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為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那要怎么寫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我看過許多書,有《小故事大道理》、《窗邊的小豆豆》、《淘氣包馬小跳》、《笑貓日記》……
我最喜歡的是黃蓓佳寫的《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的大概內容是這樣的:一位叫金鈴的六年級學生,因為從小學開始,金鈴的數學成績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媽媽趙卉紫就像刺猬一樣,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鈴那些不太可愛的分數上。在小學畢業前,還有許多千奇百怪的事情發生在主人公金鈴身上,給金鈴的學習時期增添了許多樂趣。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故事是《獲獎專業戶》。這篇文章寫的是:每一次開學前,卉紫都要為金鈴買一個書包,在一次買書包時,一位售貨員推薦金鈴去參觀作文比賽,沒想到金鈴寫的作文寄出了半個月后,竟然收到了長江公司的'回信,說金鈴得獎了。卉紫高興地對金鈴說:“上次你寫的《我的爸爸》在區里和市里得了獎,這次又在長江公司舉辦的作文比賽得了獎,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獲獎專業戶了呢?”金鈴回答道:“這叫做‘牛刀小試’。”
那里的獎品有很多:386電腦一臺、“卡西歐”電子琴二臺、“小霸王”電腦游戲機三臺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勵獎。金鈴得了三等獎:“卡西歐”電子琴一臺。在領獎時,還有電視臺的記者采訪。金鈴第二天來到學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圍著金鈴問這問那。金鈴心里甜滋滋的,就連一向嚴肅的邢老師也大夸了金鈴一番。
這本書的主人公金鈴被作者描繪得有血有肉,活潑可愛。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時而熱淚盈眶,時而開懷大笑。不管看過多少遍,我依然覺得回味無窮。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我看過許許多多的書,也許你會問我:“你最喜歡一本什么樣的書?”你可能會繼續:“文學?科學?……”,而我會說都不對,我喜歡看的書是科幻類的——《果核戰記》。
《果核戰記》一書,是發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個故事,那時全球變暖,海平面上升了兩百米,一部分陸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資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飛速發展。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無奈之下,人類只好將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與蘇麗兒還只有六歲的時候,他們的父母已經成為了到外太空尋找新能源的——尋能者。然而在這兩個小孩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尋找供給地球的.新能源。令他們不可接受的是:他們已經快五年沒有見到自己的父母了!更無法接受的是:他們已經快三年沒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這個三年的期限一到,他們的父母就會被定為叛離者,那他們倆將永遠見不到他們了!所以,炎光與蘇麗兒必須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辦法逃出地球……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一會兒高興,一會兒失落,真可謂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買回這本書的第一時間,我就打開書,看了起來,沒過多久,媽媽提醒我:“該睡覺了!”,我只得無奈上了床,可是過了一、兩個小時,我還沒睡著,心里老是想著炎光與蘇麗兒……
終于,爸爸媽媽都睡了,我輕輕地起床,打開臺燈,像一只小老鼠一樣偷偷摸摸地翻開了書,一直看到深夜兩點半,終于看完了它,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為了這本書,我還跟媽媽吵了一架呢!媽媽說我要多看一些文學作品,像《根鳥》啊、《狼王夢》啊,它們里面有很多好詞好句,而科幻類的書對寫作的幫助幾乎沒有。
雖然現在,我也開始看文學作品,但是,不得不說《果核戰記》的情節最牽動我的心,所以它依舊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暑假期間老師向我們推薦閱讀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書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海倫凱勒本人,當我讀完這本書后,讓我的心靈感到非常的震撼,同時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真是受益匪淺
海倫出生時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歲七個月的時候,因為一場大病讓她變成一個既沒有聽力,雙眼還失明的人,剛開始,海倫對生活充滿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師來到她的身邊,才重新燃起了海倫對生活的希望,在老師和親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幾倍的努力,學會了閱讀與寫作,認識和體會了許多不同的事、物,最終以驚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學,并成為了人類歷史上第一位獲得文學,學士的盲聾人。
命運對海倫的不公,讓她既看不到也聽不到,每天處在一個封閉的環境里,但她并沒有自暴自棄,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夢想。相比之下,我們生活在這個幸福的`時代,沒有經歷過任何痛苦,每個人都是身體健全的人,卻總是依靠在家長的庇護下,在家里飯來張口,衣來伸手,遇到一點點困難與挫折,總想著依賴別人,我也曾閉上自己的雙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這個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這個絢爛多彩的世界,如果連一點點聲音也聽不到的話,我不知道我還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絕望了,這真是太殘酷了。
想想海倫她那么小的年紀就遇到了這么大的變故,卻還能積極的面對生活,而我們卻還在整天打游戲,抱怨母給的愛還不夠多,抱怨老師布置的作業多,這些問題,和海倫相比還是問題嗎?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時這本書也讓我學會了思考,學會了如何面對困難,如何解決困難,如何面對不同的人生,一個人只要有信心,就會有無窮的力量,面對困難,我要同海倫學習,讓自己變得堅強自信,最終獲得成功。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我從小就喜歡讀書,媽媽給我買了很多的書,書架上、書桌上、床頭上到處都堆滿了書,這些書伴隨著我一天天長大,度過了很多美妙的時光。在這眾多的書中,我最喜歡的是介紹中國傳統文化的一本書——《中國孩子最喜歡的國學讀本》。
這本書首先介紹了中華民族文明的起源及歷史發展:從三皇五帝到春秋戰國,再到宋元明清,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文明幾經更迭,源遠流長;遂人鉆木取火、有巢構木為巢;神農嘗百草、后稷播百谷;伏羲造網、軒轅立規、炎帝興農、倉頡造字……,正是這些中華民族的人文始祖把最初文明的'種子撒播進這片古老的大地,才孕育出中華民族悠久、博大、璀璨的文化!
這本書還通過一句句優美的詩句、朗朗上口經文、和一個個生動的小故事教給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告訴我要像小草一樣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君子隆師而親友”教育我要尊敬師長,親近伙伴;“與朋友交,言而有信”警示我誠信是立身之本;“愛人者,人恒愛之”啟示我與人相處要互敬互愛,和諧相處;“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告訴我寬容的力量;“萬物與我為一”說明了人和自熱同為一體,要熱愛大自然,保護生態環境……
另外,這本書還介紹了很多古人的學習心得與方法,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樂學的態度”;“寸金難買寸光陰——珍惜時間”;“學而時習之——經常復習”;“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循序漸進”;“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知行合一”……
一位學者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一個人的精神發育就是他的閱讀史。一個民族的精神境界取決于這個民族的閱讀水平!弊鳛橐幻袊耍覀儜摿私馕覀儽久褡宓臓N爛文化,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熱愛我們的祖國,并不斷繼承、發揚廣大,讓中華民族的文明之流源遠流長……如果你也對我們的傳統文化感興趣,就一起來閱讀這本豐富有趣的《中國孩子最喜歡的國學讀本》吧,相信你一定收獲多多!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出自大文豪高爾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狼王夢》。這本書講 了這樣一個曲折的故事:在一個雨夜,母狼紫嵐艱難地誕下了一窩狼崽,并決定要培養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運仿佛給它開了許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藍魂兒慘死捕獸夾,雙毛被群狼咬死。在命運的嘲弄下,它無可奈何。最后為了包護狼孫而與金雕同歸于盡。
在作者的筆下,狼不僅是聰明狡猾的象征,更擁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紙上的字了,更變得生動、形象、豐滿了起來,母狼紫嵐的母愛,在作者的筆下一覽無遺。它為了孩子寧愿犧牲自己。它更是聰明,并且野心勃勃;為了實現丈夫的遺愿,它要把孩子培養成頂天立地的狼王。為了成功,它不擇手段:使用離間計,調虎離山,趁虛而入,令別人防不勝防。同時,我也從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撓的精神:失敗了不要緊,只要還有機會,就可以卷土重來,重新戰斗。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敝灰有一絲希望的火苗,就能成為翻盤的賭注。盡管紫嵐可以說是斗爭中的失敗者,但是它的堅持到底,奮戰到底的決心是值得我們去學習,去借鑒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動的是紫嵐與金雕同歸于盡的一段。紫嵐是一匹經驗豐富的老狼,心中還燃著熊熊的復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謀深算,聰明才智絕不在紫嵐之下。盡管金雕能駕馭天空,但紫嵐為了它的狼孫們的最后一絲力量,還是成功地與金雕同歸于盡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為紫嵐豎起了一塊金色的墓碑!边@句話令我的心中產生了一陣一陣的悸動:是啊,這就是對紫嵐一生的最好評價。仿佛紫嵐在金光中猶存。這句話也成為點睛之筆,縈繞在我的心頭。我,為紫嵐對狼孫們那分深深的愛所動容。
紫嵐的母愛,何曾不體現在我們人身上呢?
《狼王夢》塑造出的一個個生動的形象,是我喜歡著本書的重要原因。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走進書的世界,一起讀好書、看好書、交流我們各自最喜歡的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看到王老師發的主題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國女王》這本書,因為它有趣而驚險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歡這一段是因為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為他很堅強,他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來就讓我為大家介紹一下里面的故事情節吧,還要講一下我為何喜歡這一本書的內容。
狼王盔盔為了救自己的女兒葬身虎口,許多公狼都想獲得狼王這個位置,而年齡最大的老母狼,為了不讓自己的族群繼續爭吵,便讓紫葡萄繼任了狼王,因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氣勢,紫葡萄最初并不想當狼王,但是都不想讓自己的狼群發生爭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當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嘗過,進管早就不想當狼王了,可是他卻不想讓自己的外祖母傷心。最后紫葡萄帶領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條母狼、六條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們是怎樣生活的嗎?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這十幾條狼之后他們又遇見了另一個狼群,紫葡萄記得這一只狼群是他救過的,在冰天雪地他們打敗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兩只狼群并合為一體,紫葡萄又繼續當上了狼國的女王,接下來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給你講一講這一說我喜歡的地方。
《狼國女王》這一本書是由沈石溪寫的,他寫的書籍我都特別喜歡大多數都是關于動物類的,可是我卻偏偏喜歡這一本書,其中他講了紫葡萄的'傳奇故事還講了母愛的力量,里面不僅講了紫葡萄帶領的狼群的驚險故事,還有紫葡萄對自己五個孩子的關愛和寵愛,雖然自己的寶貝都一個一個的走過他的身邊,可是他還是要讓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讓自己光想起他們的事情,否則就會對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這樣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壯大的更好。
大家聽了我對這一本書的簡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擁有它或愛護每一本書,因為每一本書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貴的地方。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好書不厭百回讀”,哪怕是一本漫畫書,也可以給我們帶來快樂,今天我就來給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歡的一本書。
上次我給大家分享的是大中華尋寶記的其中一本,這次我要分享的這本書和那本書有一個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講的都是關于做事非常認真細心的故事,這本書就是《大偵探福爾摩斯之奪命的結晶》。
這一套福爾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歡這一本,沒事就拿出來翻一翻,我喜歡這本書是有原因的,我覺得這本書很特殊,因為它里面講了三個故事,其它的書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書一個故事。這本書講的還特別有趣,同時還教了我們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說第一個小故事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講的是壞人給福爾摩斯寫了一封信之后就讓他的一位朋友身處困境,而我們的大偵探竟然憑著一根長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偵探發現晚一點的話,它的這位朋友可能就沒命了。
這本書里,我最喜歡的人物是福爾摩斯,他是一位頭腦靈活、分析力強、觀察力強、知識豐富、身手敏捷、愛好廣泛的.人,這些特點讓他成為一位著名的偵探。除了福爾摩斯我最喜歡的人物便是瑪姬了,在三個故事里面讓人感動的就是這個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兒子在這個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兇手是她的女兒,而她卻一直幫女兒頂罪,最后在福爾摩斯問她的時候,她的女兒認了罪。
我覺得這本書的作者也已經是一位非常細心、思維縝密、知識淵博的人,他肯定也很愛閱讀,只有這樣才能寫出這樣的文章,這本書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樣陪伴著我。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人們都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精神的食糧,是智慧之門的鑰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讓人回味無窮。在我來說,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覺,就是在書的海洋里盡情遨游。在我讀過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便是《不生氣的智慧》了。
被稱為“現實主義藝術大師”的屠格涅夫說:“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沒有什么可憂慮的了;只要不因憤怒而夸大事態,就沒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氣的了。”這話不假,因為唯有巧妙地澆滅或利用這團怒火,才能讓生命在擁有寬度的同時也收獲了長度。有人說:“怒氣會讓人愚蠢,閑氣會讓人失神,怒氣會讓人灰心,壞脾氣會害死一個人。”
我們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時也會存在著缺陷。開心的背后會有難過;消極過后會積極;失去一個美好的,你會得到個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氣,或不開心的時候,我都會去翻翻我的摯愛—《不生氣的智慧》,這本書就像一個滅火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馬滅掉;這本書就像一個有魔力的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頭上的愁云都趕走了,簡直是我的心靈雞湯一樣!@就是我喜歡它的原因。
書籍是一艘輪船,能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穿行;書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導著我們登上知識的殿堂;書籍是一盞燈,能照亮我們前進的路。不要隨意發脾氣,誰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們卸下心中的枷鎖,讓一顆自由快樂的心伴我們前行!因為:不生氣是一種修養,更是一種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緒,不隨便制怒、發怒,才能擁有健康平和的心態,才能過一種不生氣、不糾結、從容、豁達的幸福生活。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從小到大,我們看過許多各式各樣的書,從無字書到繪本,從繪本到童話,從童話到小說,又從小說到傳記……在數不勝數的書中,總有一本使你愛不釋手,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螢王》。
這本書十分感人,它講的是:一個小男孩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蘆葦蕩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無助地走著,邊走邊掉眼淚,就在他要絕望的.時候,一道美麗的亮光從遠方連了過來,他跟著亮光走,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萬只螢火蟲連起來的,為了報答它們,男孩一輩子都在保護螢火蟲;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螢火蟲都來了,落滿了他一身;他的兒子按照他的愿望將骨灰灑在螢火蟲常出沒的小溪邊,就在他兒子將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間,螢火蟲如禮花綻放一般在空中出現,星星點點一直亮著,向遠處飄散,好像在為他送行……
這本書最讓我感動的地方是:男孩在蘆葦蕩中被螢火蟲帶出來的那個部分,螢火蟲在男孩最無助的時候出現在了男孩身邊,為男孩帶來了光明,帶來了希望,并帶著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絕望。這讓我感受到人與動物美好、充滿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歡這本書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曹文軒筆下的《螢王》十分純美、簡單;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畫得栩栩如生,他們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點;里面的內容很貼近事實,講的都是鄉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經歷總是曲曲折折,不會一帆風順;故事情節不會平淡無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這本書真的很感人!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螢王》這本書,并從中體會人與動物美好的感情。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世上書籍千千萬,唯有一本我最愛。如果問我為何如此喜愛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帶著一種神秘的魅力,吸引著我,把我給迷住了,讓我陷入其中,難以掙脫。
在我的記憶長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時是二三年級的時候了。
那時我意外從同學那里接觸到了《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隨后回家我央求著媽媽給我買這本書,可媽媽并不買賬,她說,家里的書還有一些我沒有看過,先讓我看完那些書,再給我買那本書?赡菚r的我怎會就此善罷甘休呢?我繼續在媽媽耳邊說那本書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對我們學習有幫助,反正關于它的一切好話我都說盡了。終于,在我們軟磨硬泡下,媽媽松了口,答應給我買,于是我看著媽媽打開手機的購物軟件,先挑選,再付款,在這過程中,我始終按捺著內心的欣喜若狂。
沒過幾天,我心心念念的書就到了。拿到書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開它,開始“觀看”了起來。
下課時看,做完作業時看,曬太陽時看,睡覺前我還在看。有了這本書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著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屬于它的書海當中。
喜歡一本書的程度,無需用言語來表達的多豐富多彩,而是看行為是否表達的與你內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個人喜愛哪本書,有多么多么,喜愛,他都無需向誰證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書,即便是幼稚的書也罷,或是十分有深度的書也罷,再或者是講大道理的那些書也罷,只要是自己內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對他的流言蜚語,都無需理會,這樣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樂,滿足。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媽媽給我買了許多書,其中我最喜歡的要數《金像背后》。
在這本書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從鼎盛到衰落的歷程,認識了科幻小說的兩大鼻祖——凡爾納和威爾斯,懂得了神話與科幻的根本區別;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兒——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為什么花錢去尋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擔驚受怕的原因;窺見了西方社會在傳統的有規律的生活節奏里、在和諧幸福的假象背后隱藏著的尖銳的矛盾。傳統的倫理觀念已經淡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體貼的可貴感情已經相當程度的喪失;銀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讓我感到觸目驚心;漫話美國戲劇片使我對卓別林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今日好萊塢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資本主義生產決定于利潤。帶著文化與技術雙重性質的.電影工業和電影文化都受到資本主義必然規律的制約,它的前途是暗淡的,無論什么人、什么力量,都無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運;在金像背后,隱藏了形形色色的內幕;英格麗·褒曼和費文·利兩位影星的自傳,燃起了我的影星夢。
我從小著迷于科幻電影,于是在得到這本書時,便如獲至寶、欣喜若狂地讀起來。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團一個個被解開。我不僅對科幻片產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產生的社會效應有了深入的了解,還了解到了一個令人吃驚的事實:我國雖有幾十萬“科幻迷”,但從事科幻影視的卻不足十人,年產科幻片還不到一部。總產科幻片12部,有十部還是翻譯的。科幻片創作史也極為短暫,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銷聲匿跡了。這與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數以萬計、年產科幻片數十部的現實比起來,真是九牛一毛,讓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從事科幻影視業,用我們自己的科幻片來填補那數以萬“科幻迷”的腦海,從而展示我國工業、文化的發展。
《金像背后》這本書將陪伴著我,激勵我不斷地前進!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書,是一葉扁舟,乘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遨游,書,是一把金鑰匙,打開知識的大門。古人常說:“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可見讀書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讀了英國作家喬納森·斯威夫特寫的《格列佛游記》,這本書以離奇的想象與夸張,描述了酷愛冒險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經歷了大人國、小人國、慧馬國、飛島國里奇妙、驚險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詳細的介紹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臨其境。游記中大人國、小人國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給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慧馬國。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盜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馬國海岸,結識了仁慈、和善的慧馬,度過了一段難忘的時光。在慧馬的國度里,沒有“欺騙”、“懷疑”、“不信任”,只有友誼與仁愛,在它們的國度里,一切都是真實的。
我真羨慕格列佛能到達慧馬國,慧馬國是我們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顧慮別人有沒有欺騙你,沒有欺詐,沒有虛假,一切都是潔白無瑕的。在那里,不會有人花言巧語騙走別人的血汗錢;也不會有人挑撥離間、陷害他人,所有人都樂于助人。而在現實生活中,別人遇上困難,我卻不敢挺身而出幫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難,也不敢接受別人的幫助,這樣,既錯過了別人對自己的關愛,又失去了一次關愛別人的機會,這不是一種悲哀嗎?我盼著有一天,我們的社會也能像慧馬國一樣,沒有虛偽,沒有欺詐。希望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讓這個世界能像慧馬國一樣,少一點虛偽,多一點真誠!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我喜歡許許多多的書之中,《福爾摩斯》算是我最喜歡的一套吧,我們班大部分都喜歡。因為它充滿神奇,也很好看。
《福爾摩斯》講的是福爾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驚險。有時福爾摩斯在探案時被兇手算計,有生命危險,讓人很擔心。
我最喜歡的故事是美麗的兇器。這個故事有許許多多的謎題。讓福爾摩斯也束手無策。但后來通過一條條的線索,終于找到了兇手,并知道了殺人兇器是水銀這種看起來很漂亮的有毒物質。
這本書里邊的人物被畫成了動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張;蚺渖喜鍒D。在結尾,還有許許多多的科學知識。也有漫畫可以看。有時還有一個小實驗,來檢驗一些事物,我喜歡實驗,所以讀到這里,我非常仔細的看。
還有,之所以喜歡這套書。是因為這套書不僅給人感覺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圖畫生動有趣。我很佩服福爾摩斯說話的方式,個人交談中能得到許多的線索,許多人在不經意間就能告訴他線索了。并且用幾句話把別人不愿意做的事讓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還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時,每次都能讓小朋友不會感到自己的親人失去雖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復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爾摩斯根據一點小線索能推出兇手的特點。并且抓住兇手后,會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處事很人情化。做事不會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緒,遇到危險很冷靜。能在不經意的遺忘物品中,問出許多有價值的線索。在我們班許多同學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樣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爾摩斯機智勇敢。希望我能學習他優秀的品質,成為像他一樣的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要說起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還要從謝謝老師開始。
因為學校為了讓我們學到更多的知識,開放了圖書館,讓我們可以借書讀。我讀了圖書館的書之后,就喜歡上了,就讓媽媽給我買書,說來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書,廠家就會再給你推薦一些,媽媽買完書,廠家就推薦了一本書,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如果歷史是一群喵》。
你們可能覺得這個名字非常好笑,歷史是喵?怎么表達?但從我開啟書的那一刻開始,我就知道,并沒有那么簡單。知道我翻開書我才知道,這本書是用了漫畫的形式來創作這本書的`。以前什么《三國演義》、《水滸傳》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長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卻是用了貓咪來當人物,亂指一個就知道叫什么名字。貓咪讓死板無聊的歷史充滿了樂趣,主編用了可愛又流行的動作、表情、語言,讓我不得不對主編五體投地。
別以為這點東西就沒有了,他還有一個別的書里沒有的東西—魅力無限。像《狼王夢》、《混血豺王》等一些書看完就不想看了,因為讀過一遍就知道在講什么,沒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書不一樣,它講的歷史看一遍可能會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掃而過,但是看完之后還會在想看,難免就想多讀幾遍。
別以為這本書就是幾句話,幾副圖片,就沒有了,NO,NO,NO,其實這還是從原古文那里解釋出來的意思改編的,故事有趣、新穎,有的還把古文都給附在一邊了。
《如果歷史是一群喵》的主編,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學多才、聰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無聊的歷史編的這么有趣、好玩兒呢!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我最喜歡的書是《波西。杰克遜與神火之盜》。記得,有一次,我買了一本書,書中夾了一個書簽,上面推薦了一些經典科幻類的書籍,其中有一個系列叫波西。杰克遜。我有些好奇,心里想:“這是些什么書呢?里面會是什么內容呢?”于是我就跟爸爸說起這件事,沒想到爸爸居然同意幫我買。
不久后,爸爸幫我買的書送到啦,我高興極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開書,發現這個系列共有5本,原來是整套,分別是《波西。杰克遜與神火之盜》、《波西。杰克遜與魔獸之!、《波西。杰克遜與巨神之咒》、《波西。杰克遜與迷宮之戰》、《波西。杰克遜與最終之神》。于是我拿起一本叫《波西。杰克遜與神火之盜》翻開,津津有味的看起來。這本書介紹的是主人公波西。杰遜是個美國12歲的問題兒童,患有嚴重的閱讀障礙癥和注意力缺陷與多動障礙,還常常被學校開除,直到有一次博物館改變了他的命運,他發現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后,他進入了混血營,但危機也到來了,因為眾神之王宙斯象征的閃電之杖被偷了,他誤以為是海神波塞冬指使波西把閃電偷走,就下令讓海神波塞冬十日之內歸還閃電之杖,否則就要開戰,同時死亡之神把波西的母親抓走了。混血營便派出波西去執行任務,阻止宙斯與波冬塞開戰,在預言中,預告波西將把失竊的物品歸還,但將被一個稱為朋友的人背叛,最后將失敗無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在出發前,一個混血營的'同伴叫盧克?ㄋ固靥m送給波西一對帶翅膀的飛行鞋,在任務期間因冥王哈帝斯的武器黑暗之盔也不見了而被其他兩個復仇女神追殺,途中與戰神阿瑞斯結仇并刺傷了他的腳踝,最后成功找回閃電權杖并交還,阻止了天神大戰。
就是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我非常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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