉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